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專輯: 維護工人權益的被捕工運人士

中國勞工通訊創辦人 韓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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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訊】 1) 無言不代表沉默 沉默預示著爆發

16年前,中國經歷了一個黑暗的6月。

解放軍在北京街頭對手無寸鐵的示威群眾大開殺戒,隨後,政府更在全國範圍內鎮壓曾參與反腐敗運動的民眾。至今無人知,當年,到底有多少人慘死在解放軍的槍口下,又有多少人被投入監牢。沒人知道,16年後的今天,到底還有多少人仍在鐵窗內因16年前參與那場全民反腐敗運動而坐牢。不過有一點卻很清楚,那就是,從89年以後,6月便成了鎮壓者的惡夢。16年來,當權者使出各種手段試圖抹去惡夢帶給他們的恐懼和羞恥。他們收買無恥文人篡改歷史,他們放手讓各地貪官污吏利用手中權利獲取金錢財富,他們在阻擋民主法制理念進入中國的同時,卻為黃、賭、毒大開方便之門。以至16年後的今天,把中國變成了一個無官不貪,社會道德淪喪,為國家的未來擔憂負責的人要遭牢獄之災的魔界鬼域。

今天,當我們中國的當權者們義正詞嚴的譴責日本政府顛倒黑白篡改二戰侵略史,荼毒下一代日本人民的同時,幾乎可以肯定,他們片刻都沒想過,正是他們,一直在強迫中國人民遺忘自己的軍隊殘殺自己人民的歷史事實,一直在幹著跟日本政府一樣篡改歷史顛倒黑白的勾當。所不同的是,日本政府要日本人民忘記的,是日本軍隊對別國人民的屠殺,而我們中國政府要中國人民遺忘的,卻是自己的軍隊對自己人民的屠殺。

當然,在現實生活的壓力和政府的高壓下,民眾選擇遺忘並不出奇。這是人性的弱點,我們應該面對。但問題是,當權者們在逼迫人民遺忘他們曾經犯下的歷史罪行的同時,卻又在加倍製造著新罪惡,在逼迫人們遺忘歷史傷口的同時,卻又在不斷製造新的創傷。對普通人來說,就算是在生活的壓力下真的遺忘了過去,就算是16年前在天安門和北京城到底有多少人被殺害已經不重要了的話,但是,對於每天發生在自己身邊的因政府腐敗和不作為而直接或間接被害的人,包括我們的親人,卻是不會無動於衷的。

去年11月28日,陝西銅川陳家山煤礦遇難的166名礦工,直接死于政府官員的腐敗貪婪,今年2月14日,遼寧阜礦集團海洲立井214名礦工遇難,也是直接死于政府官員的貪婪和不作為;剛剛發生在山西浦縣和河北承德的瓦斯爆炸,同樣與政府官員的腐敗不作為有直接關係。再有,由於政府公共醫療政策的失敗,使得多少退休下崗失業的工人有病看不起醫生而死不瞑目?又有多少企業的工人因勞動條件惡劣而患上本來可以避免的職業病瀕臨死亡?其中又有多少工人明明患上了職業病,但政府舉辦的職業病防治機構卻在收取老闆賄賂之後,把職業病故意診斷為普通疾病,以致這些身患職業病的工人無法享受法定的工傷待遇,有些因為無錢醫治而錯過治療的最佳時機。由於各地政府執法不作為甚至貪贓枉法包庇從容企業老闆,使得多少無辜的工人失去健康以至生命?另外,又多少學齡兒童因貧窮輟學為糊口而到完全沒有安全保障的企業打工而致傷致殘甚至致死呢?

一個罪惡的制度殺人於無形,是不一定用槍彈的!

不過, 16年中,雖然當權者在罪惡制度的庇護下更加變本加厲的殘害人民,但是,受害者卻不再沈默,16年間,全國各地農民工人的維權抗爭不斷,其中不乏成功的例子。在農村,四川漢源農民被強迫搬遷,但占地和搬遷賠償款卻被當地政府官員侵吞,農民們忍無可忍之下,數萬人聚集到水壩工地阻止施工。雖然當地政府派出軍警鎮壓,但面對不屈服部退縮的憤怒農民,政府最終不得不停止施工並承諾不落實賠償不施工。在浙江,村民不堪忍受村邊工廠污染水源而群起堵住廠門迫使企業停產,由於當地政府官員與企業之間有利益關係,政府派出軍警驅趕村民,但是,為自己生存而抗爭的村民卻寸步不讓,最終把軍警堵截在村外束手無策;在廣東、廣西,鄉鎮政府為了撈錢大片變賣農民土地,以土地為生的農民們在失去土地又得不到合理賠償的情況下,同樣不再沈默起而抗爭。

在城市,黑龍江大慶石油工人,湖北隨州和陝西咸陽的紡織工人,遼寧省遼陽鐵合金廠工人,廣東深圳的電子廠和制鞋廠工人,山東、湖北、廣西等地的教師,面對被拖欠工資、不合理解雇和惡劣的勞動條件,都不再沈默紛紛起來抗爭。大慶5萬名被強迫買斷工齡的工人在持續3個多月的街頭抗爭之後,政府終於答應提高買斷標準,並承諾優先聘用買斷工齡職工子女就業。廣東日資電子廠工人為了爭取法定勞動時間和合理的工資報酬,更提出了組織工會的要求,遭廠方拒絕後工人罷工抗議,最終迫使老闆允許工人組織工會。

16年過去了,經過了屈辱的沈默,經歷了痛苦的掙扎,終於,無權者不再沈默,並從行動中克服了恐懼,找回了自己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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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獄中工運人士名單

