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 人的社會評價在中國的社會語境中常常被詮釋為動物層級的生存權,所以,有關人權與政治關聯的表述都被設定在生存和安全這種最基本的“活命權”選項之內,而其他更具人味的生活價值如:尊嚴感與發展權,內在的心靈慰藉、以及創造性實現和自由等真正意義上的普適人權,則因社會整體認識上的迷誤和權力話語的有意誤導,而被一般人當作不切實用、以其不具“衣食效應”而很少引起關注。
由是觀之,能夠免於恐懼以確保人命不受戕害“順其自然”地活下來,不僅是社會公權決策中最具感召力的治道方略,也是民間對弄權政團最感恩戴德的行政祈求,由此而派生的各種政治動議和國家目標設置,也就僅僅局限於如何應對物質饋乏和身體傷害等,與人的性命攸關的底層面問題,而對社會正義和公民之間相互尊重、不羞辱等制度設置與文化展示,則基本不在中國人的公共生活視野和政治預期之內。
本來,緣於人的自然差異和社會歷史發展的不均勢、不守衡等主客觀因素的制約,人們會因不同的境遇而形成與之相適應的角色定位和觀念形態,從而對有關人的社會權利作出有差別的定義和表述,但無論如何,人的覺醒便意味著人對其社會屬性中人與人的相關性有了共識,這其中所包含的意義還不僅止於每一個人在社會共同體中應當被當作生命看待,還應該讓其有被群體平等地接納和尊重的歸屬感,只有這樣,個人置身於群體之中才有被承認被看顧的榮譽和體面,進而產生積極捍衛公共價值的信念和與此相關聯的責任擔當行為,所以,“我們”所涵蓋的邊界無論大小,即如國家、民族、抑或基於相同信仰和利益訴求而結成的各種社會組織和政團,都必須立足於不以與個人行為無關的原因(如出生、種族、政治立場和文化信仰等)而對人加以排斥和壓制,正如馬丁• 路德• 金所希望的那樣:“不是以他們的膚色和某種先在的條件,而是以他們的品格優劣來評價他們在國度裏的生活”。
眾所周知,只要是人,即便在極端處境中也會呈現出其知性上有別於一般動物的人性特質,如肉體痛苦之外的心理焦慮、屈辱感和不公正等唯一歸屬於人的社會品性,因此,只要是建基於以人為目的的社會,就不能失去對人性價值的把持,就應該有對生命本身所蘊涵的尊嚴和神彩抱有十足的敬畏和尊重,而不是將其視作可有可無,或貶斥為刁民暴民、草根般自生自滅而不具抗辯力的人,僅有物性使用功能的次等的人,從而將本屬同類、與自己一樣鮮活靈動、喜怒哀樂全無差別的人,按政治身份、文化類屬或族群邊界等,強行編制劃分為尊卑榮辱互不關涉、乃至充滿羞辱和敵意的所謂工人階級農民階級,革命的人民和反革命的人民,然後為其個人或集團的權利陰謀可以任意在血肉同胞之間搞內鬥設困局,動輒蠱惑人民為實現某種虛設的價值或目標做工具當炮灰,或者利用人性惡將社會關係顛覆重構,從而在制度和文化上縱容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進行肉體暴力和精神虐待,以實現專制權力欺世盜名和瓜分公共資源的政治圖謀。
所以,有關人的權利的詮釋就不應當僅止於“生存權”這種牧民養民,擇其效用而定其權利邊界和意義內涵的反人道誣衊性謬說,經驗了文明教化從而最大限度地擺脫了動物盲目性的人類,儘管潛意識中也曾有返祖歸宗的衝動和欲念,但沒有誰在理性上試圖重返蒙昧主義,或者迷戀於生息不保、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更沒有人會甘願屈從於外在的壓迫而將人性滅失並接受強勢者的支配性管束。希望獲得肯定的評價和尊重,拒絕羞辱和期盼自由,反對社會人之間不公正不平等的制度與文化歧視,這是人的社會屬性與文明養成對現代公共交往和生活最基本的人權表達。儘管由於物質貧困所引發的社會災難常常讓我們沮喪並數度絕望,我們也有理由相信,發端於利益衝突的社會惡行總是長期困擾著人的生存境況,並因此就發生秩序和嚴重程度而言都是桎錮人權展開和解放的決定力量。
正因為有賴於我們對人性價值的全息定位,再依此返觀中國人的現實處境,專制對人民精神與物質的雙重剝奪又何止於人權的認知和表達,物質短缺和利益分配的嚴重不公不僅困擾著人們日常生存,還由於不公正的、污辱性的態度本身累積的文化和觀念被極端勢利的制度所利用,使得長期性的體制侮辱和人性貶損日漸泛化並成為中國常規化的社會意識,置身於如此毫無正派性可言的社群之中,人們總是本能地、理所當然地將人分為三教九流、工農城鄉等各自相互隔離的不對稱階層,使得長期處於下位者因極端的物質貧困和資訊堵塞、以及體制性壓倒一切的話語專斷對人權的詆毀和誣衊,造成人們由於心理上的“隨同效應”被同一事象的反覆蠱惑,從而相信發生的一切都是有根據的,所謂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是順應天道本該如此的。因此,只要是被行政考評或理論上劃出界外,便自以為是下等人,是低能而不具競爭力的弱勢者,因而本能地將自己鎖定在人為刀殂我為魚肉,只求活命自證其“罪與罰”的無望境地,如此體制性、文化性不把人當人的羞辱成為社會生活的常態,使得芸芸眾生自甘墮落、麻木不仁,日久之後必然失去對人性尊嚴最基本的把持,如此,灰暗而無人性光輝的人們非但不把自己當人,也不會把別人當人,最終把自己置於“局外人”處境並主動放棄社會參與權。
