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回應記協稱自由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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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港政府發言人今日回應記協的報告表示,特區政府致力保障本港的言論自由及維持香港的新聞自由。

發言人說:「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都受到《基本法》第三章的保障,亦受到香港人權法的保障,這些自由是所有在香港的居民均享有的基本權利。」

記協發表《言論自由》報告稱,曾蔭權在言論和新聞自由的立場飄忽不定。例如承諾2年內不會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但又改口風認為2003年草擬的廿三條立法的內容寬鬆。再者,他曾表示不會干預「香港電台」的運作,但參選特首其間發出混亂訊息,竟然提出「香港電台」停播賽馬的要求。

記協向曾蔭權提出十點期望,希望他向中央政府反映本港真正的民意,包括強烈建議中央政府明確宣示,不容許任何內地官員或機構,干預或威脅香港的言論自由;促請中央撤銷對本港記者在內地採訪的限制;要求盡快釋放在內地被監視居住的資深新聞從業員程翔;立法確保「香港電台」享有編輯自主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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