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十七日法新電)美國參議院表示,國會議員在議場內允許以西班牙語或任何語言發言,唯一的要求是,他們必須提供英文版翻譯,以便國會檔案收集,供後代參考。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費里斯特(共和黨籍)的西班牙語發言人賈西亞表示:「參院規定並不禁止議員以任何語言發言,但秘書處需要翻譯,以便建檔。」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瑞德的西文媒體主任羅德里格斯指出,議員在使用英文以外的語言之前,必須先獲得所有議員的「無異議同意」。
今年二月,共和黨議員馬丁尼茲即曾要求,將他的發言同時以英文、西文建檔。民主黨議員薩拉沙,也曾將自己演講作即時翻譯。
據參議院歷史學家貝克表示,先前三名拉美裔參議員也許曾在議場內以西語發言,但無法從檔案中找出證據。這三名議員均來自新墨西哥州,分別是萊拉索洛、查綁和蒙托亞。
但國會檔案確實紀錄,南達科他州達希爾議員,曾在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原住民的拉柯塔語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