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特稿﹞台灣財政部昨日公布「最低稅負制方案」,準備對富人課稅,但海外所得卻意外地被排除在課稅範圍之外,「等於是關了一扇窗,卻又打開了一扇門」,大聲嚷嚷要對富人課稅,海外所得卻依然免稅,無異是加速資金外流,這樣只做了一半的稅改,實在談不上租稅公平。
由於台灣租稅漏洞太多,導致高所得避稅過頭,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財政部日前公布92年40大富豪總所得超過270億元,但捐贈就扣除掉180多億元,其中有15人因此繳稅不到1%,更有8人1毛錢也不用繳稅,凸顯台灣稅制公平幾已蕩然無存。
要回復稅制公平,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將租稅漏洞堵起來,但台灣租稅漏洞實在太多,要一一防堵實在是工程浩大,因此,財政部乾脆提出最低稅負制,希望用最低稅負制這張大網,暫時蓋住租稅漏洞,讓高所得者多少繳一些稅。
在討論個人最低稅負制時,財政部最先提到的就是「海外所得」,原因無他,就是因為海外所得免稅的規定,為高所得者提供最佳的避稅管道,而且也不符合國際潮流,要進行稅改,當然要先堵住這個租稅漏洞。
直到昨天之前,財政部都希望將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甚至昨天下午「跨部會稅改小組」的會議結束後,財政部長林全在行政院舉行的記者會中也表示,個人最低稅負的課稅範圍包括海外所得等5大項,但林全回到財政部後卻表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打擊太大,還要再進一步討論與溝通。
這樣的轉折,讓人不得不懷疑,林全是否受到了什麼樣的壓力?海外所得是富人避稅的最佳管道,林全也坦承,海外所得若未納入,受影響的個人可能不到1000人,更何況,最低稅負等於是開徵「富人稅」,為了怕稅負增加,屆時富人利用海外所得避稅恐將變本加厲,等於是變相鼓勵資金外流,這樣的稅改,意義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