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結束語
一九五八年秋,毛澤東曾在武昌會議上說:“廣西死了人,陳漫遠不是撤了嗎?(一九五六年廣西餓死數百農民,從第一書記陳漫遠到縣委書記均受處分──本書作者注)死五千萬人,你們的職不撤,至少我的職要撤,頭也成問題。”(1)如今真的死了人,而且與五千萬也差不離。他卻不說要撤他的職、砍他的頭了。作為這樁空前的人間慘劇的禍首,他呈示出什麼道德良心?三四千萬人餓死在他心裏留下了多少悔恨?沒有,什麼也沒有。在一九六一年的廬山會議上,他就很不在乎地說:“錯誤就是那麼一點,有什麼了不得!”(2)
一九六一年春,國家主席劉少奇回湖南家鄉搞調查時,曾明白地說:“要知道秦始皇、隋煬帝是修長城、修運河垮臺的,實際上我們比他們死的人還多些。”在他老家寧鄉縣花明樓公社,他召集幹部會議,說:“這裏死了很多人”,“不但你們這一輩子要記住,而且還要教育你們的後一代……可以刻石立碑,永遠記住這個教訓。”一九六二年初,劉少奇又對即將赴安徽就任省委第一書記的李葆華說:“回去以後,把前三年的歷史寫本書。如果勇敢些,就把它編劇演。再勇敢些,就立碑傳給後代。”(3)
可惜劉少奇還沒來得及做什麼,就成了毛澤東殺人不見血的刀下鬼。書也好,劇也好,碑也好,也就統統無從談起了。三十多年了,偌大的中國,連一本書、一個劇、一塊碑都不曾出現。吾人清楚,只要那禍首的屍體還被供奉在殿堂裏,建立“大躍進死難同胞紀念碑”就是不可能的。
數千萬父老兄弟姐妹的在天之靈還沒有安息。願我中華子孫牢記:這一中外古今歷史上絕無僅有之人禍,是隨著“共產主義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橋樑”的序曲到來的。
永遠勿忘西元一九五八年!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丁抒寫於美國明尼蘇達
五、 附 錄
大躍進期間中國究竟餓死了多少人?
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人口數字正確無誤時,可用下列公式中任意一個計算某年的非正常死亡數。一.若有可靠的死亡率:(某年死亡率─正常死亡率)x前一年底人口數。二.若有可靠的出生率:該年底人口-〔1+(出生率-正常死亡率)〕x前一年底人口。(有非正常死亡時得數為負。)
當時,在死亡數字上弄虛作假是普遍現象。那時,河北省張家口地委第一書記胡開明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詢問本地區死人的情況。有一天,下屬向他請示“餓死人的數位是不是可以少報一點?”原因是“有的地方死了人不報告,結果不但受到上邊的表揚,而且死了的那份口糧還可以繼續領,這叫吃空額。而張家口,死一個報一個,報一個死亡減一份口糧,報一次死亡受一次批評……”(1)前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夫人王光美一九六一年隨劉去湖南省作調查,她也發現“基層黨組織……連人口死亡數字統計出來了,還要‘壓縮平衡’,不許如實上報”(2),因而各省上報國家統計局的死亡數字已是縮過水了的。一九六二年初中央工作會議期間,劉少奇親自處理安徽問題。他在安徽大組會上責問道:“這裏有張表,上面填‘這個數字是經政法部門上報了的’,‘這個數字經公安局上報的’,‘這個數字是在某次會上彙報了的’,你們究竟死了多少人,要老實說出來,再隱瞞要開除黨籍。”(3)由此可見全國各地真實的死亡人數連中共中央的首腦們也不甚清楚。
顯然,國家統計局根據各省的報告統計的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二年死亡率不能用作計算非正常死亡數的可靠依據。因此第二個公式是唯一的選擇。為此,需有正常死亡率、出生率和逐年人口數。
正常死亡率不難得到。從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七年,全國人口平均死亡率就逐年下降。以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基準,不會將非正常死亡率估算過高。故本書作者採用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千分之十點八(4)作為正常死亡率。這樣,出生率就成了關鍵。中國國家統計局發表的出生率漏洞很多。如一九五九年的出生率為千分之三十二點四,而國家統計局發表的出生率卻只有千分之二十四點八。僅這一差錯就平白“抹掉”了五百萬人。(5)
統計局公佈的一九六○年的出生率也不實。證明如下:
從一九五七年○歲(不滿一歲)至三歲(不滿四歲)的嬰幼兒死亡率可以算出,要是隨後四年無情況異常,嬰幼兒死亡率保持不變,那麼該年出生者有百分之十一活不滿兩歲,百分之十三死於三周歲前,百分之十五活不滿四歲就會夭折。(6)一九六三年的情況基本一樣。(7)這兩年平均下來,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在一九六○年前後的中國,若沒有因大躍進而引致的大饑荒,百分之十一的嬰幼兒將活不滿兩周歲,百分之十三死於三周歲前,百分之十四夭折於四周歲前。
這是大躍進前的一九五七年和大饑饉過後的一九六三年的情況。大躍進期間如何?
