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亞洲時報記者陳穎慈8月9日撰文)香港—資深香港記者程翔因涉嫌間諜罪於8月5日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其後有消息傳出指,程翔涉及婚外情,從事間諜活動收取的費用也是用作支付婚外情人的費用。程翔被扣留超過3個月,未能為自己辯護;然而,在此情況下,香港媒體單方面引述“消息人士”報道婚外情一事,儼然先來一場不容申辯的輿論審判。
香港多份報章,包括《香港經濟日報》、 《明報》、《太陽報》、《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和《星島日報》等報章,也有報道指消息人士透露,程翔從事間諜活動與賺取婚外情的費用有關的消息。
雖然有些報道也提到,程翔被指涉及婚外情一事未經証實,又提到程翔妻子劉敏儀堅信程翔沒有婚外情,但是一些報道卻引述消息人士指:“從事間諜不是為金錢便是為感情,而程翔的好友一直堅稱年薪逾百萬元的他不會為錢當間諜,證明有可能是為感情事。”被引述的“消息人士”又表示,程翔的妻子不一定知道丈夫全部的事情。
新華社8月5日報道指程翔為台灣情報機關當間諜,證據確鑿,但是,當局卻沒有出示證據。中國政府今次對待程翔的手法,就連傳統親中的左派人士也不認同。前全國政協常委徐四民於8月5日表示,記者“搶新聞”是為了完成工作,若內地司法機構指控記者從事間諜活動,需要拿出足夠證據。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拘捕程翔,卻沒有拿出起碼的表面證據,又沒有讓程翔跟律師會面,對程翔已構成程序不公平。媒體影響力巨大,如今香港的報章報道對程翔不利、沒有可靠消息來源的負面消息,其作用尤如幫助北京,摑了程翔和其家人一記耳光。
程翔被拘留已經超過3個月,但至今他仍然沒有“發聲”的機會,報章引述不知名的消息人士,指程翔涉及婚外情,既拿不出證據,讀者又無從得知那位消息人士的可信程度,產生了巨大的抹黑功效。
另一方面,媒體又引述消息人士指,由於程翔妻子劉敏儀對金錢管得很緊,所以程翔才要從事間諜活動以賺取金錢支付婚外情的費用。根據香港部份媒體報道,婚外情女主角是一名香港人,程翔是一名資深的記者,熟知中國的國情,又曾對亞洲時報在線表示相信自己在中國內地每一舉動都為安全人員所知,假如他要攪婚外情,為何要在深圳約會呢?言之鑿鑿的緋聞媒體似乎對此疑點不屑考慮。
新華社8月5日報道,任職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的程翔自2000年初開始至2005年3月,為台灣情報機關當間諜,化名“陳元春” 在香港和內地建立多條搜集情報渠道,搜集涉及國家政治、經濟和軍事等多方面大量情報,其中包括絕密、秘密級內容,從而收受數百萬港元間諜費。
報道指,在審查期間,程翔坦白交待了為台灣間諜情報機關從事非法活動全過程。報道稱,鑒於程翔涉嫌從事間諜獨罪活動,證據確鑿,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8月5日,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將程翔正式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