1) 杜紅旗
杜紅旗和妻子李廷英都是原重慶三三八廠的職工,該廠對外稱「重慶明光儀器廠」,是生產各種火炮瞄準儀的軍工廠。工廠破產後由另一企業接管,並擬轉為生產民用儀器,包括杜紅旗夫婦在內的700多名工人被迫失業。杜紅旗夫婦在2003年9月組織了「工人維護權益會」,並組織了數次集體行動以要求廠方改善勞動條件。失業後,這個工人組織代表工人要求廠方向每名失業工人支付1萬元的失業補償金,並要求當地政府協助工人重新就業。杜、李二人于同年11月24日被公安部門拘留,12月8日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正式逮捕。據中國官方媒體《檢察日報》報導,杜紅旗於2004年10月18日被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李廷英的刑期不詳。
……………………………………………………………………………[3年][﹖年]

2) 高洪明
1998年1月,高洪明和查建國聯名致信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尉建行,申請成立一個自治的工人組織 – 「中國自由勞動者工會」。在一封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信中,高洪明主張:「中國的各級工會已經成為官僚機構,工會幹部已經成為官僚,由此導致工會與工人之間的隔閡」。1999年初,因參與組織中國民主黨,高洪明和查建國被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8月2日,高洪明被北京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999年9月17日,北京市高級法院駁回其上訴。現高洪明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二監獄。
……………………………………………………………………………………[8年]

3) 何朝輝
何朝輝原為郴州鐵路局工人,1989年民運時出任「湖南省工人自治聯合會」副主席,並與同年5月份組織了鐵路工人罷工。199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何朝輝刑滿釋放後,於1997年至1998年間,在郴州地區組織了十幾起工人示威和罷工行動,並向海外人權組織通報了有關工人行動的情況。據說,何還積極參與籌備一個支持「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組織。1998 年4月,僅根據美國某大學教授寄給他的一張三百美元支票,當地公安部門就認定何朝輝「向海外組織提供有關湖南工人抗議行動的情報」而將其拘留,其後因證據不足而將其釋放。1999年5月,何朝輝被捕並被控以「為境外組織非法提供情報」之「危害國家安全罪」,1999年8 月24日被判刑十年。

……………………………………………………………………………[4年+10年]
4) 胡明軍
中國民主黨四川党部負責人胡明君和工運部長王森,因在發生大規模工潮的四川達州青花鋼鐵總廠散發支持工運的傳單和抗議書而於2001年4、5月間被捕。在2000年12月18日,大約1,000名該廠的工人因工廠拖欠工資而示威。瞭解到工人的情況後,胡、王二人遂與工人聯繫。胡明軍,成都人,在2001年5月30日被捕;王,達州人,在2001年4月30日被捕。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胡明軍、王森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2002年5月,胡明軍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王森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11年] [10年]

5) 胡石根
胡原任北京語言學院講師,1991-1992年間,先後與其他工運、民運活躍人士創立「中國自由工會」、「中國自由民主黨」。1992年5月,他與其他15名人仕被捕。胡被拘留兩年後始被轉送法院審理。他被控以「組織反革命集團罪首犯」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他將於2012年5月獲釋。
…………………………………………………………………………………[20年]

6) 孔君
孔君,女,42歲,和李信濤,男,52歲,兩名為原煙臺市華美服裝有限公司的工人。因不滿該公司在2002年破產後長期拖欠工人的最低生活工資和勞保。2004年7月,他們帶領該公司的40多名工人多次到當地區、市政府和勞動部門上訪,希望能在政府幫助下討回公道。但他們的行動一直未得到任何結果。同年11月,李信濤被當地公安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刑事拘留至今(暫無法得知孔君何時被拘留)。2005年5月11日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已對孔、李的案件作出審判,孔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李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李信濤及孔君的家人準備提起上訴,但當地的律師無人敢接這個案子,目前其家人正在聯繫外地律師。
……………………………………………………………………………[2年] [5年]

7) 孔佑平
孔佑平曾為遼寧省的企業工會幹部,但他對下崗工人的支持和對政府貪污的批評令他先後失去在工廠和工會的職位。孔佑平參與組織中國民主黨的遼寧省支部,於1999年被拘留,被瀋陽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此外,他組織成立獨立工會及在網路上張貼批評政府官員貪污,呼籲平反六四,及要求釋放網路作家劉荻的文章,於2004年9月16日與友人甯新華再被分別判處15年及12年的有期徒刑,具體的罪名不詳。
………………………………………………………………………[1+15年] [12年]

8) 李旺陽
1989年因參與邵陽巿工人自治聯合會和帶領工人在民主運動中罷工而被捕,並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而被判13年的有期徒刑。他於2000年6月出獄後,主要是他計畫起訴關押他多年的湖南省第一監獄——在漫長的牢獄生涯?,李旺陽因被毒打及強迫勞動過度,而患上心臟病、視覺神經萎縮、頸椎及腰椎等多項疾病——並要求賠償。他於2001年初以絕食作抗爭,但公安拘捕。同年9月5日,邵陽巿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審訊李旺陽,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判有期徒刑10年。
………………………………………………………………………………[13+10年]

9) 李信濤
服刑中,刑期五年。詳細資料見6)孔君案。
……………………………………………………………………………………[5年]

10) 廖實華
廖實華原為湖南長沙汽車電器廠工人,湖南省中國民主黨籌備組成員。1998年10月,他發動了一場工人抗議行動,要求清查廠領導的貪污問題,並要求廠方為退休、下崗工人提供醫療、房屋津貼。1999年6月10日﹐數百名來自湖南常德的下崗工人在省會長沙市省政府門前抗議示威﹐要求解決工作和生存問題。廖實華在現場發表「反腐敗、要人權」的演講後,被一不明身份者帶走,隨即被控以「煽動群眾圍攻國家機關」而被正式逮捕。1999年7月7日,廖實華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和「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據悉,廖實華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源于其曾協助71歲的湖南大學的佟適冬教授籌建中國民主黨,協助佟教授編輯中國異見人士的雜誌《在野黨》。佟適冬教授于1999年6月被捕,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根據來自「中美對話基金會」的資料,廖實華先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後可能在服刑期間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加刑3年。
……………………………………………………………………………………[7年]