截止於一九六四年六月底的全國人口普查的資料表明,一九五九年間出生者百分之三十二已死於大饑荒。(8)因此,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二年間,嬰幼兒死亡率遠高於大躍進前的一九五七年和大饑饉過後的一九六三年,這是肯定無疑的。我們雖無法猜測嬰幼兒死亡率究竟有多高,卻知道其下限,即一九五七年和一九六三年的嬰幼兒死亡率。採用此下限會使非正常死亡數估計不足,斷不會誇大。
一九六○年內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是一二九三萬。(9)既然一九五七年和一九六三年出生的的嬰兒百分之十四夭折於四周歲前,這一二九三萬人至多只占一九六○年出生者的百分之八十六。由此可知一九六○年至少出生了一五○三萬人,出生率至少是千分之二十二點三七,(10)而不是統計局公佈的千分之二十點八六。(11)
至於一九六一年,統計局發表的出生率是千分之十八,但一九六一年內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大約為一三五五萬。這表明即便一九六一年出生的人一個沒死,全部活到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出生率也有千分之二十點四六。(12)可見統計局發表的出生率毫無根據。既然大躍進前後的一九五七年、一九六三年出生者有百分之十三死於三周歲前,一九六一年年出生、未活到一九六四年六月全國人口普查的嬰幼兒,至少應有百分之十三。據此計算,一九六一年的出生率是千分之二十三點五二,(13)遠高於統計局公佈的千分之十八。
一九六二年,大饑荒已近尾聲。統計局公佈的一九六二年出生率千分之三十七(14)也可信了。但我們仍可用上面的辦法核實一下。一九五七年和一九六三年出生者均有百分之十一活不滿兩歲,因而一九六二年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已夭折的比例至少是百分之十一。從一九六二年內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可知,統計局的數字大致準確。(15)
有了逐年出生數、正常死亡率和統計局發表的人口數,我們就可以比較準確地計算非正常死亡數了。計算結果是:一九五九年非正常死亡數是二一二萬(16),其中一百九十六萬是農民。(17)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二年間非正常死亡數分別是一七七八萬(18)、一一九○萬(19)和二九一萬。(20)連同一九五八年的非正常死亡數,整個大躍進期間非正常死亡數約三千五百多萬。
這是從國家統計局公佈的人口數字正確無誤這一假定出發得出的結果。但是,統計局公佈的人口增長率與逐年人口數完全不吻合。試看下表:(21)
統計局公佈的 統計局公佈的
年底人口 人口增長率 人口增長率 (萬)(千分之一) (千分之一)
一九五八年 65,994 一九五九年 67,207
18.38 10.19 一九六○年 66,207
-14.88 -4.57 一九六一年 65,859
-5.25 3. 78 一九六二年 67,295
21.80 26.99 一九六三年 69,172
27.89 33.33 一九六四年 70,499
27.89 33.33 一九六四年 70,499
怎麼會出現這樣明顯的差錯呢?上海大學的學者金輝不無根據地猜測,“統計人員不是出於疏忽,而是出於職業道德和良知,在公佈的資料中保留下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22)那麼究竟哪個是真實的?假設統計局公佈的人口數字不實,而人口增長率卻是真實的,結果會怎麼樣?
