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3日訊】據南京晨報報道,昨日,轟動全國的哈工大博士、副教授、廣東五元集團女副總張麗玫女士被害案在佛山中院一審宣判。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汪洋、路雷二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孫建華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被告人汪霞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保安為劫財訂做鐵棺
據被告汪洋、路雷、孫建華交代,他們分別來自四川、山東和甘肅,曾一同在中央警衛團服役。退伍後憑借著中央警衛團的王牌效應,很快都在廣東五元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做保安。2004年9月下旬,汪洋、路雷密謀搶劫公司副總經理張麗玫,並伙同被告人孫建華商議作案計劃。後孫因害怕而中途退出。
11月某日,汪洋按張的身材在一家五金店訂做了一個長170釐米,寬46釐米,高23釐米的鐵箱,以備將被害人裝入鐵箱中沉尸。此後,汪洋、路雷二人再次用鑰匙打開張麗玫的房間踩點。
女副總被沉尸河底
當日凌晨2時許,汪洋和路雷來到張麗玫住處,按照事先的部署,汪洋用鑰匙小心翼翼地打開了張的房門的同時,兩人迅速衝了進去,撩開蚊帳,用手迅速按住張麗玫的嘴巴。
張醒後奮力反抗,路雷將其按在床上,用刀架在她的脖子上進行威脅,隨後將張捆綁封嘴,並裝進了事先準備好的編織袋中,用三輪車運回汪的宿舍。在逼張說出銀行卡密碼後,兩人將張殺害,將尸體裝入鐵箱中,於11月3日凌晨用三輪車運到力之源大酒店對面的橋下,合力把鐵箱扔到河裡。
據悉,在此案中,汪洋、路雷兩人共搶得贓款贓物人民幣156931.85元。而被告人汪霞明知被告人汪洋有上述犯罪行為,仍為其提供人民幣3500元,幫助其逃匿。
法庭上反目成仇
法庭上,汪洋和路雷均互相推脫責任,指控是對方提議的,自己被金錢利誘纔走到如此地步;路雷還提出自己有檢舉同伙的行為,應予減輕處罰。孫建華則認為,自己隻是當時的意識犯罪,並沒有實施具體行為,不應構成犯罪。
法院認為,汪洋、路雷、孫建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財物人民幣156931.85元,數額巨大,其中被告人汪洋、路雷的行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汪洋、路雷二人在共同搶劫犯罪中隻是分工不同,不宜區分主從犯,均應對被害人的死亡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故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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