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二十八日專電)中國自八月一日起對台灣十五項水果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世界貿易組織 (WTO)事務專家表示,根據「最惠國待遇 (MFN)」原則,任何WTO會員國都有權要求享受同等待遇,兩岸貿易為「兩岸間問題」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中國商務部宣布,八月一日起對原產台灣鳳梨、木瓜、芒果等十五種水果,實施零關稅優惠待遇。關於中國此舉是否將有WTO其他成員國要求一視同仁,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海貿會常務副會長王遼平表示,這完全只是兩岸之間的問題。
WTO專家表示,台海兩岸間的貿易關係雖然很特殊,但兩岸都是WTO會員國,當然應接受國際貿易規範,MFN待遇是國際貿易規範的最基本原則之一,沒有理由不適用於兩岸間的貿易。
另一位人士則表示,兩岸有各自獨立、自主的關稅體制,又同是WTO會員國,兩岸貿易屬於國際貿易是無法否認的。
就實務面而言,現階段兩岸貿易確實存在許多不合理現象,如禁止對方產品進口就不符合WTO規範,但兩岸本身無意採取行動,無貿易利益的第三國不會、也無權過問。但中國大陸開放台灣水果零關稅的優惠措施,可能影響第三國的出口,他們有可能要求最惠國待遇。
當然,也可能因為貿易利益太低,這些水果是台灣的特有產品,或是本身產品不具競爭力,沒有任何國家援引MFN原則,要求同等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