因一九六四年底時饑饉已結束,又經過了人口普查,故一九六四年底的人口數可信。以此作基數,用人口增長率倒推前幾年的人口數,得出一九六○年底的人口僅六四四○二萬,(23)因一九五九年底的人口數六七二○七萬亦可信,可見人口在一九六○年內減少了二八○五萬,而這一年裏人口本應增加七百七十七萬的。這樣,僅一九六○年一年裏,非正常死亡的數字就高達三千五百多萬了。用同樣的方法推算,一九六一年有五百九十九萬人非正常死亡。(24)整個大躍進期間的非正常死亡數則高達四千四百萬!
筆者相信,國家統計局的工作人員保留了大部分真實資料。這是計算大躍進和大饑荒期間非正常死亡人數的基本依據。如前文所述,若相信國家統計局公佈的逐年人口數字,非正常死亡數是三千五百多萬。若以統計局公佈的人口增長率為依據,則非正常死亡為四千四百萬。
在本計算中,筆者作的唯一假定是,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二年的嬰幼兒死亡率與一九五七年和一九六三年相同,實際上一定高得多。這樣,計算中即使有誤差,也完全可以由此抵消。所以除非日後國家統計局更改資料,或者有新的資料被發掘,三千五百萬是個下限,真實的非正常死亡數很可能與四千萬相去不遠。
附錄注釋
(1)胡開明《難忘的三年》,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中共黨史資料》第三十九集第九十一頁。
(2)《人民日報》海外版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王光美的文章。
(3)一九六二年二月三日下午劉少奇在中央擴大會議上安徽大組會上的第二次講話,一九六七年八月首都紅代會“北京工業學院紅旗公社編印的《劉少奇瘋狂復辟資本主義的滔天罪行》第四十二頁。
(4)中國國家統計局編一九八三年《中國統計年鑒》第一○五頁。
(5)同上,第一○三、一○五頁:一九五八年底全國人口65994萬,農村人口為55273萬,城鎮人口10721萬。一九五九年農村死亡率為千分之十四點六一,城鎮死亡率為千分之10.92。一九五九年全國死亡總數為(55273x14.61+10721x10.92)/1000=925萬。一九五九年底人口為67207萬,比一九五八年增加1213萬。故該年出生925+1213=2138萬。2138/65994=0.0324。65994x(0.0324-0.0248)=502萬。
(6)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五年中國人口年鑒》第八五三、八五六頁:一九五七年部分縣(共二千零四十四萬人)○歲(不滿一歲)至三歲(不滿四歲)人口死亡率分別為0.0762、0.0444、0.0290、0.0196。部分市(五千零二十一萬人)分別為0.0354、0.0289、0.0168、0.0093。全國農村人口為54704萬,城市為9949萬。全國市、縣平均,一九五七年○歲嬰兒死亡率為(54704x0.0762+9949x0.0354)/64653=0.0699;一至三歲幼兒死亡率為0.0420、0.0271、0.0180。若無情況異常,隨後幾年嬰幼兒死亡率保持不變,那麼一九五七年出生、能活滿一歲者的比例為(1-0.0699)=0.93;活滿兩歲者的比例為0.93x(1-0.0420)=0.891;活滿三歲者的比例為0.891x(1-0.0271)=0.867;活滿四歲者的比例為0.867x(1-0.0180)=0.851。
(7)同上,第八五九、八六五頁:一九六三年部分縣(共一億零四百萬人)分別為0.1015、0.0264、0.0160、0.0113。部分市(八千七百萬人)分別為0.0355、0.0200、0.0120、0.0073。全國農村人口為57526萬,城市為11646萬。全國市、縣平均,一九六三年○至三歲嬰兒死亡率為0.0904、0.0253、0.0153、0.0106。若隨後四年無情況異常,一九六三年出生者能活滿一至四周歲的比例為0.910、0.887、0.873、0.864。
(8)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一九九○年版《中國人口統計年鑒》第三十四頁: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一九五八年七月一日至一九五九年六月三十日出生者為一四八八萬,一九五九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六○年六月三十日出生者為一四三一萬,一九六○年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六一年六月三十日出生的有一一五四萬,一九六一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六二年六月三十日出生的有一五五七萬,一九六二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六三年六月三十日出生者有三○二五萬。故一九五九年間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約為(1488+1431)/2=1460萬。一九五九年出生2138萬。故死亡率為(2138-1460)/2138=0.317。