11) 劉健
劉健及其同事劉智華為湖南省湘潭巿電機廠的工人,他們于1989年帶領一千多名工人抗議政府暴力鎮壓民主運動。行動中,該工廠保安人員將一名示威者的手臂打斷,被激怒的工人衝擊了保安主管的家。劉健和劉智華于同年8月及10月被法院以「流氓罪」和「蓄意傷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是,當地政府從未公佈任何有關劉建和劉智華參與暴力事件的證據。同工廠的另外兩名工人 – 陳剛及彭實也被判無期徒刑,兩人後獲減刑並於2004年出獄。劉健現在被關押在湖南省第六監獄,至今未獲減刑。
……………………………………………………………………………[無期徒刑]

12) 劉智華
此案詳情見11)劉健案。
劉智華於1993年9月獲減刑至15年有期徒刑,但是在1997年以「在獄中故意受傷」而被加刑5年,使其實際刑期位16年(自1997年1月至2013年1月)。2001年6月,劉智華再獲減刑兩年,現關押在湖南省第六監獄。
………………………………………………………………………[刑期共計22年]

13) 苗金紅(音譯:Miao Jinhong)
苗金紅和倪夏飛(音譯:Ni Xiafei)因帶領一批在浙江省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堵塞鐵路和衝擊公安局於2000年10月被拘禁,其後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8年]

14) 倪夏飛(音譯:Ni Xiafei)
詳細資料見13)苗金紅案。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8年]

15) 甯先華
詳細資料見7)孔佑平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2年]

16) 邵良臣
在1989年的民主運動中,邵良臣為「山東省濟南市工人自治聯合會」的主要成員。他於1989年6月15日被公安帶走,同年9月被濟南中級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其後,改判無期徒刑,後在1997,1998和2000年獲得減刑。邵良臣現在關押在山東省微湖監獄,估計可於2007年11月獲釋。
………………………………………………………………………[刑期共計18年]

17) 王妙根
在1989年的民主運動中,王妙根是「上海市工人自治聯合會」的召集人。六四後,王妙根因參與「非法工人組織」被公安部門勞動教養兩年半。1993年4月,因抗議公安部門對他多次的騷擾和毆打,王妙根在上海市龍門派出所門口自殘。事發後,當地公安部門為了掩蓋事實真象並阻止王妙根上告,將其強行送到市公安局所辦的安康精神病醫院長期關押至今。
………………………………………………………[2.5年+至今12年的強行關押]

18) 王森
詳細資料見4)胡明軍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10年]

19) 蕭雲良
蕭雲良原為遼寧省遼陽市鐵合金廠工人。蕭雲良和姚福信於2002年3月以工人代表身分,帶領2,000名鐵合金廠下崗工人和15,000名其他五個工廠的下崗工人向當地政府請願,要求調查廠領導貪污腐敗問題、鐵合金廠「破產」真相、發還拖欠工人的工資、退休金等。3月20日,蕭雲良被遼陽市公安部門以「涉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秘密拘留,此後,公安部門指控其參與了中國民主黨的活動。2003年6月,他被遼陽巿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服刑期間,他患有肺結核、胸膜炎、肝內膽管結石、主動脈硬化及腎囊腫等病。
……………………………………………………………………………………[4年]

20) 姚福信
2002年初,遼寧省遼陽市鐵合金廠的領導強制工廠破產,並強迫工人投票支持。工人們隨即成立了「遼陽巿破產失業職工工會籌委會」,選舉姚福信為發言人,負責與政府的談判工作。同年3月,姚福信和蕭雲良參與組織了遼陽市2萬多工人的示威遊行活動。3月20 日,姚福信被遼陽市公安部門以「涉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秘密拘留。此後,公安部門指控姚曾參與中國民主黨的活動。2003年6月,他被遼陽市中級法院「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自入獄後,姚患上嚴重的心臟病和高血壓症。

在2002年11月北京的一次記者招待會上,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俊九稱,姚福信被拘留並非其組織工人的抗議行動,而是因為他違反法律,實施了汽車炸彈的行為。在接受「中國勞工通訊」電話採訪時,遼陽市總工會蘇主席指出,上述對姚福信的指控完全是造謠,姚福信絕對不會參與這樣的行動。
……………………………………………………………………………………[7年]

21) 楊建利
楊建利因1989年六四期間由美國返回中國聲援民主運動而被中國公安部門列入禁止入境的名單。2002年4月,楊建利使用友人的護照進入中國,考察當時在東北瀋陽、大慶和遼陽等地發生的大規模工潮。他於4月26日被拘留,28日被北京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隨後15個月一直被秘密關押,不許會見親屬,也不許律師介入,未獲任何審訊,這段羈押期已經遠遠超過中國的法律規定。2004年5月13日,楊建利經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不公開審判,被以「間諜罪」和「非法入境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5年]

