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起刑訊逼供案看中國的司法現狀

橫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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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訊】“任何一地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所有地方的公正。”——馬丁•路德•金

新華網石家莊(2005年)5月31日電(記者董智永)原唐山市公安局南堡開發區分局局長王建軍、副局長楊策因犯刑訊逼供罪,日前分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原唐山市刑警支隊一大隊大隊長聶曉東、副大隊長張連海、偵察員宋金全、原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盧衛東、教導員黃國鵬同時被判犯刑訊逼供罪,免予刑事處罰。

我查了一下簡要的案情,請注意看當事人的身份。2002年7月12日凌晨2時許,唐山市南堡開發區住戶、冀東監獄一支隊警察郭忠孝、唐姝麗夫婦在家中被人致重傷。唐山市公安局南堡開發區分局負責偵查。郭忠孝夫婦指認唐姝麗妹妹唐姝紅(一說唐小萍)的情夫、時任冀東監獄二支隊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為凶手。南堡分局辦案人員對李久明多次刑訊逼供。李久明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在此期間,溫州市甌海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員蔡明新供稱自己曾在2002年7月12日凌晨闖入冀東監獄家屬區郭某家中搶劫傷人的事實。主持對李久明刑訊逼供的王建軍和楊策趕到溫州提審蔡明新。隨後一支由唐山公、檢、法三方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再次悄然開赴溫州,分別進入溫州的公、檢、法提閱蔡明新的案卷。由於蔡明新已經被判死刑,唐山公檢法人員顯然希望把事情壓到蔡明新死刑執行以後就死無對證了。此後,李久明在司法界的朋友堅持,促使上層介入調查。李久明被判無罪釋放,唐山市7名民警因涉嫌參與刑訊逼供罪被提起公訴。

讓我們看看涉案的部門和個人都是什麼人。從以下事實可以看到,刑訊逼供、酷刑虐待、不顧事實的任意審判在當今的中國大陸司法系統其實是常規操作。

關於主犯王建軍、楊策。2004年11月11日明慧網報道:河北省唐山市南堡開發區三友鹼廠職工肖國啟於2003年10月在家被綁架,鹼廠公安處董濤伙同公安分局惡警王建軍、楊策瘋狂抄了他的家,羅織罪名把大法弟子肖國啟送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非法勞教。

關於唐山市的酷刑。經過核實的唐山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30名,其中直接被虐待致死的(包括酷刑、毆打、強迫灌食等)有:看守所2名、派出所5名、勞教所3名、洗腦班1名、以上多次不同地點反復關押致死6名。無一例責任人被處理。

這是一位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酷刑拷打的法輪功學員的描述:我於2003年1月15日被唐山市西窯派出所的高延生(所長)、干警劉傑抓捕,他們對我拳打腳踢之後帶到了派出所,然後我被脫掉棉鞋銬在鐵籠子裡,四、五個人圍著我一夜不許我睡覺,第二天他們將我連人帶鐵椅子一起送到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二樓的一間司機休息室裡,繼續將我銬在鐵椅子裡7天7宿不允許我睡覺,並用手搖電話機不停的電擊我,她們將兩根銅線纏在我的手指上,為了達到最佳的通電效果,她們還在手指上澆水。為了不讓樓裡的人聽到我被電擊時發出的慘叫聲,她們用濕毛巾堵住我的嘴,負責提訊、逼問我的是路北公安分局的副局長劉X湘,許伯軍(科長),許來生(科長),陳紅(女,教導員),田紀生,聶東強等,她們折磨了我整整十天…。

請注意,這裡描述的用手搖電話機電擊的方法也是對李久明使用的方法之一。由於手搖電話機現在並不容易找到,可以認為這是唐山公安系統甚至更大范圍內標准的、專門訂做的刑具。

關於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上面這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在沒有任何證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8年。2004年3月,6名法輪功學員被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

關於冀東監獄。本案當事人所在的冀東監獄的一支隊和二支隊都是以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

上面所提到的2004年11月11日明慧網文章的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在此正告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員,請保存你們最後的良知,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做江氏流氓集團的殉葬品。趕快醒悟,用實際行動贖回自己的未來,否則天理不容!附有關電話:董濤 8511778,楊策 13832980990,王建軍 13832980895,馬隊長 13102639575。這篇文章發表後2個多月, 法院開庭審理王建軍、楊策刑訊逼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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