(9)同(8)。一九六○年間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是(1431+1154)/2=1293萬。
(10)一九六○年實際出生1293/0.86=1503萬。1503/67207=0.02237。
(11)同(4)。
(12)同(8):一九六一年內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約為(1154+1557)/2=1355萬。一九六○年底人口數為66207萬。1355/66207=0.02046。
(13)一九六一年實際出生1355/0.87=1557萬。1557/66207=0.02352。
(14)同(4)。
(15)同(8)。考慮到饑荒過後的補償性生育,若從一九六二年七月一日開始的一年中出生的三○二五萬人中,百分之四十六生於一九六二年下半年,則一九六二年內出生、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仍存活的人數大約為1557/2+0.46x3025=2170萬。一九六二年實際出生2170/0.89=2438萬。2438/65859=0.03702。這正是統計局公佈的出生率。
(16)一九五八年底人口數是65994萬,一九五九年出生2138萬,正常死亡713萬。一九五九年底應有67419萬,實際僅有67207萬,少了212萬。
(17)同(5)。農村人口死亡率從一九五四年起逐年下降,一九五七年為千分之十一點○七。取此數為正常死亡率。一九五八年底農村人口為55273萬,一九五九年農村死亡率為千分之十四點六一,則非正常死亡數為55273x(14.61-11.07)/1000=196萬。
(18)一九五九年底人口數是67207萬,一九六○年出生1503萬,正常死亡726萬,應增加777萬。實際減少1000萬,非正常死亡1777萬。
(19)一九六○年底人口數是66207萬,一九六一年出生1557萬,正常死亡715萬,應增加842萬。實際減少348萬,非正常死亡1190萬。
(20)一九六一年底人口數是65859萬,一九六二年出生2438萬,正常死亡711萬,應增加1727萬。實際增加1436萬,非正常死亡291萬。
(21)同(5)。
(22)金輝《“三年自然災害”備忘錄》,上海大學文學院出版《社會》月刊一九九三年第四、五期合刊。
(23)同(5):一九六四年底人口七○,四九九萬。一九六三年底人口數應為70499/(1+0.02764)=68603萬,一九六二年底是68603/(1+0.3333)=66390萬,一九六一年底是66390/(1+0.02699)=64645萬,一九六○年底64645/(1+0.00378)=64402萬,比一九五九年底的67207萬減少2805萬。
(24)一九六一年應增加842萬,實際增加243萬,非正常死亡599萬。
六、 注 釋
注 釋 一
(1)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10,No.4 (December 1984):Basil Ashton,K.Hill,A.Piazza &R.Zeitz,“Famine in China,1958─61”。第六一四頁。(2)薄一波《若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卷)第八七三頁。(3)美洲《世界日報》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胡績偉《報紙生涯五十年》。(4)李銳《毛澤東的早年與晚年》第一六○頁。(5)一九八九年科學出版社刊行,中國科學院國情分析研究小組《生存與發展》第三十九頁。(6)多卷本《一九四九──一九八九年的中國》第二卷,叢進著《曲折發展的歲月》第二七二頁。(7)一九九四年紅旗出版社,呂廷煜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紀實:曲折發展(1958─1965)》第三十六頁。(8)上海大學社會學系主辦《社會》雜誌一九九三年第四、五合期,金輝《“三年自然災害”備忘錄》。(9)見本文附錄。(10)《大自然探索》一九八四年第十期,陳玉瓊、高健國《中國歷史上死亡一萬人以上的重大氣候災害的時間特徵》。
注 釋 二
(1)伍仁編《共和國重大事件紀實》卷一第一五七頁。(2)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引自筆者保存的一九六八年清華大學刊印的《學習資料(續一)》。(3)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卷)第七○二頁。(4)《黃克誠回憶錄》第三八五頁。(5)薄一波一九五九年六月三十日對薛暮橋等人的談話,一九六七年清華大學“井岡山兵團”刊印的《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薄一波》大字報選第二輯;一九六七年五月“鬥爭薄一波批判餘秋裏批判穀牧聯絡委員會”編印的《憤怒聲討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薄一波反對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滔天罪行》。