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日訊】林樟旺案罪魁禍首叫周光明,三級,警021865,龍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局長。到了龍泉,我當然要拜訪一下迫害我親屬和鄉親的主凶與主謀,這個人禍制造者、山民苦難制造者和龍泉黑暗制造者!很奇怪,當時我並不感到憤怒,只是充滿悲憫。又是一個被手中小小特權“毀”掉的人,某種意義上說,也不過一介小人物和可憐蟲耳。
據了解,林案在浙江龍泉市公安局、檢察院爭議很大,後來矛盾上交到市政法委。問題出在市森林公安局周光明局長。說是四個全都批捕,太大了(知悉內情的朋友的原話,估計是太過分、太胡作非為的意思),一個都不批捕,說明抓錯了人,要“扣分”的(扣什麼分,不明白,請業內人士指教)。無論如何要批捕一個。為了顯示公安的正確,不得不“法辦”農民,何其荒唐啊。有人說龍泉森林公安是將此案從嚴處理了。法律是這樣從嚴的嗎?
本來公安分局答應,林樟旺可以取保候審。二妹托辦案人之一、周光明局長的小舅子徐志偉給局長大人送上四條中華煙(價1800元)外加500圓現金,已蒙收下。然而,到了4月30日,其他人都放了,唯林樟旺一人被批捕。二妹後來自責不已,認為是自己的禮送得太輕才惹惱了局長大人,其他三人送的較重,故取保候審(事件曝光後,5月18日,龍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周光明局長己通過“中間人”退還所“贈”禮品)。
收錢辦事,乃是當今官場基本原則之一。禮雖輕,即已收下,就不宜玩法整人。或許周光明以為這次釣來了一條大魚,以為我會與其他當事人親屬一樣討好、巴結他,請他吃喝玩樂送他厚禮現金吧?不知道他的災星和克星到了,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乃是敢作敢為、恩怨必報、心細如發、膽大潑天的大中國第一亡命徒!(袁崇煥有“大明國裡第一亡命徒”之稱)。
周光明一再強調他是依法辦案,面對我的質疑卻無言以對。顯而易見他手中的法律法規僅僅是拿來整老百姓,其次是整鄰縣百姓的。首先,龍泉市廣大鄉村村民集資修建機耕路不辦手續或先修路後補辦的現象極為普遍,先修(路)後辦(手續)乃成慣例。據了解,金坑—黃塔3公裡機耕路,姚坑—金坑2公裡機耕路,潘雄—住龍8公裡3米寬的路,住龍鄉龍新村(音)的機耕路,都未辦或未及時辦手續。
村民通往外界的生存之路是政府早該修的,不修本是失職,是罪過啊!當大紀圓記者采訪麗水公安處長問:姚坑村民有去申請合法修路啊?處長答復:“他們這個縣(應稱龍泉市)還不同意給他們開公路”。公路不同意開,村民集資和引進“外資”自力更生開一條村與村之間的機耕路,又受重重刁難!龍泉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豈止不作為而已?
胡溫政府關心民生,鼓勵投資修路脫貧致富,林樟旺等人的投資修路行為是善舉,本當大力鼓勵支持根本不存在犯罪問題!姚坑村沒辦報批手續,也僅是程序待補而己!姚坑村民自力集資修路數年,林樟旺等鄰村投資修路—年,相關部門不聞不問不理不睬。好不容易路修通了,周光明抓住程序問題,動用國家司法力量張冠李戴地抓人,並對林樟旺等人明收七萬伍千元(暗收暫不提及),是行政不作為還是早設下的生財甚侵吞村民投資的陷井?功罪顛倒,莫此為甚,同時也嚴重剝奪、挫傷了姚坑村民生存的基本人權和致富發展和合理欲望。
更為嚴重的是,龍泉市各級政府的康莊工程、水利工程多數皆未到林業部門辦理必要手續,皆屬程序上的違法、非法工程!所以,不說按合同機耕路龍泉段的審批手續由姚坑村辦理,就是按規定由林樟旺等人辦,作為山區農民,其程序違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也是與政府知法違法、執法違法不可同日而語的。在龍泉,法律法規確是拿來整老百姓的。一位了解許多龍泉黑幕的網友說:豈止公安?龍泉官場早已爛透了,沒治了。她說,如果抓你妹夫與你無關,一定是為了抓錢!她表示到了適當時機會將龍泉官場驚人黑幕的材料寄我。
