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姜水雲報導)記者於去年年中開始接觸高蓉蓉的案例後,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人權狀況感到非常地憂心。在追蹤高蓉蓉遭迫害的過程中,了解到蓉蓉平日待人處事很令人贊許,同時也是一個令父母疼愛、朋友喜歡的好女孩。我想,如果沒有與這些天天喊著「依法辦事」的政府官員打交道,真的很難知道在掛著「耀眼櫥窗經濟」的中國,這麼年輕又漂亮的生命,卻在中共的法律下,活生生地被摧殘致死。
在打電話核實的過程中,從醫院到司法單位,記者接觸到的人普遍是漠視或不敢言,而一些參與迫害的人員在接到記者的電話時,或是態度顯得惡劣,或是不敢接電話。
高蓉蓉是特殊人物 資料一律封存
高蓉蓉是在瀋陽醫大第一附屬醫院急診室去世的,在得知消息後,記者往急診室(24-23256666轉6075)打電話。
記:請問6/16日有位病患叫高蓉蓉的,她是怎麼死的?有值班醫生嗎?可以請教當天的情況嗎?
女:高蓉蓉的相關資料都已封存,因為她是特殊人物,有許多單位都來管這事包括國安局、公安局、司法局,太多了,我們醫院不管這事,你要詢問她的事必須透過院辦!
據明慧網消息,2004 年5月7日高蓉蓉遭警察電擊7小時毀容後, 5月18日被送到瀋陽「醫大」。那時她一直在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0533號房間,整天都由龍山警察監控,晚上還有男警察輪流睡在她病房的沙發上。所有想去0533房間探視高蓉蓉的人必須得到瀋陽市司法局長的批准才能被放行,而且被禁止從0533房間內給外面打電話。
10月5日高蓉蓉在正義之士的幫助下離開了瀋陽「醫大」。此舉很快地驚動了北京高層,中共政治局常委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羅幹親自做批示,從省市到縣區為此層層開會傳達佈置搜尋迫害。那時省市610按羅幹的批示嚴密部署,派出大批公安、特務等人員秘密深入到車站碼頭、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抓捕高蓉蓉,並將此定為「26號大案」。
那時瀋陽周邊各市、地區的公安局和鐵路、民航、油田的公安部門先後接到抓捕高蓉蓉的指令,並收到一份落款為瀋陽市司法局的「協查通報」。另外,市區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均收到一份,並下發到各個信息站、房產中介、家政服務公司等處。
瀋陽市委副書記劉雅琴要求各單位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將此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對提供線索的人重獎、重用。瀋陽公安、司法等部門對此事忌諱莫深,高度緊張,一些官員唯恐自己掉了烏紗帽。
不過,這個政治任務的對象,高蓉蓉,只是一位纖小瘦弱,30出頭,原來在魯迅美術學院當出納員的瀋陽女子。
大家眼中的「蓉兒」
據熟識高蓉蓉的法輪功學員說,蓉蓉熱情善良且細心,以前在瀋陽魯迅美術學院作出納員時,每天清晨都是她最先來到學院帶領學生們煉功。而在結束一天的工作後,大家都喜歡到蓉蓉家去學法。細心的她,想大家之所想,常常召集大家看李洪志老師的講法錄像,提供家裏的電視和電風扇給大家使用。業餘的時間則教導不識字的老年學員認字。那時,孩子們都喜歡她,煉功點的人都親切的叫她:蓉兒。
據高蓉蓉以前的同事表示,高在為人與工作上是沒話說的,當知道蓉蓉住進瀋陽「醫大」時,他們與學校領導都想去看她,可是卻被攔下。
高蓉蓉的堅強不屈來自她對法輪大法的正念正信,據了解早在99年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初,就已被列為重點迫害的對象。當時單位開始找她談話,見她堅持修煉,就威逼辭掉她。失去工作的她,就去北京上訪陳情。
一位因上訪北京被抓的學員回憶見到高蓉蓉的片斷:那時我們聽到從3號房傳出沙管教的喊叫聲,讓犯人去找一盒涼水來,要用電棍沾涼水電煉功的學員,我們小聲問犯人,在走廊裏煉功的學員是誰?女犯說:「聽說是高蓉蓉」。我們都為蓉蓉擔心,就這樣3號房折騰了一宿,不知沙管教怎樣折磨她。沒幾天牢房的號長讓我到走廊擦地,我趁機走到3號牢房大鐵門旁往裏觀望,這時我看到了蓉蓉,同時蓉蓉也看到了我,她微笑的向牢門走了過來,我們相互微笑著喊著對方的名字。沒想到那次竟成了永別。