(6)史柏年《試析一九五八年我國的糧食生產》,《黨史通訊》一九八七年第十一期。一九五七年產糧三千七百億斤,一九五八年三八二六點六億斤。(7)《當代中國的四川》(上)第九十三頁。(8)一九五九年六月五日羅榮桓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學院的講話,《羅榮桓元帥》第九○一頁。(9)中國國家統計局編《一九八三年中國統計年鑒》第一○三頁。(10)胡開明《難忘的三年》,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中共黨史資料》第三十九集。(11)《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七集第四三六頁。(12)《安徽文學》第五期。(13)參見(29)。(14)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卷)第七一四頁。(15)《黨史研究》一九八一年第四期第二十一頁。(16)《鍾山》雜誌一九八九年第五期第一四○頁。(17)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中共黨史資料》第二十八集第五頁;中國國家統計局《一九八三年中國統計年鑒》第一○三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紀實:曲折發展(1958 -1965)》第三十四頁。(18)《上林縣誌》一九八九年版第三八五頁。(19)《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八集第五十二頁。(20)《黨史通訊》一九八七年第十一期第十七至二十頁;中國國家統計局《一九八三年中國統計年鑒》第一○三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紀實:曲折發展(1958-1965)》第三十四頁。(21)同(19),第三三六頁。(22)《當代中國的四川(上)》第一○○頁。(23)一九九二年版《宜賓市志》第十七、十八、八十四、八十八頁。(24)四川人民出版社《閻紅彥傳略》第一七四頁;一九九○年版《仁壽縣誌》第九十六、九十七、一○六頁。(25)吳曉梅、劉蓬《毛澤東走出紅牆》第六十四頁。一九九一年版《灌縣誌》第七十四、一三○頁。(26)一九八九年版《夾江縣誌》第八十二頁。江北縣死人事件見《重慶黨史研究資料》一九九三年第二期第四十二頁。(27)一九九一年版《豐都縣誌》第九十四頁。一九九一年版《巫山縣誌》第二十二、九十一頁(28)一九九九二年版《大邑縣誌》第一四二至一四三頁。一九九○年版《井研縣誌》第九十九、九十八、一五○頁。(29)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五年中國人口年鑒》第五二二、五二三頁:四川省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平均死亡率為千分之十點五五,此為正常死亡率。四川省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一年的人口數為七○八一萬、七○七八萬、六八九七萬、六六二○萬、六四五九萬。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的死亡率為千分之25.13、46.97、53.97、29.42、14.62。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的非正常死亡數分別為7081x(25.13-10.55)/1000=103.2萬、7078x(46.97-10.55)/1000=257.7萬、6897x(53.97-10.55)/1000=299.5萬、6620x(29.42-10.55)/1000=124.9萬、6459x(14.62-10.55)/1000=26.3萬,共811.6萬。若按全國平均正常死亡率千分之十點八○計算,則非正常死亡數為803.2萬。(30)一九八六年六月八日《光明日報》;李志綏《毛澤東私人醫生回憶錄》第二九四頁。(31)一九六七年六月,四川重慶大學紅衛兵團、“八一五戰鬥團”刊印的《打倒李井泉》第七十七、七十八頁。(32)《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一九八七年第四期第十六頁。(33)一九六七年六月三日廣西紅衛兵總部《南疆烈火》報。(34)美洲《民主中國》第二十九期第九十一頁。(35)同(33)。(36)同(33)。(37)同(33)。(38)伍仁編《共和國重大事件紀實》卷三第五十九、六十四頁。(39)同上,第六十五頁。郭書田、劉純彬《失衡的中國》(第一部)第十九頁;《中國作家》一九八九年第四期第九十一頁,霍達《民以食為天》。一九五八年人口約三十九萬。(40)一九九○年版《宿松縣誌》第八十九、八十三、三十二頁。一九八九年版《濉溪縣誌》第四八二、七六二頁。一九九一年版《靈壁縣誌》第七十七至七十八頁。一九八九年版《渦陽縣誌》第四八二、四十二頁。一九八八年版《全椒縣誌》第二十三、七十一頁。(41)一九六二年二月三日下午劉少奇在中央擴大會議上安徽大組會上的第二次講話,一九六七年八月首都紅代會“北京工業學院紅旗公社編印的《劉少奇瘋狂復辟資本主義的滔天罪行》第四十二頁。