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美紅、鍾麗華╱綜合報導〕半年多前從台灣中部開始流行的「海尼根綠茶」,深受年輕族群喜愛,更逐漸流行全省,但以啤酒進行調味的飲料屬於一般性飲料還是酒精飲料,不得而知。以致商家「錯賣」、學生「誤喝」調酒飲料的情形十分嚴重。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商家不得販售酒給未成年人,但開設在學校四周的泡沫紅茶攤,卻公開販賣以啤酒為主要調味的飲料,在新口味模仿的過程中,原本調配比例固定的調酒性茶飲,會產生不同的比例。衛生單位指出,酒精濃度超過0.5%者就屬於酒類。
賣給青少年 最高罰1萬5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若業者將此類商品販賣給兒童或青少年,已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將可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的罰鍰,兒盟呼籲政府單位應出面稽查。
1名住在善化的王姓家長表示,就讀國中的女兒某日買海尼根綠茶,他喝了1口發現,啤酒味道濃烈,詢問之下,才發現以啤酒、百香果綠茶進行調配的飲料,有啤酒的清涼,容易入口,在國、高中生等年輕族群中相當流行,但他認為喝到的飲料,酒精濃度絕對超過0.5%,並納悶「商家怎麼能夠販賣這種飲料給學生呢?」
海尼根綠茶在半年多前,由知名飲料連鎖店調配而成,強調酒精飲料不超過0.5%,是老少皆宜的一般性飲料,不少泡沫紅茶攤競相模仿,但各家調配出的比例不一,1杯500c.c.的飲料價格約35至45元間,學生全都買得起,讓家長不禁對商家搖頭。
台南縣府財政局菸酒課課長顏陸坤表示,1罐啤酒濃度約4至5%,進行調味時,商家必須注意酒精濃度比例,若將高濃度酒精飲料販賣給未成年人,有觸法之虞,若遭人檢舉,查緝屬實,則會開罰。
調酒性茶飲 稽查三不管
記者楊美紅╱特稿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菸、酒、檳榔營業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供售菸、酒及檳榔予少年吸食者,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鍰;但除非有人檢舉,否則泡沫紅茶攤販售酒精性飲料,主管機關並不會主動稽查。
以海尼根綠茶為例,原屬PUB內販售的調酒性飲品,1杯要價百元,經過業者改良後成為一般調茶類飲品,價格平實,酒精濃度也低,訴求客層為喜愛嘗鮮的年輕人;但泡沫紅茶商家競相模仿下,不但調配比例各家不同,連同家攤位不同工讀生調出的比例也有差異,誰也沒把握手上這杯賣給國小、國中生的飲品,是否真的沒違法。
善化啤酒廠展示中心主任王鑫基表示,政府將於96年度,全面實施證照制度,凡開業的泡沫紅茶攤都必須領有飲品調配證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喝到不合格飲品。
泡沫紅茶攤缺管制規範
在證照制度尚未上路之前,全省泡沫紅茶攤仍沒有統一規範。按照目前法令,一般性飲料屬縣府衛生局食品衛生課管理,若為酒精飲料,則歸財政局菸酒課管理,但介於灰色地帶的摻有酒精的飲料,到底歸誰管,得先檢驗酒精濃度才知道,主管單位不會主動稽查,家長當然也難知小孩喝的是飲料還是酒。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