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8日訊】王偉和丁麗是初中同學,很早就談起了戀愛,並於2002年訂婚。隨後,丁麗隨王偉一起去英國留學。不久後丁麗懷孕,回國待產。2003年12月,丁麗生下了兒子陽陽。與此同時,王偉和丁麗的感情卻急轉直下。一年後,男女雙方家長因為這個年僅一歲半的小孩引發了數百萬的訴訟官司。
118万:留學擔保還是生子獎勵
據現代快報18日報導,王偉的父親稱,丁麗因生小孩中斷學業,希望能去美國繼續學習。2004年2月下旬,他為她聯系了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並出資95萬人民幣和3萬美元(合計118萬元),為其留學擔保。丁麗6月份拿這些銀行存單到簽証官那裡過堂後,就還給了他。 2004年7月3日,丁麗把孩子抱走,出於無奈,他與丁麗及其母親隨後簽下協議把用於擔保的那95萬人民幣和3萬美元給了他們。
王偉父親說,本來說好“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可丁麗和她母親拿了錢,還是沒把孫子還給自己,所以要求丁麗返還95萬元人民幣和3萬美元。
丁麗母親卻說,丁麗生了孩子後,王偉父親就曾表示要送給她一份大禮,這筆錢是無償的贈與。再說,她自己有3套房產和2輛汽車,憑這些不動產,自己就可以為女兒擔保出國,根本不需要王偉家提供什麼擔保。
162万:协议是否有效?
因為見不到孫子,之後,王偉一家在南京、合肥等地開始了急切地尋找。終於在去年9月24日在浦口南門丁麗叔叔家門口發現了孩子,當時丁麗剛去美國沒幾天。正想將孩子抱走,丁麗母親向派出所報了案。
民警將陽陽的爺爺找到派出所,陽陽的爺爺當時提出,雙方以前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曾經談過,他願意給對方280萬元作為補償,條件是必須把孫子交給自己撫養。民警還了解到,在此之前,陽陽的爺爺已經付給對方118萬元。 因此在派出所民警和雙方律師的見証下,陽陽的爺爺和外婆簽下了一份調解協議,上面除了約定再付給女方162萬元,還對陽陽的監護權、探視權等作了非常明確的約定。
丁麗母親卻說自己從來就沒有說過要錢不要孩子。王偉的父親卻說自己被隔離在派出所長達30個小時,當時自己只想著盡快離開,因此是在受威脅的情況下簽下這份協議的,這份協議應該無效,他有權將之撤銷。
由於兩件案子原告均不同意調解,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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