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針對中國和馬來西亞聯合破獲的特大跨國製販冰毒案,新華社今天報導,福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清煌等十三名被告被判死刑,被告人當庭表示要上訴。
據報導,在十五名被告中,多數是受「每加工ㄧ千克黃麻素給予每名製毒人員人民幣十萬元的酬金」等誘惑而參與製毒。
泉州中院認為,本案是一起跨國製販毒品犯罪,社會危害性極大,而且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對各被告均應酌情予以從重處罰。
其中,王清煌等四人生以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蔡懷憑等六人以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邱慶芳等三人以販賣毒品罪被判死刑,緩刑兩年。
另兩名被告被法院以洗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和兩年六個月,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三萬元和十七點五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