22) 嶽天祥
岳天祥原為甘肅省天水市運輸公司司機,1995年下崗時被拖欠3個月的工資。當公司領導拒絕發還拖欠的工資和向下崗工人支付法定的生活津貼後,岳天祥和另一位下崗工人郭新民決定向天水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後該仲裁委員會裁決,運輸公司應當儘快為這兩位工人安排工作崗位,但是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絕。1999年1月,嶽天祥與郭新民辦了一份「中國工人觀察」期刊,在這個期刊上發表了一系列與勞工權益有關的文章,也揭露了他們所在公司的領導的貪污問題。他們還致信當時的國家主席江澤民,要求中央政府採取措施,解決這些問題。1998年末,在沒有收到任何政府的回應後,他們將這封信轉交給國際媒體。1999年1月,他們被天水市公安部門拘留,後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1999年6月7日,嶽天祥被天水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將於2009年1月刑滿。郭新民則在同時被判刑,1年後獲釋。
…………………………………………………………………………………[10年]

23) 查建國
詳細資料見2)高洪明案。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9年]

24) 張善光
張善光原為中學教師,因參與1989年的民主運動﹐組織「湖南省工人自治聯合會」而獲刑7年,在獄中患上了嚴重的肺結核病。1998年初獲釋後,他曾接受海外幾家媒體的採訪,介紹了其家鄉漵浦縣下崗工人和農民遊行示威事件,並籌組漵浦縣「下崗工人權益保障會」。至1998年7月,已經有3百多名工人、農民、知識份子和幹部參加了這個維權組織。同年7月21日,公安拘捕了張善光,搜查了他的家並沒收了全部有關「下崗工人權益保障會」的文件。張的妻子何雪竹受到公安人員的詢問和威脅,並被要求與其離婚。張善光的支持者為其釋放布遺餘力,多次發出申訴文件甚至發動絕食行動。其中一封信寫道:「張善光的工作肯定鼓勵了湖南人和整個縣的人去進行更大規模的行動,以爭民主和自由。」1998年12月27日,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法院不公開審理此案,以「危害國家安全罪」,「為境外機構、組織非法提供情報罪」判處張有期徒刑10年。據瞭解,張現被關押於湖南省第一監獄,他的肺結核病加重了,健康極差。
………………………………………………………………………………[7+10年]

25) 趙常青
在1989年民主運動中,趙常青因在陝西師範大學組織學生自治組織被關押4個半月。1997年,趙常青因競選當地人大代表、公開批評中華全國總工會不能代表工人利益而被捕。由於趙常青揭發當地選舉公然違法和批評中華全國總工會對維護工人權利的無能,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並判刑三年。趙常青出獄後丟失了教師工作。2002年11月,趙常青在全國發起並聯絡了192名異議人士,共同簽署了「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是二十一世紀以來中國異議人士最大和最受關注的政治聲音。在這封由趙常青起草,許多人參與討論通過的公開信中,他們提出六項政治要求,當中包括平反六四和要求民主公開的選舉。2002年12月,他被公安拘捕,期後被西安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4.5月+3年+5年]

26) 朱芳鳴
1989年時,當時28歲的朱芳鳴是衡陽巿麵粉廠的工人,同時亦是衡陽巿工人自治聯合會的副主席。民運期間,他組織工人到巿政府門外示威。六四鎮壓後,他帶領工人到巿公安局要求當局公平對待六四事件。他於6月11日被捕,同時12月以「流氓罪」入罪,而被判終身監禁。
……………………………………………………………………………[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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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與獲釋的勞工律師許健的訪談
編者按:2004年11月底,許健,一名因協助工人維權而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勞工律師離開了中國。「中國勞工通訊」和「中國人權」一起採訪了他,讓我們聽聽這把曾被囚禁者的正義聲音。

當律師時的一些經歷

記者:你可以告訴我們你因為甚麼進了監獄?他們說你有甚麼罪名,把你關起來?還有,你是甚麼時候被關押到赤峰監獄的?

許健:在1998到1999年之間我做律師的時候,工人下崗的比較多,他們原來的企業改制,有很多都破產了,造成工人生活困難,還有權利被侵害。很多工人找到我,要我提供一些法律的幫助。所以,我就回應國家的要求,為工人提供一些幫助,告訴(他們)法律授予他們哪些權力,他們應當得到(哪些)法律上給予的保護和權利。這樣就很多工人找到我。在這期間,有一次內蒙(第)二機(械製造)廠的一些工人找到我,他們被拖欠工資,拖欠了很長、很長的時間的工資吧。他們問我怎樣辦?我說通過法律可以(解決),我說法律有明確規定,《勞動法》規定工資不能拖欠。工人們當時比較憤怒,找到(廠)領導,領導就找到我,說:「你是誰?你憑甚麼可以說這件事?」,並且警告我:「你不能說這件事」。後來這件事影響挺大,我們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叫…好像叫…我現在已經好長時間了…五、六年了…叫劉樹芬(音譯),這個劉樹芬…這個主任找我,要我不要再說這件事情了。後來司法局局長也找我,這個局長姓什麼是可以回憶起來的,他後來調到包頭市一個區當人大代表。他也找我,說不能為工人說這件事情。這局長還是不錯的,他告訴我是上頭…市政府市長、副市長,主管這方面工作的人找到司! 法局,讓他告訴我不能告訴工人這些權利。市長並且要我寫一份檢查,認句錯,就說告訴工人們這些權利和義務(是錯的),要求我做檢查。我不願做,(但是)不做不行,不然你不能工作(當律師)。後來被我被逼無奈寫了一份,他們拿檢查一看,就說我不認真,(檢查)不深刻,還要我寫了第二份。後來他看過這份檢查,說行了,覺得還是不錯的,也都替我說了話。按照大陸的政策,就是過了關了。

