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4日訊】 在這個當資訊被看到時,就已經改變面貌的時代裡,訊息不停地經由媒體向觀眾大放特放。下午三點整有人在橋上意圖跳水自殺,下午三點十分SNG車就群聚在橋頭用高倍數的鏡頭告訴全國人民:「這裡有個要自殺的人,他年約25歲,身著Gucci牛仔褲,但是涼鞋是Hang Ten的,有點不搭,如果他不幸沒有落水身亡的話,本台將會邀請他上我們的綜藝節目由專業造型師替他量身改造。」
每個人都有機會當十五分鐘的「名人」,但在看過那麼多名人之後,不禁讓人懷疑,這些名人的資訊對我們而言有什麼意義?
現代的資訊傳送不但快,且又有「多」的特質。從三台到百台,觀眾們即使只是把頻道從頭到尾瀏覽一遍,都需要很長的時間,我們有好多選擇,因此也得花很多時間來選擇,如果我們選擇好了,仍然需要花很多時間來觀看我們的選擇。
我們來作一個小小的計算:根據「行政院新聞局廣電法規」的有線電視廣播法其中第五章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例如:每天小明看60分鐘的電視,其中的六分之一也就是10分鐘的廣告。
假設小明活到70歲,並且從今年10歲看電視算起,那麼小明在一生中就觀看了:10分鐘/每天 X 365天/每年X 60年 = 219,000分鐘的電視廣告,219,000分鐘是多久呢?
換算成小時吧:219,000分鐘 ÷ 60分鐘/小時 = 3,650小時,
再換算成天數則是:3,650小時 ÷ 24小時/每天 = 152.083天,
也就是三個月兩天又兩個小時。
在小明的一生中,他總共花費了整整三個月兩天又兩個小時的時間,在觀看那些想辦法把錢從小明口袋裡掏出來的廣告。光是一年裡,小明就看7,300支30秒的電視廣告。
我們可以想一想,還有什麼事情是在浪費生命而我們卻不知道的呢?
最後,你確定你每天只看一個小時的電視嗎?(//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