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32年只得200元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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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方媛採訪報導) 一名六十六歲的老人在監獄裡關了三十多年,政府也承認是冤假錯案,並幫他平反;但有關部門只給他兩百元的賠償。他想為他自己失去的三十多年的人生討一個公道,得到適當的補償,為此多年上訪,卻再次被投入監獄。

據瞭解,今年六十六歲的徐壽星(音)在五八年當他十八歲的時候,就被當地公安送到安徽勞教;五九年又被上海公安以反革命罪判刑七年,刑滿之後公安沒有釋放他,仍然讓他繼續勞動教養。在八二年十月,他又被南京當局以投敵叛國罪逮捕,並判了他十一年反革命罪,在九0年將他釋放。

這樣,六十六歲的徐壽星在監獄和勞改隊裡度過了三十二年。九0年出獄,後來被證實他的案子都是冤假錯案,政府給他平反,但是只補償他二百塊錢,政府方面沒有安排他任何工作。

他的妻子石雲(音)星期一向記者表示:「這樣一來,他的歲數從十八歲到五十歲就結束了,回來之後他要工作,居委會不給他工作,他到區裡去要也不給,到公安局要也不給,到法院要也不給。」

他沒有收入,只有每個月290塊錢的最低生活保障。他結婚已經十年,但至今不敢登記,因為他的妻子有退休金八百塊錢,一旦登記,徐壽星的290元將停止供給。

為了討回這三十幾年來當局對徐壽星的不公平對待,他與妻子石雲一直上訪。在去年的十二月份,夫妻兩人又來到上海市公安局信訪辦,但信訪人員不接待他們;因此夫妻兩人找公安局的法治科理論,法治科又把大門關上。兩人去敲門,公安就以妨礙公務罪又將徐壽星逮捕,並判了八個月徒刑。

徐壽星的妻子石雲表示:「我們接待的時候要政府落實政策,勞教也撤銷了,反革命也平反了,宣告無罪了,兩個案子出了,應該要給他生存權呀!政府不給他生存權,我們一次次上訪。溫家寶不是五月一號新的上訪條例嗎?它也是說你本地事情在本地政府,而我們在本地政府上訪,它也不解決,也把你拒絕門外。」

記者打電話到上海公安局信訪辦詢問,對方表示不太清楚這一事件,但他曾兩次詢問是否徐壽星向自由亞洲電台反應了情況—-

上海公安局信訪辦:他到你們這裡來反應了,對嗎?是他跟你們反應的,對嗎?

記者:知情人士跟我們反應的。他在監獄裡怎麼跟我們反應呢?我們想找當時處理這件事情姓李的,想找他詢問情況。

上海公安局信訪辦:姓李的同志?

記者:他什麼時候能回來呢?

上海公安局信訪辦:今天恐怕過不來了。

據瞭解,徐壽星目前被關押在黃埔區看守所裡,要到今年八月五號才能出獄。記者打電話到該看守所詢問,對方表示—-

黃埔區看守所:我們這裡保密的。

記者:因為他是在今年八月份應該出獄的。

黃埔區看守所:對呀,我跟你說這裡是保密的,不能打聽的。

記者:不能打聽?您知道這個人吧?

黃埔區看守所:我知道也不能告訴你。

徐壽星的妻子石雲說,當她每次去探望徐壽星時,都非常難過,她說:「我先生坐了三十多年牢,人都坐呆了,話也講不來,你們這次還這麼心狠,已經六十六歲還不給他生存權,你說這個理到哪裡去講啊?我們講重了,等一會兒他又說什麼顛覆國家罪啦,什麼的。搞得我們老百姓真的好苦!其實哪個老百姓不想過自己安穩的日子呢?我先生真的好苦,我每次去他就哭,哭的要命,都六十六歲了。」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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