在98年末的時候,王有才的妻子和她的朋友來找我,要我幫助他們,(為王有才)辯護,(因為他們)在當地請律師很困難。在這段期間,也接到(民主黨創辦人)徐文立發來一些信柬,是關於推進中國民主的一些信柬。在(1998年)11月份,我記得是11月份,接到他們邀請之後,我去律師事務所辦手續。因為做一個刑事辯護,必須由律師事務所出具一個手續,一個致法院的函。我的律師事務所不給我出具,我也不知道甚麼原因,是財務整頓,還是甚麼的。後來,我才知道,因為我的電話被竊聽,安全局(要求律師事務所)不能為我辦理這個手續。這時後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告訴我的,說這個手續?對不能辦理。這都是後話了。當時我們所?的律師都很吃驚,認為這不可能,因為(律師)是有辯護的權利嘛,這個手續只要交了費用,有了委託書,這個手續就能夠被辦理了。後來我找到了當初跟我不錯的一個朋友,他在另一個律師事務所工作,問他的律師事務所能不能接這個案子?我可以做副辯護或是其他代理人。他聽了以後說:「可以!」。可能當時我的電話被竊聽了,安全局都知道,當天我記得好像是星期六或者是星期天,我們打的到沙河鎮(他的辦公室)。去了以後發現辦公室的門鎖全都被破壞了,打不開門了。? 嶁茖S辦法,就花錢雇了一些師傅,請了一些工人,破壞性地打開了門,辦了委託書。然後,我們就去了杭州,去了杭州去辯護。我的朋友到那個時候有些害怕,他說:「哎呀!這種事很危險,這一下完了。」他要我別再搞了,他害怕了,那我就知道沒辦法了,我們就回包頭了。後來司法局找過他,內部跟他談話,他告訴我說司法局局長都找過他。知道我們去杭州以後,司法局局長領的人從包頭也追到杭州去。這趟就是跟他談話,也許在危險之下挺聽話,就跟政府合作了吧。我回來以後(司法局)也找過我,說:「你不要胡鬧了,好好幹你這律師就得了。」我說我不明白甚麼叫胡鬧,不太明白;我說我是律師,所做的都是正當的,怎麼叫胡鬧?我不明白。後來他們說我頑固不化。

(在每年註冊律師資格時)我都會遇到麻煩,說你別當這個律師,當時司法局要我別當註冊律師了,他們說:「你乾脆別幹這個了,如果這樣下去,當這註冊律師你會出事的。」我說我沒有做甚麼出格的事情,都是法律框架之內的事情。後來在我一再堅持的情況下,最後他們還是讓我註冊了,但一再警告我會出事的。

秘密拘禁的過程

許健:1999年12月,廣州一間律師事務所和我簽了一個不錯的勞動合同。12月30日晚,大約晚上十點半吧,我在廣州的省建招待所被廣東省國家安全局抓了,他們說:「走吧!跟我們走吧!」,就這樣把我帶到天河賓館,他們問我來廣州幹甚麼?

記者:他們是公安局的?

許健:他們是國家安全局的。我說我是來找這個律師事務所安排工作的,又把勞動合同給他們看。他們又問我在這?搞些甚麼,有甚麼活動。當時他們在我身上搜出了六萬多元港幣,問我這錢哪里來的?我說:「這錢是我自己的,一不是我貪污的,二不是我偷的,我沒有義務告訴你們我的錢是從哪里來的。」他們又問我為甚麼帶港幣?我說廣東到處都是港幣,港幣在酒店可以隨便兌換,我說我沒有義務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因為我的錢不是國家的財產,我也不是國家的公務人員。我說這筆錢如果你認為是非法得來的,你要拿出證據來。他說:好。就把我押在廣東省國家安全局看守所。我當時看那些路標,是在花都市。

記者:在廣州市?面?

許健:可能出了廣州了吧!在廣東省花都市。我看到路標都是花都嘛,到看守所我看到牌子是廣州市花都市。就這樣我到了看守所,在那?,就是每天要受審。

到了2000年的1月1或2日,內蒙安全局的石中生(音譯)和偵查科科長來廣東審我。當時他們盤問我的主要問題就是錢從哪里來的。我告訴他們,我已經說了我沒有必要回答你。我首先提出抗議,我說你們這樣押我,我提出抗議,我記得很清楚,我說我要找律師,我首先提出這個問題,第一、我提出抗議;第二、我要請律師。他們也沒有說話,沒有說讓你請,也沒有說不讓你請。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我告訴他們,如果你們不讓我請律師,並且對我的抗議進行漠視的話,我就保持沈默了,我也不願意說話,我記得很清楚,我曾經提出這個問題。前三天是坐著,有個?子,他們在對面,可以坐著。後三天就不可以坐了,他們說你沈默不行,也看你是坐得太舒服了,哈!要我站起來。每次審都是五到六個小時,也很累的,最多達到八個小時或九個小時吧,就這樣站著。

記者:每次一個人審你嗎?

許健:對,他們輪流[審問我]的。

被秘密地羈留在看守所的情況

許健:
押到1月9日就轉到了包頭市鐵路看守所。我記得當時很冷,都在零下二十來度吧,當時下雪了,很冷。結果到了看守所,從此以後,天天提審。他們問我為甚麼不回答問題,我就說我吃不飽,每天都是吃這麼大的一個小饅頭,大概一百克多一些,每天兩個。早上開飯是在9時,下午4時,開飯的時候有一點菜湯。

記者:這是一個人的伙食?

