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
節目:《民工的錢與命》第四集(週六早八點、晚八點)——臺北中央廣播電臺《展望中國》。
主講、策劃:楊銀波;主持、製作:黃絹。我們的節目口號是:從中國走向世界,從世界展望中國,我們給您在大陸聽不到的聲音,我們給您跟官方不一樣的觀點。
背景聲音:“我們一定要把工錢要回來!這錢什麼時候給?啥時候給我們?你這錢什麼時候給我們?我哪兒有工錢呢?找他們去!走!走!”
黃:在前幾次的節目當中,楊銀波先生和我們談到了大陸民工工資過低,以至於生活艱難。但是在某些地方,即使在已經出現“民工荒”的情況之下,絕大多數民工也並沒有因此而得到被改善待遇的結局。在這當中,楊銀波和我們談到了民工到底有多大的選擇權,其實這要從提高他們的技能以及擴大民工的就業機會來努力。不過,要做好這個工作,還是要透過政府部門。在今天的節目當中,楊銀波要透過幾個具體的案例,來和我們談到:當工廠——也就是資方——提供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時,作為弱勢群體和一盤散沙的群體——民工,他們可以談判的條件其實是非常薄弱的。現在就讓我們來聽聽其中的幾個具體案例。
楊:我記得很清楚啊。有個民工,他是怎麼做的呢?我到一個工廠調查,發現工廠外面貼了一個公告,是公開批評的檢舉書。貼這個公告的民工已經有三個月沒得工資,又有半年沒有解決這個拖欠工資的問題。廠裏面的解釋是:這個民工因為工資問題,和廠裏面發工資的人打起來了,廠裏有個非常奇怪的“廠規”,凡是在裏面打架的人,工資一分錢都沒有。這是非常明顯的非法廠規。這個民工很不服氣,他就在公告裏痛駡:“你們這些官商勾結的東西!”還有許多話罵得非常難聽。這件事情導致什麼呢?這個廠的老闆找到這個民工,威脅他:“我不打你,我也不把你扭送公安局,我不這樣讓你受苦,我準備怎麼幹呢?我準備通過司法途徑來狀告你、起訴你,告你損害我的名譽、損害企業的名譽,讓你賠我10萬塊錢。”
完了,這個民工一聽:“我一年才掙多少錢啊?”所以他放棄了,求爺爺告奶奶地說:“你行行好,我再也不敢了,我三個月的工資不要了,行不行?”這樣一個十分明顯的拖欠工資的事情就這樣“一了百了”了。我們要想一下:究竟是誰損害誰的名譽?你說企業名譽受損,那麼民工被罵過多少次?在公共場合又被罵過多少次?在公共場合被罵,民工的身心受到損害,民工也可以起訴這些人。可是為什麼民工沒有考慮這一點,而廠房卻考慮到了這一點?廠方很“文明”哦,法制嘛,我用法來制你。這也是政府所說的“法制”,而不是“法治”,照這個說法,那麼我認為秦始皇也是講法制的,他用秦始皇的“法”來“制”你。所以,中國經歷了兩千多年,仍然出現今天這樣可憐的法律局面,我感到很荒唐。
親身經歷過民工的種種維權經歷,我得出一個結論:民工一定要建立自己的維權網路。但這裏也有一個關鍵問題,民工要證實你廠方確實沒有給他工資,而你既沒有合同、工資條,乃至於廠方發工資的時候連簽了姓名的字條都沒有,廠服、工牌等等這些統統都沒有,那麼民工如何證明自己跟廠方構成勞動關係?這是最基本的啊。所以,另外一個本來屬於次要證據,但現在卻變成重要證據的東西,那就是證人證言了。那麼作為同廠的職工,他們敢不敢出來作證?如果作證,那麼他們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害處?許多人就會權衡利弊,考慮放棄、逃避,“事不關己高高掛”。
講到這裏,我再講另一個事情。前一個月,我為另一個民工維權,他叫袁增和。他的問題是受了工傷,廠裏不給他工傷賠償,只是勉強讓他在醫院裏醫治。我當時是想讓市局、區局重視這個問題,我怎麼辦呢?最後決定通過集體性的輿論壓力,也就是通過簽名運動的方式來達到這個目的,最後得到50多人簽名。可是我找的民工有兩三百個,怎麼才得到50多人簽名呢?這些民工跟我關係還不錯啊。可是許多人都說:“楊老弟,這個事情我們就不做了,我們出來是為了找錢,不是為了惹事。”我說:“這跟你們惹不惹事沒有關係啊,大家的身份都是民工,我為人人,人人才會為我,民工要互相團結嘛。”有些人在這種勸說之下,簽了。可是其他人的情況就不同了。