(42)一九七九年時的安徽省委秘書長與本文作者的談話。(43)一九六七年七月國務院內務部“紅色造反聯絡站”印發的材料《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李景膺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罪行》第十六頁。李景膺,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五年為貴州省委書記,一九六五年至一九六七年為內務部副部長。(44)一九六七年七月,國務院內務部“紅色造反聯絡站”《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當權派李景膺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罪行》第十六頁。(45)同(43),第三十五頁。(46)一九八九年《甘肅省志概述》第一四三頁。一九九二年二月張天珩《回憶霍維德同志二、三事─在與霍老共患難的日子裏》未刊稿。霍維德,前甘肅省委第二書記、副省長,一九五九年被定為“反黨集團頭子”。(47)《瞭望》週刊一九八六年第四十一期第十七至十八頁;一九八七年“中國潮”報告文學獎一等獎獲得者,麥天樞《西部在移民》,《人民文學》一九八八年第五期。(48)何之明與本書作者的談話。(49)解放軍出版社《憶錢瑛》第四頁;一九八九年版《甘肅省志概述》第一四五頁。(50)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二日《人民日報》。(51)一九九○年版《青海省社會經濟統計年鑒》第八十八頁,一九八九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中國人口青海分冊》第八十一頁。(52)千家駒《七十年的經歷》第二六○頁;《當代中國的河南(上)》第一三六頁。(53)《當代中國的河南》(上)第一三六頁。(54)同(53),第一三七、一三八頁。(55)一九八六年版《信陽綜覽》第二七八頁。(56)謝春濤》大躍進狂瀾》第二○三頁,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信陽地委關於整風運動和生產救災工作情況的報告》。一九八六年版《淮濱縣誌》第六十九頁。(57)史川《“反瞞產”是導致人口大批死亡的主要原因─從中共內部檔看毛澤東怎樣把農民推向絕境》未刊稿;美洲《民主中國》一九九三年七月月號第二十二頁,河洛《漫說中原》。(58)一九八九年香港存真社版蘇曉康《烏托邦祭》第三○一頁;。(59)《紀實文學》一九八九年第四期,張文才口述、周之德執筆《周恩來軼聞》;王學仁《毛澤東和他的機要秘書》,見《湖北日報》社主辦的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楚天週末》。(60)香港存真社版蘇曉康《烏托邦祭》第二九九至三○一頁。(61)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首都經濟資訊》報,《數位裏的悲哀─追記一個縣委書記的死》。(62)裘之倬《中共黨史人名錄》第一八○頁。(63)一九八九年版《當代中國的山東》(上)第一九四頁。(64)同上,第一九三、二○一頁。(65)《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一九八七年第三期第十八頁;《當代》雜誌一九八六年第四期第二三九頁。(66)《羅榮桓元帥》第九三九頁;馬輅等著《國防部長浮沉記》第一六二頁。(67)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人民日報》,段君毅《深切懷念張北華同志》。(68)一九八九年版《當代中國的山東》(上)第一九六頁。(69)同(10),第八十五頁。(70)同(10),第八十九、九十三頁。(71)該黃姓朋友與本文作者的談話。(72)陳峰《啊!父老鄉親……劉少奇一九六一年還鄉記實》,《記者文學》一九八九年第五期。(73)《湖南省志》一九八二年版第二卷(上冊)第二五三、二五六頁。(74)李銳《毛澤東的早年與晚年》第一四二頁。(75)中央文獻出版社《不盡的思念》第二三○至二三一頁;《人物》雜誌一九八二年第三期第十四、十五頁。(76)一九八六年版《松滋縣誌》第二十七、六十、六十二頁。一九九○年版《宜都縣誌》第一三□頁。(77)《解放軍文藝》一九八五年第四期,所國心、董濱《兩百個將軍同一個故鄉》。(78)一九九○年版《溧水縣誌》第九十四頁。一九九○年版《常熟市志》第一○三○頁。一九八一年版《東安志》第三十五頁。(79)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八日,江蘇省革命造反派炮轟省委聯合會、江蘇省省級機關革命造反總部、江蘇省省級機關革命造反總部省委辦公廳分部編印的《打倒江蘇地區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江渭清》第十三頁;一九六七年五月十八日江蘇省公安廳革命造反聯合總部編印的《打倒洪沛霖!搗毀洪家店!》第十頁。(80)一九九○年版《高郵縣誌》第六十一、一六二頁。(81)《當代中國的江蘇》(上)第九十八頁;《新華文摘》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號第一六八頁。