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手段催債違法 消基會籲民眾檢舉

人氣 13
標籤:

【大紀元8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五日電)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卻有經金融機構委託的催收公司以惡劣手段催債,已屬違法行為,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呼籲民眾勇於檢舉。

愈來愈多人習慣向金融機構借貸消費,有些人因欠缺財務規劃,導致無力還錢,而部分金融機構委託催收公司催討債款的手段卻很惡劣,讓消費者及其家人、親友遭到電話騷擾或恐嚇,讓消費者有如生活在地獄中,消基會已接不少申訴電話。

消基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常見的催收公司惡質催收手段,一是二十四小時奪命連環CALL,因疲勞轟炸,導致欠債的消費者精簡神緊繃。

消基會指出,根據「金融機構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最低標準化範例」,催收債款作業時間原則上是上午七時至晚上十時,二十四小時的電話催討,很明顯違反銀行相關作業規定,債權銀行若發現違規催收行為時,應立即終止委託催收,金管會也應下令停止銀行的委外催收作業。

其次是利用暴力恐嚇方式向債務人催債,消基會說,小額借貸通常是經濟上弱勢或社會經驗不足的年輕人,催收公司以暴力恐嚇,常會讓法律知識不足的消費者心生恐懼,甚至有催收公司與黑道結合,都已構成刑法「恐嚇罪」或「強制罪」。

還有催收公司向債務人公司、親友或鄰居,散布欠債消息,已違反刑法及治安法相關規定。

消基會表示,根據「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金融機構委外催收,除以書面通知債務人,並告知所委託的單位,應出示「授權書」。

消基會認為,金融機構面對消費者借貸欠款時,應積極協商合理的償債方式,如展期、轉貸、降息、延期、分期償還等,消費者也不能以「駝鳥心態」面對債務,若遇催收公司有不當催收行為時,應立即報警,或勇於檢舉,檢舉電話有金管會所屬銀行局02-257102766、銀行公會全國聯合會02-85962333、消基會02-27001234。

相關新聞
【淨園財經】中企困境:內需無望 國際化遭壁壘
8月數據表明中國經濟活動正全面降溫
美聯儲或降息 巴菲特持續套現釋放何信號?
【財經非常道】谷歌壟斷案第二波 面臨拆分危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