我到一個民工家中,他、他的妻子、他的女兒都在。我說:“來,老鄉,簽個名,聲援一下。”他的第一反應非常恐懼,眉頭緊皺:“你是幹什麼的?”我啊,“我是專門為民工打抱不平的。”我就這樣介紹,哈哈。“那你有什麼事兒?”我把袁增和受工傷的手高高舉起:“你看,傷成這樣兒了。廠裏不賠錢,把咱們這些民工兄弟看得很低,我希望大家團結起來,看在都是民工的份兒上,簽個名吧。”他考慮過來、考慮過去,最後終於說:“好吧。”簽下去了。接著我又說:“讓你妻子、女兒也簽吧。”這時他的反應非常敏感:“打住打住,她們就算了!她們都是女人。”
這就奇怪了。我說:“這跟她們是男是女沒有關係啊,她們都是這個國家的勞動者,是最光榮的人。”哎,“光榮什麼呀,我們在這邊都是低等人,受盡了壓迫,發不起言的。反正我是一家之主,簽了,心也就到了。”我也不能勉強別人。這還是算好的,至少他們表示了一個可以理解的態度。接著,我找到一個民工:“老鄉老鄉,幫襯幫襯,這個袁增和非常苦啊,簽個名吧。”我得到的是這樣一句回答:“簽什麼簽?我才不做犯法的事兒。”他認為簽名就是犯法,跟廠裏鬥就更是犯法。這個人說:“萬一哪天我被抓到牢裏去了,誰來幫我?誰來救我?”就是這樣一個狀態,這是民工群體之中還算比較普遍的一個態度。我們面臨的情況,就是這樣——如此這般的一盤散沙的局面。
黃:聽眾朋友,您現在收聽的是由大陸自由作家楊銀波先生為您主講的《民工的錢與命》系列節目。剛才楊銀波跟我們講到了,民工在遇到資方的不合理待遇的時候,無法取得和資本足以抗衡的地位。那麼民工到底要怎麼做呢?楊銀波和我們談到了成立工會的必要性。工會在團結工人、教育工人,以及爭取工人權益等方面,都能發揮重要功能。
楊:我經常跟一大把的包工頭談到成立工會的必要。我說:“你們這些朋友啊,以後最好成立一個獨立工會,或者加入政府的工會也可以,起碼要形成一種組織的力量。你們看杭州、寧波的工會是怎麼做的?它們那邊,工會下面有職工維權中心,有免費為民工打官司的律師,而且規定當地所有律師每年必須打兩場免費官司。”那麼這邊的具體情況呢?對不起,我不清楚,我不瞭解,我只是看到大量的資料,比如什麼清欠率,自己親身經歷的是自己反映的問題有的已經石沉大海;稍微欣慰一點的是,有的勞動部門還是挺重視我指出的問題、提出的個案。
在這裏,我要聲明一個立場:這不是在跟你政府什麼壓力。為什麼呢?這本身就是你的職能範圍嘛,是你應該也必須做的,要受理,要處理,要解決,否則就是瀆職。再一個,這也是你的政績所在嘛。到年底的時候,作為公務員,你要拿獎金,獎金靠什麼呢?靠你的政績。這裏面涉及方方面面的成績,比如你參加黨校黨課,考考試,答答卷,財務公開,經濟發展,等等,這都是一分一分加起來的,有的獎金是幾千、幾萬。可是還有一個政績啊,那就是:你究竟為公民辦了哪些實際的有價值的事情?勞動部門工作人員為勞動者做了多少實際的事情?我們要看這個。
天津市勞動局有個勞動保障監察總隊隊長,原來是一個軍人,叫李硯軍,他帶領隊員們為35萬多人追回拖欠工資7724.42萬元,追繳社會保險費2.6億元,被評為全國勞動模範,這個人確實不簡單。平心而論,我覺得李硯軍確實為中國那些被稱為“勞動員警”的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起到了一種示範作用。他手中有許多民工的聯繫方式,跟許多底層的民工都有豐富的交往過程,即使是民工沒有足夠的證據,他也會幫助民工去做行政取證。就憑這一點,他就了不起。這在我們這邊是難以想像的,民工如果申請行政取證,勞動部門的工作人員還很難批准你的要求。這就好比法院,原告到立案庭去起訴被告,可是這個原告又沒有證據,反而讓法院幫助原告取證,這不就是讓法院和原告站到一塊兒嗎?那麼法院如何做到公正呢?
換句話說,勞動仲裁委員會如何公正呢?勞動監察部門、工傷認定部門如何公正呢?在這裏,我要表達一個觀點,這個“公正”本身就是很有問題的,應該打一個雙引號。因為,起點本身就不公正,如何保證過程的公正和結果的公正?這個起點,講的就是民工和企業之間的起點不公正,他們是兩個完全不一樣地位、完全不一樣關係的群體。這樣的兩方,甲方和乙方、資方和勞方、原告和被告,在起點就不一樣的情況下,我認為,行政部門、司法部門應該在受理、調查、取證、仲裁、裁決等多個環節,傾向於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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