一九六六年十月,華東一批到北京參加中央工作會議的高級幹部到其老上級陳毅元帥家中做客。眾人聊天時,談到了一九六○年餓死人的的事。江蘇省委第一書記江渭清說:“我在江蘇工作十七年了,十七年間,我就撤過一個縣委書記,因為他死官僚主義,省裏撥給他糧食他不要。全縣餓死四萬人。”江渭清指的是寶應縣,見下文。江所說僅撤過一個縣委書記的職不確。(82)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八日《人民日報》。(83)一九八一年版《台安縣誌》第一二六、三十七、一三□頁。一九八七年版《鎮雄縣誌》,《全縣戶籍人口情況一覽表》。一九八九年版《安康縣誌》第二十四頁。(84)一九八六年版《寧都縣誌》第七十頁;一九八九年版《豐城縣誌》第三十二頁;一九八九年版《橫縣誌》第十六頁;一九八九年版《望奎縣誌》第九十頁;《黑龍江四十年》第三○三頁。(85)一九八六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三年中國人口年鑒》第三九九頁。一九九一年版《天津簡志》第一一七六頁。《瀋陽市志》第四三五、四三一頁。(86)《南陽市志》一九八九年版第一二七至一二八頁。一九八三年版《武陽鎮志》第十九頁。(87)翟禹鍾、梁勝明著《絲路潮》。(88)蕭復興《柴達木傳說》。(89)叢維熙《走向混沌:反右回憶錄,勞改隊紀事》第二二○頁。(90)《中篇小說選刊》一九九二年第五期,張賢亮《煩惱就是智慧》。該文不是小說。(91)張天珩《回憶霍維德同志二、三事─在與霍老共患難的日子裏》未刊稿;高爾泰《待查的數字》,一九九五年一月六日美洲《新聞自由導報》。(92)當年從“五八三”倖存的北京大學的講師與本文作者的談話。
注 釋 三
(1)一九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人民日報》;中共四川省委員會主辦的《上游》一九六○年第九期第一頁。(2)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中共黨史學習文獻簡編(社會主義革命時期)》第一六二頁。(3)一九三九年版,陳高傭編。(4)劉真《在黃陵的周圍》,香港《開放》月刊一九九三年三月號。(5)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現代史》一九九四年第三期第二一九頁。(6)中國國家統計局編《一九八三年中國統計年鑒》第二一二頁。(7)《當代中國的湖南(上)》第一三三頁;劉少奇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人民日報》海外版。(8)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美洲《僑報》。(9)一九八七年版《四川省情》(續集)第一五○八、一五一一頁;一九九一年版《灌縣誌》第七十四頁。(10)四川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李世平《四川人口史》。(11)李志綏《毛澤東私人醫生回憶錄》第二八七頁;《春秋》一九八九年第一期中,當時湖北省委第一書記王任重的文章。(12)《新華文摘》一九八一年六月號第一二七頁。(13)一九八八年版《全椒縣誌》第五十八頁;《井研縣誌》一九九○年版第八十二、七十八頁。(14)謝劍《彝族去來》,香港《明報月刊》一九八二年第七期。撒梅族為彝族之支系。(15)一九六七年七月,國務院內務部“紅色造反聯絡站”《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當權派李景膺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罪行》第十六頁。(16)一九八九年版《扶綏縣誌》第十七頁。(17)一九八九年版《當代中國的山東》(上)第一九七頁;《當代中國的北京》(上)第二七九頁。(18)彭德懷《為什麼要寫信給毛主席》,《新華文摘》一九九○年十一月號。(19)中國國家統計局編的一九八三年《中國統計年鑒》第四二二、四三八頁。(20)同上。(21)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文獻和研究》一九八四年彙編本第二七二頁;紅旗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紀實:曲折發展(1958-1965)》第三十四頁;中央文獻出版社《不盡的思念》第二六一頁。(22)一九六八年安徽人民出版社《打倒黑霸王曾希聖》第五十九頁。(23)一九六二年二月三日下午劉少奇在中央擴大會議上安徽大組會上的第二次講話,一九六七年八月首都紅代會“北京工業學院紅旗公社編印的《劉少奇瘋狂復辟資本主義的滔天罪行》第四十二頁。(24)解放軍出版社《憶錢瑛》第四頁;一九八九年《甘肅省志概述》第一四三頁。(25)一九六一年五月六日,劉少奇在湖南寧鄉炭子沖村的講話。一九六七年三月二日“徹底摧毀劉、鄧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委員會”編印的《徹底摧毀劉、鄧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第六次批判大會發言稿)第十八頁,《揭開劉少奇湖南之行的黑幕》。