漠視人權的610執法和司法系統
2004年5月7日,高蓉蓉被龍山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唐玉寶、隊長姜兆華等叫到值班室,銬在暖氣管上摧殘折磨。唐玉寶、姜兆華連續電擊高蓉蓉6-7小時,從下午 3點至晚上9點多鐘。
當時高蓉蓉的面部嚴重毀容,面目皆非,腫大變形,滿是水泡,燒焦的皮膚與頭髮膿血粘在一起,面部腫脹後眼睛只剩一條縫,嘴腫得很高變形,連朝夕相處的普犯見到她都驚呼認不出她來。在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後,高蓉蓉被迫從二樓獄警辦公室窗戶跳下,醫院診斷為骨盆兩處斷裂,左腿嚴重骨折,右腳跟骨裂。
那時記者多方追蹤,從瀋陽市司法局(24-22855027)、廳(24-86892116,24-86626699)、市政府(24-22829166)到督察處(24-22826133),都表示這事不關他們管,要記者往別處打電話。瀋陽市長申訴專線(24-12345)一位小姐說話語氣非常不友善問:「是不是要說法輪功呀?你打到反邪教組織610那裡,他們是專門處理法輪功的事。」
瀋陽610(24-22701107)一位先生聽到談及高蓉蓉遭電擊毁容時,中斷了記者的話。
男:誰說電擊了,你看到了嗎,他的家人我們都跟他解釋了,我們是『依法辦事』。
記:我在互聯網上看到了她的照片和整個事情的經過,打電話到醫院去,那裡的公安幹警卻禁止通話,你說你們是「依法辦事」,憲法不是規定人民有信仰的自由與說話的權利嗎?
男:(非常不耐煩的說)我們都是遵照指示做的,她家人也很清楚。
記:我想你應該也是執法人員,請你本著自己的良知來做,不要讓自己成為了一個知法犯法的人。
男:我也希望是這樣。(掛斷了電話)
據明慧網消息,瀋陽市公安局,國保,利用一切手段,監聽、偵查、跟蹤當地法輪功學員,於2005年3月8-9日期間,再次綁架高蓉蓉。同時多名參與營救高蓉蓉的法輪功學員馮剛、孫士友及岳母、妻子、妻姐等法輪功學員因參與營救亦被綁架關押在張士教養院洗腦班。
高蓉蓉再次遭到綁架後一直下落不明。記者三月時詢問了許多單位,他們多以不清楚、沒聽說來回應:
宣傳處(24-23105336):不歸我們管。你問新聞辦。
新聞辦(24-23105334):沒聽說,妳是記者按程序來。
人大、司法廳:不清楚,去問公安局。
一位瀋陽市鐵西公安局刑警大隊(24-25655240)幹警對記者回答:高蓉蓉是我們執行的秘密,不能說的,我們刑警隊不管這事,這事主要是政府部門在做。
原應負責此案的瀋陽610司法局政法委(24-22718747),宋姓政法委接到電話後以如下的態度來回答記者:
記:請問高蓉蓉的事您聽說了嗎?
宋:怎麼了,你也知道她呀!
記:是的,她在國際媒體上是很知名的,因為她的臉部~(被打斷)
宋:抓高蓉蓉是「依法辦事」。
記:請問是依哪一條?憲法35條不是訂了人民有信仰的自由嗎?
宋:妳沒看刑法嗎?300條都將法輪功給訂為X教!
記:上面沒這麼說,據國內許多律師說,是通過一份內部文件,是江澤民親自下達的!
宋:法輪功專搞一些事~
記:那高蓉蓉人在哪裡?
宋:人是公安局抓的,你應該去問他們!
高蓉蓉被迫害死後,記者打電話給一位熟識的人,他對記者說外面正下著淒風血雨,失去高蓉蓉那種滋味令人痛徹心肺,無法用言語表達。聞畢,記者非常心痛。
記者再一次打電話給司法局政法委(24-22718747),負責高蓉蓉的宋姓政法委(24-22701051)出來回答記者的提問:
宋:高蓉蓉的事,我們都是「依法辦事」。
記:依法辦事,怎麼會死人呢?
宋:這個我無法告訴你,目前她的父母,哥哥及兩個姐姐都在處理!
記:你們這樣做,晚上睡得著覺嗎?
宋:睡不著也得睡呀!
記:家人對這件事不滿時,可以上哪邊去申訴?
宋:他們都在處理,一切「依法辦事」!
‧‧‧
一切「依法辦事」成了中共官員在處理高蓉蓉問題的統一回答,但是「依法辦事」確確實實造成年輕漂亮的高蓉蓉殘酷地提早離開人間。
記者在打電話核實的過程中,曾對無視人權的中共執法和司法系統感到無力,但是記者在長期採訪中國法輪功學員的報導中,還是深信這個世界存在著公理和正義,願蓉蓉的過世能喚醒更多的世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