劉曉波:共產極權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強盜

四論共產極權為野蠻之最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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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凡極權國家,無一不對私人財產進行瘋狂的掠奪,而且是伴隨著暴力和血腥的強制性掠奪。但在剝奪私人財產的暴力性和徹底性上,共產極權的野蠻,不僅遠遠超過歷史上所有類型的獨裁政權,甚至遠遠超過納粹極權。納粹極權統治時期的德國,只有在剝奪猶太人的私人財產上是徹底的、毫無留情的,但希特勒政權並沒有對社會實行全面的國有化改造,仍然保留了對私有財產的某種尊重和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而且,民族主義的凝聚力使德國的大資本家與政府的關係極為密切,國家財政也隨之大幅度提高,從而使納粹政權有能力得到國內大資本的支持來發動戰爭。

  而共產極權卻不分階層、人群和種族,實行對對私人財產的全面而徹底的剝奪。蘇聯從列寧時代起就開始了暴力掠奪,為此列寧曾給政治局成員寫有秘密手令,要求對資本家、地主、富農和教會的財產實行強制性剝奪。後來,只是為了緩和蘇維埃政權遭遇的經濟危機,列寧不得不暫緩全盤國有化的腳步,對經濟政策進行了權宜之計的調整,出台了過渡時期的「新經濟政策」。

  但在列寧死後,斯大林一面進行黨內清洗,一面開始進行徹底剝奪私有財產的集體化運動。1929年,斯大林發表《偉大的轉折》一文,標誌著私有財產及其擁有者的毀滅性厄運的降臨,特別是對農民的強制性掠奪尤為殘忍,「公開消滅富農階級」變成轉折之年的國家政策,1930年3月15日,蘇共《關於集體化運動的決定》出台。斯大林宣稱:富農們當然要抵抗。為了節省時間建設新農村,就要用革命的方式來處理富農,乾脆把他們消滅掉,以便徹底解決問題。

  強制集體化導致空前的大饑荒,斯大林的鐵血政策變得越來越嚴厲。1932年8月通過一項專門針對盜竊集體財產的惡法。該法令由斯大林親自起草,其中規定:「侵犯公共財產的人應當作為人民公敵被槍斃。」該法被民間稱為「五穗法」,饑民們可能僅僅因為偷了集體農莊的幾棵麥穗就被槍斃,最輕也要判十年徒刑。到1933年1月1日,該法令剛剛被執行了不到四個月,就有高達55000人根據新法令被判罪,其中2000人被槍決。

  經過國家性的暴力搶劫,到二戰前夕的1939年,蘇聯的國有化運動基本完成,全國95%以上的財產盡入蘇共的腰包。

  再看中共,它執政後只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就把所有人的私人財產剝奪一空,因為它的掠奪是公開張揚的「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

對土地的強制性佔有。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占總人口的80%以上。在中國,任何革命或改革的成功都必須得到農民的支持。在國共爭奪政權的鬥爭中,國民黨政府失敗的原因之一,就是沒有進行土地改革。中共看到了這一點,依靠「打土豪,分田地」的殺富濟貧的方式贏得了廣大農民的支持,用「農村包圍城市」的辦法奪取了政權。中共的陰謀在於,它用搶來的土地收買了農民,讓農民幫助它取得了政權之後,立刻就翻臉不認人,把分給農民的土地全部剝奪。

  也就是說,中共進行土改,實行土地的平均分配,只是它為奪取政權和執政之初鞏固政權的權宜之計,一旦中共坐穩了江山,它就開始全面的剝奪和壟斷。掌權之初,中共進行了土改,但在土改剛剛結束的1953年,中共就正式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生產互助合作的決定》,開始了農業合作化運動,由互助組到初級社再到高級社,1956年合作化已經基本完成。緊接著的1958年的人民公社運動,經過反反覆覆的折騰,到1960 年已經基本完成。至此,中共把分給農民的土地全部收回,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再無一寸土地屬於農民。到文革時期的「割資本主義的尾巴」,甚至連僅剩下的調劑農民生活的少得可憐得自留地也被剝奪。在此期間,由於大躍進的悲劇,為了安撫民意,中共間或地實行過「包產到戶」等激發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政策,但是從土地所有權的角度講,農民的手中仍然沒有一寸土地。這種先收買後剝奪的陰謀,只能證明中共是據全民土地為己有的壟斷者和獨裁者。

  1949年之前,中國有著完整的全國性私營的糧食供銷系統,中共執政後實行「統購統銷」,利用國家財力大量囤積糧食、哄抬糧價,然後命令全國二十三個大中城市同時拋售,一夜之間打垮了全部私營糧商,多少人因此而傾家蕩產、自殺身亡。這個由所謂中共的經濟專家陳雲主持的「統購統銷」的陰謀,被毛澤東得意地肯定為「不亞於一場淮海戰役」。

