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二百三十二﹕我將同一位羅馬尼亞姑娘結婚。我目前沒有工作。如果我找到一份餐館送外賣的活兒﹐我替她申請簽証﹐領館會不會因為她是我的女朋友而給她非移民簽証(如果我們在羅馬尼亞結婚)。或者我應該有其它不同的工作﹖她試著去申請簽証要過來看我﹐但已被拒絕。
解答﹕有兩種辦法可以讓她過來。一個是申請K-1簽証﹐另一個是申請K-3簽証。
K-1是未婚妻(夫)簽証﹐你必須提供你和你女朋友約會和通信聯繫﹐或訂婚的證據向美國境內的移民局提出申請。當移民局批准了申請﹐他們會通知駐羅馬尼亞的美國領館或使館﹐然後領館會通知她去申請K-1簽証。如果批准了﹐她將持K-1簽証入境。入境後﹐她必須在90天內同你結婚﹐然後她可以申請I-485將她的身份由K-1轉成綠卡。(不需要再申請I-130)
而K-3簽証是﹐你去羅馬尼亞同她結婚。回美後在移民局申請I-130(移民歸類申請)。一旦你收到I-130的收據﹐就可以做K-3的申請﹐申請步驟與K-1相同。當K-3申請批准了﹐領館會開始K-3的面試。一旦她取得K-3﹐入境美國後她就可申請I-485﹐不管I-130 批了還是沒有批。
K-1 會快一些﹐但是如果你沒有足夠的你倆約會﹐通信的證據﹐K-1可能會因為被拒反而使她來美國的過程變慢。
一旦非移民簽証申請被拒﹐再申請的成功率變低﹐因為她越是去試簽﹐越顯示出她有移民傾向﹐這樣會使得K-1或K-3的申請變的很難。
你是一定必須要有份工作從而避免讓移民局懷疑你的訂婚或結婚是假的。你的收入應該足以支持她的K-1或K-3的簽証。如果不夠﹐你可以找個富有的親戚或朋友做你的共同經濟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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