許健:一個人的,所以很饑餓。我覺得對我也不公平吧。我在1月15日開始?食,不能忍受這種饑餓,餓死總比活著捱餓好。我就從1月15日開始?食,一共五天不吃不喝,躺著床上,很難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到20日,他們給我多加了一個饅頭,我就開始吃飯了。後來他們說,(這個饅頭)是私人給的,不是政府給的,只是我們給你,跟它(政府)沒有關係,這是私人的感情,不是政府讓給的。這時在看守所天天提審,每一天都經過提審,天天來找我,天天問。問我跟民主黨呀…為甚麼給王有才辯護呀…怎麼情況呀…我就說得很簡單,說半天也沒有說出甚麼東西來。問到2月21或者是23日吧,我就轉到了九沅區。因為一個放出去的囚犯把我的情況告訴家人。我把我的情況跟他說一遍,他就跑去跟我家說了,說了以後他也被抓了,並押回這個看守所。我給他我穿的衣服(給家人作證明),並請他把我的情況給人家說,可能安全局就知道,家?人知道後就來找我,我就被轉到九沅區看守所,就是郊區的一所看守所。那?的環境壞得更不得了,每天伙食也吃不飽,只是玉米加工…很粗…加工的窩頭,就是玉米加工再蒸一蒸的那種東西,叫窩頭,是給馬吃的東西。我們就吃那種東西,很難下嚥。菜湯椄O一樣,就是白菜,拿水一煮就完了,鹽都很少,差不多沒有鹽。我記得從(2000年)3月21日開始,不是在白天審,是夜審,每天一到半夜就提審我,叫夜審,就是每天半夜審,審到天亮。

記者:你白天可以睡覺嗎?

許健:不准睡覺,白天打坐,就是腿盤著,手放在兩腿之間,挺直身子,面對著牆反省。白天就打坐,不能躺下。

記者:晚上每天提審,提審甚麼內容?

許建:他們後來提審是要我承認我受境外的指使,以為職工提供這些法律服務為名,來顛覆這個國家。我說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也沒有這樣想過,我不能承認這個罪名,我提出了抗議,並且拒絕回答這個問題。他們甚至說,你要是跟我們合作,可以給你一些很好的待遇。我說我拒絕提供這方面的合作,我沒有受到境外的指使,我為甚麼要提供合作呢?我為甚麼要說別人指使我呢?我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從事法律工作,就是提供法律服務,沒有受甚麼人指使。最後一次提審我記得好像在3月22日,他們就失去了耐性。安全局的劉局長,叫劉明東(音譯)的說:「你要再這樣下去,我們可能要對你不客氣了,要採取更加嚴厲的措施了」。這個意思,就是說我對你不客氣了。在3月23日晚上11時多,他們就讓看守所的犯人毆打我。

記者:是(看守所的官員)讓犯人打你?

許健:對!這是受政府指使的。我被打壞了,腰受到傷害,牙都打了一個洞,現在這個牙掉了。

記者:有多少人打你?

許健:大概有七、八個吧!不打不行,因為有一個犯人頭,說誰不打就整誰。打完我以後,武警就說我跟犯人打架,說我在鬧事,給我帶上腳銬,腳鐐、手銬,我都戴著。(記者:這個鐐有多重?)大概有二十公斤吧!並且不能放布,就是不能把布放在腳鐐和腳之間減少磨擦。扛著鐐,他們還要我做戶外運動,腳都磨爛了。戴了四天腳鐐後,我又?食了,絕食到第四天,我愈想愈生氣,我就?了五天。在4月4日,(他們)把我的鐐卸了下來。在4月份,我提了一個要求,我要跟我家人通訊。有一天他們審到我淩晨4時多,說:「行!可以給家人寫封信了!」這樣我就給家人寫了一封很簡短的信,就是說:「媽,放心吧!」別的不能說,怎麼為難我也不能說,「你老人家不要太操心吧!」這時我進來都已經四個月了,只能寫了一封短信。我記得在5月份又轉看守所了,轉到包頭市古城灣看守所。古城灣看守所死刑犯比較多,其他的看守所也有死刑犯,我們都住在一起的。

記者:政治犯有不同的待遇嗎?

許健:都在一起,沒有區別。那個時候我的壓力經過了這麼多時間都很大,精神狀況也不太好,還發燒,一直都是高燒不退。但也得不到治療,有病就只有扛了。我旁邊經常有死人,是病死的。古城灣看守所人多,但屋子小,吃睡拉都在?面,每個人只有不到一個人身那麼大的地方,每天只能倒班睡四個小時到五個小時。那個時候,天氣一天一天熱起來,有時候三、四十度,房間是小窗戶,不通風。門上有個小窗戶就是這麼大,都是鐵絲網,通風也不好。我旁邊有一個人心臟病發作,死了。我想就是因為人太多、擁擠、天氣熱,搶救失效,人就死了。人死了就死了,沒有任何痕跡的,悄悄地就被拉走了。

在看守所病重的情況

許健:那個時候我病了,高燒能達到四十一、二度,連續高燒十多天,後來不吃不喝,得不到治療,都昏迷了,昏迷甚麼都不知道。醫生都覺得我都完了。在這種情況下,(看守所)就把送到醫院。我記得好像在7月份,瘦得皮包骨,就送到二九一醫院,北京軍區二九一醫院,在包頭市的。醫生姓許,看到我的情況,他就說完了,到了以後就輸了氧氣,手扣在床上,還戴著腳鐐。看病必須要家屬交錢,要是不交錢,就不給你看病,你送錢就可以看病,不送錢,人就只好等死。我的母親和我的妻子,還有我的兄弟們,聽到我的消息就到處籌錢,住院之前必須先交五千,先交了五千後又交了三千,一共八千,我妻子提過這件事情。我躺著輸液,他們(看守所)在門的這邊放了張桌子攔著,從很遠的地方能看著我。我家屬來了,他們就說,就是這個人,這是許健。我家屬他們辨認了半天,一看跟以前不一樣,人都已經脫了相了,他們辨認了半天,說是這個人。(看守所的人)說:「看見了吧!拿錢來!」就是讓看一眼,就要(家屬)拿錢。家?被逼無奈,只好拿錢,然後我才被送到醫院。後來在我還沒有好,還在發燒的時候,大概(住院後)五天或者七天吧,醫生說必須還要住院,而看守所的人說我必須出院,? ’]為這個事,上面的人都批評了。就這樣我又回到看守所。

面對不公平的審訊

許健:我記憶中好像是七月一日就開庭了,開庭判刑也沒有通知家人,我也不清楚就給拉走了。那是秘密開庭,叫不公開審理,國家機密,開庭沒有旁聽,只有我一個人在法庭中,好像還有一個扛攝像機的,一個國家安全局的,我想應該是,他扛著照相機。剩下還有幾個法官、檢察官。

記者:法庭指控你什麼罪名呢?