(26)一九八六年一月六日《人民日報》。(27)《新華文摘》一九八三年第十一期第一八五頁。(28)《中共黨史資料》第三十九集第八十九頁。(29)一九八九年版《河曲縣誌》第二十六頁。(30)《新華文摘》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號第一六八頁。(31)一九六一年七月六日廣東省委三級幹部會議,《陶鑄文集》第二三七頁。(32)吳象《“要吃米找萬里”民謠的來龍去脈:農村改革為什麼從安徽開始?》,《炎黃春秋》一九九四年第八期。(33)《羅榮桓元帥》第九三九頁。(34)一九八九年版《駐馬店市志》第一編大事記第二十五頁;史川《“反瞞產是導致人口大批死亡的主要原因─從中共內部檔看毛澤東怎樣把農民推向絕境》未刊稿。(35)伍仁編《共和國重大事件紀實》卷三第六十三頁。(36)黃秋耘《風雨年華》。(37)一九八一年群眾出版社《上訪通訊》編輯室編《春風化雨集(上)》第三○六頁;《光明磊落、耿直剛強─閻紅彥傳》;《當代》一九八九年第一期第一一五頁,《逃港者》。(38)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現代史》一九八九年第八期第一六八頁;一九六七年十月國際關係學院革命委員會批楊戰鬥隊編印的《三反分子楊尚昆的罪惡家庭及反動言論摘編》第十九頁。(39)沈家善《農村公共食堂始末》,《黨史研究》一九八六年第六期第二十頁;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卷)第八四七頁;《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八集第五三九頁。(40)《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紀實:曲折發展(1958─1965)》第七頁。(41)《黨史研究》一九八六年第六期第二十頁。(42)同上。(43)一九九○年版《高郵縣誌》第六十一頁、第三篇第一節。(44)同(28),第九十五頁。(45)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五日,在昆明西山雲南省各地、縣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八集第二五○至二五四頁;一九九○年版《井研縣誌》第九十八、九十九、一四九、一五○頁。(46)惠浴宇《追祭王治平》,《鍾山》雜誌一九八四年第六期。(47)一九六○年十一月三日,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48)同(11),第二五一頁。(49)同(11),第二五二頁。(50)傅振國《昨天的秘密》,《海南紀實》一九八九年第五期。(51)《人物》雜誌一九八九年第五期。(52)《黨史研究》一九八一年第五期第二十八頁。(53)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全國計畫會議上的講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件彙編》(上)第三八三頁;《黨史研究》一九八一年第四期第十三頁;(54)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北戴河會議。清華大學《學習資料(續一)》第一三三頁;成都《天府新論》一九八九年一月號,中共四川省委黨校韓西林、李南青《大躍進三十年祭》。(55)一九六七年七月首都農口革命造反聯絡站批劉鄧辦公室編印的《農業戰線兩條路線鬥爭概況》第二十九頁。(56)中央文獻出版社《不盡的思念》第二三二頁。(57)《中共黨史資料》第四十六集第十四頁。中南海畫冊編輯委員會編《平凡與偉大─毛澤東中南海遺物遺事》。(58)同(11),第三三一、三四二、三七三頁;權延赤《我在中南海》,《紅、黃、藍》一九八九年第一期。專職為毛澤東攝影的侯波等人也曾提及此事。(59)《中共黨史研究》一九八八年第五期第四十一頁。(60)權延赤《走下聖壇的周恩來》第二三四頁。(61)《黨史研究》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第十七至十八頁。(62)《黨史研究》一九八○年第六期第二十五頁。
注 釋 四
(1)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毛澤東在武昌會議的講話,清華大學《學習資料》(續一)第二○三頁。(2)《黨史研究》一九八五年第六期第四十一頁。(3)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三日在長沙聽取彙報時的講話,一九六七年八月北京工業學院紅旗公社刊印的《劉少奇瘋狂復辟資本主義的滔天罪行─有關一九六二年七千人大會前後的部分材料》第八頁;一九六一年五月九日在花明樓幹部會議上的講話,同(1),第十一頁;安徽人民出版社一九六八年出版的《打倒安徽黨內頭號走資派李葆華》第六十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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