這種民眾的整體性失語和“放權讓利”雖則為滋生權力專制儲足了適宜的水土,但“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的責任推諉和權利冷漠,除了縱容極權者的意志虛妄並將其品質敗壞之外,這種基於王道維權而建制的政治理念和民眾集體退席的社會公權生態,不僅無助於社會長治久安、穩定和諧,從而構設出具有更新功能的動態平衡機制,讓本土資源發揮出應有的統籌效應以促進社會朝向理性健康之路發展,反而因權利爭奪內耗不斷,進而泛化成中國社會主導性的社會意識,致使社會整體性創生機能嚴重萎縮,使得雖有千年老邁,但幾乎無多少變數的生產與生存方式卻一直輪回相傳,由此造成的社會歷史停滯和與其伴生的物質短缺,勢必將中國人的生存處境逼向不堪承受之重。有如此嚴酷的現實困迫,人們終其一生都必須面對幾近絕望的生存掙扎,又如何能“心有旁騖”對活命權之外的“人生可能性”有所玄思和追問呢?正因為如此,中國人大都只把最具傷害性的社會惡行如:肉體暴力和衣食掠奪等,最直接最顯性的現實迫害看作應該或僅僅應該受到追究和指控的社會罪錯。
由此逆向尋蹤,對於耐性韌性十足而又不敢有生之大欲的中土“百姓”而言,列朝屈指可數的所謂盛世治平 “樣板”,其成因都不外乎要麼權力“交接程式”中血光烈度較小而使加冕者心理相對“平和”因而其專斷品性中便可能少一些疑懼,從而有足夠的膽量和胸懷放任民間自主自為;要麼是中央大權傍落導致社會分裂為各自為政、相互摯肘的派系實力,使得各路政客權棍們因忙於搶班奪權而無暇顧忌和“關心”民間情事,或者為籌集人氣和降低“血酬”成本而不得以討好民意,然後策略性耍弄“載舟覆舟”的“仁政”術窄取政治資源。所以,只有僥倖逢到如此“天賜”機緣讓官民分治各務其事,才有可能為民間自謀出路和其權利表達預留出些許空間。
面對專制無所不用其極的行政違法和悖德 “亂作為”對民生的常態化壓迫,中國人除了移情於是乎巫術魔法、占卜打卦以避禍求福之外,更多則只能聽天由命,苟活於反覆無常、暴戾乖謬的非人化歷史輪回之中以確保身體無安全之虞,因此,很少有人會把體制性等級排斥、人格侮辱和不被肯定等,危及情感和心理健康的負面經驗作為應該檢討和追究的社會權利。正因為如此,人們對政治管制的要求不僅無涉秉權者的心智高低和道德是否具有 “先進性”,更不會指望唯利是圖的政團能“執政為民”真正替公眾的生存處境和根本利益著想!相反,人們對攝政者的施政祈求則頗具黑色幽默:誰能由著百姓自給自足以頤養天年,不擾民不傷害、網開一面放人民“休養生息”,容忍人民 “順木之天以致其性焉爾……則其天者全而性得矣”(柳宗元語),便算是中國曆久彌凶的專制苛政中極其難得的積善之舉。
不僅如此,有限的資源供給在不斷加劇業已緊張的社會關係的同時,還將人的社會屬性層層消蝕,從而使人們不得已將身體作目的,將物性當主義,一切基於求生本能而自覺或不自覺地將同類當作侵犯者和擋道物。所以,當生存成為芸芸眾生拼力才能維持的社會常態時,所謂“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等喻世名言所折射出的已不僅止於世道人心澆漓陰冷,其實也反映了中國社會人居環境不開化不妥協、依賴弱肉強食爭奪生存權,反向回歸到生物本位的蒙昧主義現實,其內涵的認識價值如果撇開正史定義的所謂“草民理性”和“小農意識”等誣衊性詮釋,其中透析出的乃是中國社會由於物質決定論庸俗化氾濫成災對人心和人性的另一種剝奪和羞辱。
依此路徑而形成的社會批評和道義指控,其關注點也就只局限於針對社會中物質分配不公和各種體制性排斥而造成的利益不均勢等,長期困擾社會弱勢者生存處境的問題發難,人們似乎只相信物質貧困和肉體傷害才是構成社會罪性和痛苦的涉案主體,而對於同樣嚴重甚至更具傷害性的制度歧視、文化貶損以及不自由等訴諸於人最本質、最內在的剝奪和羞辱,則因其作用的軟性和“不扎眼”而被當作可有可無、甚至根本就不被當作問題而納入社會評價和制度構設的關係項,再則、由於受制於生存資源供給的嚴重不足和長期性的權力盤剝,使得中國社會業已存在的內耗性人際紛爭在烈度上始終處於倫理不能承受的臨界點,從而導致吃飯和保命這種最基本的生存訴求,幾成普羅大眾終其一生都需要面對和抗爭的頭等要務,日久之後勢必將人們所思所慮鎖定在人權即是生存權,這一專制意識形態居心叵測的自辱和辱人的偽命題之中不知人生取向和目的所在。
二 0 0 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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