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7日訊】(中廣新聞報導) 紐西蘭國會主張婦女有權在公共場合哺乳,國會說,這是紐西蘭人權法保障的範圍。
39歲的紐西蘭婦人伊麗莎白前年在托兒所餵她的兒子吃母乳,遭到校方制止。她覺得受到委屈,要求婦權團體為她爭取公道,婦權團體發起簽名請願,最近有將近九千人簽名的請願書,送到紐西蘭國會,國會的衛生委員會經過審議後,確定在公共場合哺乳,應該受到人權法保障。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新生兒在出生的四到六個月內,最好以母乳哺育,不過因為公共場所配合不夠,紐西蘭只有兩成三的婦女餵母乳。
紐西蘭國會說公共場所的定義涵蓋所有婦女可以合法活動的地方,餐廳和飛機也包括在內。(//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