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溫哥華十三日法新電)中國頭號通緝犯賴昌星為了避免被遣送回國,已經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由於涉及多項走私罪名,中國政府通緝並全力追捕賴昌星。他於一九九九年與家人逃到溫哥華,但他多次申請居留的請求均被加拿大政府有關當局駁回。

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在首都渥太華最高法院提出正式請求上訴的訴狀中表示,本案對加拿大而言極其重要。加拿大最高法院只受理對社會大眾極為重要的案件。

中國政府有關當局指控賴昌星是福建省走私集團的主謀,這個集團走私的金額高達六十億美元。

馬塔斯說:「假如本案對中國如此重要,對加拿大最高法院而言,本案亦應極為重要。」

加拿大立場中立的移民暨難民管理局在早先的裁決中指出,賴昌星與妻子曾敏娜不符合申請難民的資格,因為他們並未由於政治理由而受到任何迫害。管理局的一位發言人說:「賴昌星只是一個普通的刑事罪犯,因此不符合保護難民的有關規定。」

加拿大聯邦政府介入本案時,反對賴昌星自稱符合難民身份的說法。

馬塔斯辯稱,賴昌星對於中國境內的死刑與刑求極為恐懼。加拿大是個禁止刑求以及沒有死刑的國家,加拿大法官在早先的裁決中,曾經拒絕把罪犯引渡到罪犯可能被處決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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