  全部剝奪農民的土地還不算,為了趕英超美的戰略,中共不惜以犧牲全國人民、特別占總人口80%的農民的利益,強行發展重工業、軍事工業和核武器。同時,為了政權的穩固就必須首先要穩定城市,而穩定城市的政策就是以剝削沒有任何國家福利優惠的農村來養活享有各種福利優惠的城裡人。從1952年1978年,城鄉之間的工農業產值的「剪刀差」為7140億元,相當於幾年的國民生產總值。這種對農民極端不公正的歧視性政策在改革開放的鄧小平時代仍然沒有實質改變。

對私有財產的強制性剝奪。中共執政後就開始沒收私人財產,在1953年之前,沒收主要針對的是官僚資本和買辦資本,全國已經有80%的重工業和40%的輕工業被收歸國有,中共政權在商業領域也佔有了50%的營業額。在完成了暴力鎮壓和朝鮮戰爭之後的1953年10月,中共頒布了過度時期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總路線的首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改造」。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主要是針對中小型乃至個體的工業、手工業、商業的私人資本和私人財產,用強制的方式把這些私人財產收歸黨有。經過四年的社會主義改造,私營的個體的經濟規模,已經由五十年代初的占全部產出的2/3下降到1957年不足3%,全國各類經濟的總額中,國營及公私合營已佔98.4%,私營僅佔1.6%,也就是毛澤東說的「完全國有化」。

  在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時期,中共曾提出過一個著名的口號,叫做「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如此專橫而野蠻的口號,當時居然能暢行無阻,現在想來真讓人匪夷所思。一切擁有私人財產的人,只能別無選擇地無條件地把自己的財產交給國家,而執政黨就是國家。
  中共的「公私合營」的政策,同樣是一種欺騙式搶劫。中共執政之初,由薄一波主持制定新稅收政策還是比較公平的,對私營經濟並沒有歧視。但薄一波的新稅率方案被毛澤東否定,毛批示道:「公平稅賦,實為右傾。」毛要求薄一波推倒重來。被毛澤東認可的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後,對私營經濟嚴重歧視,使私營業主們主動乞求政府進行公私合營。對這種逼良為娼的效果,毛澤東居然無恥地說:看來,這些資本家走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並不像我們有些同志估計得那麼低嗎!

  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一完成,毛澤東就迫不及待地宣佈社會主義建設「高潮」的來臨,因為全部社會資源已經控制在中共的手中。

  毛澤東時代對私人財產的剝奪,文革時期的「破四舊,立四新」運動到達極端,在就連私人的生活資料、家庭積蓄和珠寶文物,也在紅衛兵抄家中被劫掠一空。文革最瘋狂的兩年內,已經被剝奪所剩無幾的個人財產的損失更是難以計算,我們只能從被抄家的慘狀中略窺一、二。比如,1966年八、九兩個月中,北京市被抄家者有33696戶,被趕出北京城發回原籍者有85198人;抄出黃金10.31萬兩,白銀34.52萬兩,現金5545.99萬元,文物及玉器61.36萬件,被沒收的私房52萬間,這還是大致的估計。北京市大紅羅廠南巷二十號是黃家的私產,文革時不但被抄被沒收,全家九口人被紅衛兵活活打死五口。上海市從8月23日到9月8日,僅僅15天內,被抄家者84222戶;蘇州被抄家者64056戶。上海和蘇州被抄走的財產個人沒有統計,肯定不會少於北京。

  所以,到文革結束的1976年,經過文革的「狠鬥私字一閃念」,個人的經營性財產全部滅絕,個人的生活資源也全部由國家和集體提供。

  當全社會的財產集中在執政黨手之後,每個人的生活資源也就由執政黨完全控制了,正像托洛斯基所說的那樣:服從者得食,不服從者不得食。社會主義公有制和全部社會財產的國家化是中共的理想,這理想與其說是全部社會財產歸全民所有,不如說是歸中共一黨所有。公有制與其說是每個人都有了財產的所有權,不如說每個人都失去了最基本的個人權利和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在毛澤東時代,國家就等於中共,中共就等於毛澤東個人。對全民財產的絕對控制,一方面可以形成個人對執政黨的全面依附,另一方面可以供執政黨及其領袖個人隨心所慾地處置、分配和揮霍。這種揮霍還不止是特權階層的個人生活的腐敗,更可怕是為了滿足執政集團和獨裁者個人的野心和狂想,執政者可以完全不顧人民的意願和死活,而用全民的財產進行荒謬的勞民傷財的社會實驗。

  所以,把共產極權稱為人類歷史上最大強盜,一點也不過分。

  2005年8月15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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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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