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公屋居民盧少蘭挑戰房屋委員會將領匯基金上市的合法性案件,昨日香港終審法院一致判處房委會勝訴,盧少蘭敗訴。政府旋即宣佈,會儘快安排領匯重新上巿。不過有民間團體擔憂領匯案敗訴後,政府可以成功將龐大的公屋商場等物業私有化,勢必加劇壟斷和貧富懸殊問題,危害基層市民的居住權利。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等5位法官一致認為,房屋條例第4條規定,房委會有權力處置自己的財產,只要出售資產的決定是得到行政長官批准,房委會分拆旗下商場同停車場上市,並無違例。判詞指出,在《房屋條例》中,房委會只是「確保提供」公屋居民可獲得適當的居住環境及設施,並不一定要由房委會「直接提供」,而只要房委會確保第三者提供有關設施及環境就可以,故裁定房委會將領匯基金上市為合法。
裁決有利財團輸市民
數十名公屋居民,包括在領匯官司敗訴的盧少蘭,遊行到終審法院門外,抗議當局出售公共資產,並強調會繼續抗爭。居民代表說,盧少蘭這次上訴有很強的理據,認為判詞焦點只著眼於字眼上解釋,忽略房屋的定義。
居民代表重申,會繼續發動各區居民和民間團體,反對各項公共資產私有化計劃,要求政府有任何重大社會政策方向的改變時,必須先透過廣泛諮詢,取得社會整體共識,確保不再出現嚴重分化對立。
而民間團體「全球聯陣──勞工基層大聯盟」昨晚也發表聲明,指近年推行所謂「大市場、小政府」的新自由主義管制原則,決意將房委會資產、機場、5隧1橋等私有化,實際上是化公為私、禍害民生,東隧加價是最好的例子:「私有化的計劃,最終受益的還是財團,勞工基層還是輸家。」
部分領匯所屬商場的商戶也憂慮領匯上市後,公屋商場的租金會上揚,令經營更困難。
法庭肯定上訴合法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判決結果在意料之中,早前他已經預期政府勝訴的機會較大,但從法院的判詞來看,首席法官李國能和另一位法官也表示,肯定原訴人盧少蘭提出的司法覆核「並不是無理和不合法的」,這是尊重了原訴人在法律上的權利,對日後維護居民的正常法律權力有正面意義。
房委會去年底打算分拆出售旗下180個商場及停車場設施,並成立「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計劃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集資200億港元。
不過,公屋住戶批評港府事前未有做諮詢,擔心此舉將導致公共房屋區內的商店提高物價,影響生計。公共房屋住戶盧少蘭因此提出了法律訴訟,在領匯上市前就其上市的合法性提出司法覆核。
盧少蘭提出的司法覆核先後被高等法院和上訴庭裁定敗訴,甚至要求她將上訴期由28天縮短到1天,以求領匯如期上市,但她不服裁決,並在今年成功獲批法律援助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而政府隨即宣佈推遲領匯上市。(//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