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中國檢察機關、公安又被揭發重大冤獄!北京大學研究生的黃新控告公安部門非法羈押,隱瞞DNA測定不相符的重大事實,刑訊逼供至法院宣判無罪後仍非法禁錮四個多月。黃新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有關部門卻置之不理。
據香港太陽報,今年35歲的黃新,5年前在河南鄭州科技公司任職時,被控姦殺同居女友。
1998年10月23日晚,與同居女友劉燕因打牌發生口角。翌日,他離開劉家一個多小時後,劉家的人發現劉燕被人姦殺在家中。黃新當天就被鄭州市金水公安分局拘留,12天後,以「故意殺人」罪嫌被投入看守所。
警方將受害者陰道中遺留的精液,拿到北京作DNA鑑定,結果精子基因型與黃新不同!但公安隱瞞了檢驗結果,黃新就被關押在河南省內五家看守所,每天要做20多小時的苦工。
據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鄭州市中院2002年7月就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黃新「無罪釋放」,但他直到12月才被釋放,而且他剛走出看守所大門,就被兩個公安押到鄭州市一間監居所。
2003年4月,金水區公安分局才「解除監視居住決定書」,黃新出獄後,多次向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區檢察院申訴,索取國家賠償,但至今都無人理睬。
現在北京大學攻讀信息工程研究生的黃新表示,五年的冤獄生活令他遭受巨大損失,當年的同學早已成為跨國公司中國區總裁,而自己卻仍一事無成。@(//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