我說過,我主張正義而公平的復仇。如果我親人和鄉親父老們確屬罪有應得,便是被判了死刑,我無論怎樣悲憤交加,也不能埋怨,更不能尋仇。《春秋公羊傳》規定:犯了罪該誅殺的,子不得報仇。因為那是非正義的。而周光明之流對林樟旺等人則明顯是以執法為名行迫害勒索之實,是嚴重的坑農害民惡行。繼續縱容周光明輩為非作歹魚肉山民,就是對法律的褻瀆,對民意的蔑視,對正義的侮辱,對人民的犯罪!此君上任以來究竟辦過多少類似的冤假錯案,每年下達或完成過多少“罰款任務”,吃過多少公開或私下的罰款,收過多少禮金禮品,吃過多少山民的肉喝過多少山民的血…,有關部門查一查,相信必定大有收獲,同時也有必要給老梟、給廣大民眾也給胡哥溫仔一個交待。
我相信在龍泉市以及麗水市他是強大的,在他周圍必已形成了一個盤根錯節、根深葉茂的關系網絡和利益集團。在他的地盤上,他是土霸王,是吸血鬼,是披著公安外衣的黑老大!他可以仗著公安局長的名義,說罰誰的款就罰誰的款,說法辦誰就法辦誰,公安局、檢察院乃至市委市政府領導都不敢不賣他一個面子。
然而,最樹大根深,最網絡廣密,也不過局限於他那一畝三分地裡。出了龍泉麗水市及他的勢力關系范圍,我不信他還能猖狂到哪裡!我對已經盡力但無能為力的某副市長說了,世界大著呢,周光明不可能一手遮天的。如果他曾經遮過一陣子龍泉的小天,也快到頭了。善必勝惡、正必勝邪、光明必戰勝黑暗。你等著看好戲吧。有海內外廣大網友的竭誠聲援,我更有信心了。
有友人(如草庵居士)建議采取“非正常”手段將龍泉公安及龍泉官場“挑”了。老梟以為,此案在法律上我方巳操勝算,不必也不宜采用“非常規”手段。至於周光明,僅從道義上、信譽上、政治上結束其“生命”,仍難消我心頭之恨。當進一步把這種貪官惡吏送上法庭,還龍泉以泉水清清。他應該象被他所害的鄉親山民們一樣傾家蕩產乃至負債累累才公道!
為此,待本案結束後,我擬向龍泉森林公安及周光明個人索賠,以賠償我和我的親人、鄉親父老為此案付出的大量金錢和無比珍貴的時間、精力的損失,還有無量的精神損傷。具體索賠幾百萬人民幣合適?大伙可以商討,屆時我會委托當地朋友查查周光明究竟有幾百或幾千萬家產。萬一不成,也要保留索賠的權利,俟將來向民主中國法庭提起訴訟。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如果等不及,這筆債務干脆交給草庵居士之類現代型“江湖俠士”去處理好了。呵呵。
最後鄭重指出:如果林樟旺在看守所遭到其它嫌犯虐待,如果我妹妹和其他人鄉親遭進一步迫害,或者有什麼不測,必是周光明直接或間接指使!那我必千方百計上求下索死纏爛打通過各種手段、方式和途徑索命追魂,誓取其項上人頭以祭冤魂!
真正的光明必將取代神州大地包括龍泉的黑暗!周大局長啊,你“死”定了!豈止老梟和鄉親們饒不了你,海內外梟兄梟弟、正義力量饒不了你,體制內健康力量和胡哥溫仔也饒不了你,事情鬧太了,為了自保,便是你關糸網絡中人也饒不了你!
2005、5、19寫,6、1改定
林樟旺案及最新動態:
1、東海一梟博客屠龍齋《鳴冤備忘錄》//donhai.blogchina.com
2、『我愛遂昌』林樟旺案專題
//www.scbbs.cn/forum/dispbbs.asp?boardid=2&id=10949&star=1#10949
3、《議報》 //www.chinaeweekly.com (需用代理)新開設了“民間維權–聚焦龍泉”專欄
4、另外,《民主通訊》、《新世紀》、《博訊》及《維權通訊》、《天涯》、《貓眼》、《自由中國》《先鋒論壇》等等網站皆有報道。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