許建:法庭的指控的罪名呢,我回憶一下,就是煽動工人上街抗議政府拖欠(工資),主要是說我煽動工人。內蒙古第二機械製造廠的幼兒老師到廠?找領導要求工資,是我煽動的;學校老師因為被拖欠工資要罷課,是我煽動的。說我在街頭上散發人權宣言,你們說的那個公民權利公約吧,說我為下崗職工寫一些公開信,煽動這些人顛覆政權。我當時提過這個疑問,我說我是個蟻民啊,百姓啊,百姓能把這個政權顛覆嗎?真是開玩笑!又無槍、又無炮,我怎麼能夠顛覆政權呢?國民黨當年八百萬大軍都讓共產黨打跑了,都逃到臺灣去了,我一個無槍又無炮,怎麼能夠顛覆政權呢?法官說,你給我老實點,說你啥就是啥就完了,別多話。就這麼稀?糊塗的給判了。還好,判了四年,從1999年的(12月)30日算起,一直到2003年的12月29日,判了四年。

當自由是那麼遙遠

許健:在九月份吧,有一天,他們說:「許健!出來一下吧!」我就出去了。他們說:「走吧,跟我們走一趟吧,陪你去看看病」。我一聽,挺好,我病還沒有好,我走路都很困難,我開庭的時候都很費勁。我說:「有甚麼東西需要帶吧?」他說:「什麼都不需要!」當時家?給我送了一些牛肉幹、一些月餅,馬上都中秋節了,都要吃月餅嘛,給我送了月餅、水果,我想這些都能帶吧,能夠在這?吃到這些東西實在太珍貴了,還有近兩千塊錢,我悄悄地帶上了。在東河區火車站上了火車,上了火車有三個人,一個是看守所的副所長姓劉,一個是馬能剛(音譯),一個是國家安全局姓包的,這三個押我。火車就一直開,到了呼市,沒下車。我說:「這是去哪兒?」他們說:「給你送到療養的地方。」火車一直開,我後來一看火車是包頭至海拉爾草原的列車。在車上,他們對我進行搜查,家人給我送的幾盒中華煙,他們都拿走抽了;我的錢他們也拿走了,說那些錢,一個是你坐火車的火車費,一個是你在火車上吃的飯費。我記得好像一共拿走了一千多塊錢。他們還拿走了我的一雙皮鞋和一條皮帶,我的皮帶是名牌「金利來」的,很貴的,我的皮鞋也是上千塊錢的皮鞋,很好的皮鞋。後來我才知道是送我到赤峰,送到勞改隊?面去,在那?服刑。到了那?以後,又把我的一個半導體沒收了,還有好多東西也沒收了,包括一些錢,總之什麼都沒收了,包括一些我治病的藥,都給沒收了。我就開始在赤峰服刑,在赤峰監獄二大隊。

記者:一個大隊大概有多少人?

許健:八百到一千吧!大隊下還分為中隊、小隊。

記者:分成這些隊是做甚麼的﹖

許健:一中隊是做磚坯,二中隊是燒窯,它是分工的。磚就是我們蓋房子的磚頭。先拿土,做坯子,才能燒,燒完就出磚,就拉走蓋房子。

記者:那你是在幾中隊﹖

許健:我在(二大隊)四中隊。三中隊是洗毯,就是作地毯細加工;四中隊是編織地毯。在我出獄以後,三中隊也在織地毯。五中隊一般都是老、弱、病、殘的,嚴重疾病的,他們幹的活比較雜,甚麼都幹。有些肝炎嚴重的,有些肺積水的,實在已經不成的人,他們就用手包筷,咱們吃飯的筷,他們把筷子加上套就拿去賣錢,他們經常包筷子。還有就是縫皮球,你們叫足球。他們這個足球是給天津市立生(音譯)體育用品(公司的),天津市有,好像別的城市都有(這個公司的商店),縫製足球,拿來監獄加工,縫籃球、足球都有,各種球類,縫這類東西。

記者:監獄?的情況怎麼樣﹖

許健:我在監獄時的身體狀況也不好,血壓一直高,昏迷過好幾次,就是血壓高,突然就站不起來了,要經過搶救才能慢慢蘇醒過來。我也給押過小號,那小號是怎樣的情況呢?我是1米73的身高,(小號?的床)躺不下我。這樣量我相信它不夠1米7,寬也是這麼寬。押小號的人先被吊起來,吊起來不知你們懂不懂怎麼樣吊起來。

記者:怎麼吊?

許健:這個鐵門,(示範雙手圍抱鐵閘) 扣著這樣,腳鐐上著,抱鐵門,我們叫抱鐵門。
記者:能坐下或者休息嗎﹖

許健:可以去大小便,然後回來繼續抱著。不能休息!也不能動!我站了兩天。後來實在不行了就昏迷了,他們才把我放了。

記者:小號?吃甚麼呢?

