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二十二日專電)倫敦市二度發生爆炸案後,英國警方對執行逮捕恐怖份子嫌犯也有新規定,對可疑的恐怖份子,為免他們身懷炸彈傷害附近無辜民眾,警察可以立即掏槍格殺,比過去只能擊中可能歹徒的腿部,使他們行動不便,公權力明顯被大幅放寬。
今天上午一名中東裔男子,在倫敦南方的地鐵站Stockwell,正準備進站搭乘北線地鐵北上,由於他行跡可疑,急著跳進車廂內,三名武裝的便衣警察見狀追上前去,將他制伏在地,並至少近距離連開五槍將他殺死。
警方今天的槍殺行動,主要就是根據這項新規定,除此之外,許多在地鐵和巴士站的警察,都配帶手槍甚至機關槍,氣氛十分緊張。
此外,警方高層官員昨晚也向首相布萊爾表達,希望能賦予警方在未起訴前將拘留嫌犯的時間,由目前反恐法案規定的十四天延長到九十天,以利警方調查。
英國政府預定向國會提出新的反恐法案,除了給予警察及情治人員更多的公權力,還將對散播激進思想的回教傳教士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