許健:粥呀!涼的!也就100克,一小碗的小米粥,這是蹲小號的伙食標準,他的伙食標準就只給你一點兒吃的,喝不飽,吃不飽,就是維持你的生命。我給押了50天吧!為什麼不放我出來呢,因為他們始終要我認罪,寫檢查,要我承認我有罪。後來我覺得無辦法了,考慮到我的母親,考慮到我得生活下去,我認罪。當著犯人的面,把犯人都叫到面前,要我念給他們聽,就跟他們說「我犯罪了,我認罪,以後改正,不再做這種壞事,不再做危害國家的事情。」

記者:是規定要這樣做?還是他們以權力要你這樣做?有沒有法律條文?

許健:沒有!我沒看過這類法律條文,出獄後我沒有找到這類條文。他們在那個地方要你怎樣做你就要怎樣做,這是他們的權力。如果不認罪,你要得到很大很大的代價,包括被毆打、蹲小號、嚴管。

記者:犯人、政治犯、蒙古人、漢人都在一起嗎?

許健:都在一起!沒有分別!沒有分開!但是不能說蒙話。有一些偏遠地區的牧民,他們偷馬、偷牛,進來進去的很多,那得學說漢話,因為幹部都是漢人。不能說蒙話,說蒙話就拉你走。

記者:對政治犯呢﹖

許健:更嚴重的!他們都…言論不能隨便說,不能隨便說話,說話受到限制,很壓抑。政治犯(與其他犯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不能說話,不能跟(其他)犯人接觸。有人告訴別的犯人我是政治犯,這樣誰都躲我遠遠的,不能跟我說話,一說話幹部就懲罰你。

記者:除了不讓政治犯跟其他犯人說話以外,政治犯跟其他的犯人還有不同的地方嗎?
許健:(在家屬)接見上有困難,書信有困難。對於政治犯的書信來往,審查得非常嚴格,並且時間也很長,別人的信(審查後)都能給,但是我的就很長時間才能給。要送到省市安全局審查一下,然後再經過監獄、大隊、中隊、小隊的審查,最後才交到我手?。我妻子來過兩次,三年兩次。2002年來過一次,2001年來過一次,每次談話就是三十來分鐘吧!不到三十分鐘、半個小時,都是「你好!」「我好!」別的不能說,很多員警在那兒看著你。

出獄後的生活

記者:你去年出獄後做了些甚麼﹖

許健:我出來了以後沒有工作,到處找工作。因為我的一段歷史(坐過牢),沒有人接受,跑了很多地方。有的地方(接受我)給的工資很低,一百多塊錢(月薪),沒有辦法生存。當時街道叫我去參加勞動,(每月)二百多塊錢,交了工傷保險以後,才一百多塊錢。派出所(員警)經常來找我談話,跟著我,叫我老實點,不要亂走亂動。

記者:你對你之前做過的事情後悔嗎﹖

許健:沒有,因為我覺得我沒有做錯。如果我是錯了,我會後悔。我記得我給我妻子寫過一封信,說將來歷史會證明我是對的。

記者:你當時有甚麼感受﹖

許健:我很痛苦呀!生活看不到出路,路很渺茫,甚麼生存下去呢﹖路已經走到盡頭了。
工人的狀況

記者:早些日子(2004年11月),包頭的退休工人堵了路,要求發還他們的養老金,而且我們發現他們得到的養老金比應當得到要少。你可以告訴我們現在包頭那邊工人的情況嗎﹖
許健:工人的情況很悲慘。工廠強迫工人加班加點很普遍,你必須幹,不幹不行,加幾天都得加,還不給你薪水,不給你《勞動法》規定的工資。幾乎很多企業都在拖欠(工資),像北方重工,我給那?的工人打過追討工資的官司,後來這公司也參與了迫害我。那?的工人委託我做代表去提這個勞動爭議案。他們(北方重工)怎麼做呢﹖給工人一個空白表格,要他們簽名,然後第二天就告訴工人他們已經給工廠除名(解雇)了。

記者:對,我收過工人打過來的投訴電話,說工廠解雇他們,指責他們不來上班,但實情是工廠不讓工人去上班。工人被逼停薪留職,但後來被說成是「曠工」。

許健:就是這樣。所以工人的生活特別慘,工資很低,只有三、四百塊錢,家?還有下崗的,這麼少的工資養一家人。你想像到嗎﹖

記者:現在北方的工業城巿,工人每天都上街示威。長遠來說,你認為可能會發展到什麼樣的程度﹖

許健:發展下去早晚會出事,對國家的影響非常大。現在是不停的鎮壓,每次都抓人,有的給抓了,家?的人還不知道。現在就是沒有人敢作工人代表,員警問誰是代表,工人說我不是代表,我只是路過的。沒有人敢當代表,除非想坐牢。
記者:那司法制度呢﹖能保障工人嗎﹖

許健:老實說,(工人)沒有任何保障,《勞動法》沒有任何效力,尤其是國有企業,《勞動法》一點都得不到實施,它(國有企業)想怎樣做就怎樣做,誰也不敢告,你到哪兒告也告不嬴。

記者:成立獨立工會是長期的目標嗎﹖

許健:是的,但那並不是三兩年的事情。我相信有一天會成功,但不是這幾年的時間。我相信歷史的發展,有一天這會成功的。

記者:那你覺得像「中國勞工通訊」這樣的團體可以做些甚麼﹖

許健:我覺得現在這個團體做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它給了工人一個機會去說出他們的問題、困境。你要知道在國內,沒有人關心他們,他們感到很壓抑。讓他們說出他們的難處,廣播他們的故事,至少在心理上會讓他們好過一點。

記者:除了廣播、報導他們的處境,我們還有什麼可以直接幫助他們的﹖

許健:很多工人不知道他們的權利,不懂得法律;而且就是他們懂得了,法律還是得不到實行。但我還是相信,在長遠來說,法治和法律是有用的,而你們應該朝這個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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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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