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賓紐約報道) 5月1日下午﹐正在美國作短期研究訪問的中國大陸著名律師浦志強先生在法拉盛公共圖書館作有關中國司法現狀專題演講﹐介紹大陸民間用法律維權的各方面情況。
浦志強先生是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現為中國多家媒體的常年法律顧問﹐曾在中共官員告《中國農民調查報告》案中作為辯方律師而引起公眾矚目。近年來﹐浦律師在大陸專從涉及保護言論自由的各類案件﹐對這方面的法律思想有相當研究。在演講中﹐浦律師深入地探討了大陸產生民間維權運動的政治﹑社會背景﹐並披露有關中國目前司法和新聞制度的許多詳情。
為什麼中國人在已有各種保護公民權益的憲法﹑法律條文的情況下還要為自己維權﹖浦律師認為﹐這種狀況實質上根源于政治制度﹔它要求公民履行義務時必須不折不扣﹐但當權益受到侵犯需要捍衛時法律即成一紙空文。當權者出於維持自身權力﹐強制實施所謂的「穩定壓倒一切」﹐所以他們雖然在法律總則上允許公民權力﹐卻在具體實施分則上剝奪這些權力。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手持《憲法》抗議強行拆遷的老人被嘲笑﹐以及近日允許反日遊行放開後又突然被收緊等現象。
浦律師表示﹐由于不存在新聞監督和權力制衡﹐中國的經濟發展缺乏公平﹑公正﹐導致大量弱勢群體的出現﹐也使絕大多數社會階層成員生活中難以找到幸福感。一個典型例子就是農民土地被侵吞問題﹕由于土地在名義上是集體所有權﹐農民無法和土地開發商作直接交易﹐而開發商們可賄賂官員利用法律漏洞低價購得土地為己所用﹐結果使農民喪失利益。據統計﹐中國大陸農民土地損失上價值有4000億至6000億之多﹐經濟發展很多都是這樣最後要由弱勢群體來買單。
除了農民以外﹐中國社會中被盤剝或壓制的群體還包括城市「下崗」貧民﹐特殊信仰者等﹐甚至最近出現退伍軍人大規模集體上訪事件。然而﹐近年來國人的人權意識也在迅速覺醒﹐開始為維護自身權力而抗爭。至此﹐統治者無法再用原先的方式來統治﹐被統治者也不願以原先方式被統治﹐社會到了不得不轉型﹑變局時期。
浦志強認為﹐對言論自由的要求只有在一個轉型社會裡表現最明顯﹐所以他所選擇的維權案件側重于言論自由。他這方面做的最大案件是安徽阜陽官員張希德控告《中國農民調查報告》一書作者陳桂棣夫婦夫婦案。《中國農民調查報告》正暢銷時被中宣部「三不政策」(不宣傳﹐不批判﹐不傳播)指示而事實遭禁﹐書中涉及的坑農官員張希德也控告作者誹謗在北京立案。儘管原告買通當地大量官員作偽證﹐浦律師作為被告律師為維護言論自由作了艱苦和有效的努力﹐最後終於使法庭駁回原告上訴。
浦律師同時指出﹐這種用法律訴訟形式維權的操作範圍在國內還很有限。如果是中央一級的官員發難﹐律師就肯定無能為力了﹐而省級官員也能用他們的方法把事情擺平。那些市﹑地級官員在北京勢力不夠﹐才有可能在法庭上被扳倒。歸根結底﹐中國的司法還不是獨立的。
關於媒體對政府官員的監督﹐浦律師提到這樣一點﹕國人對全國三千份報紙同一個頭條新聞這樣無新聞自由的狀況已越來越無法容忍﹐新聞記者也想更多揭露政府官員貪污腐化行為﹐但中國地方記者現在敢做的僅僅報道一些外省地方官員的貪污腐化﹐這樣不至受當地直接權力威脅和打擊﹐就形成一種奇特的「異地監督」現象。
浦律師在演講中還表示﹐他過去所做的僅是把新聞界人士翻譯引進中國的一些自由理念用自己的語言表達出來﹐偶爾在庭上被法官接納就感到很欣慰。同時﹐與為民眾維權而受到當局迫害的郭國汀﹑高智晟等律師相比﹐因為自己僅在言論自由方面作業還未受類似磨難﹐還能在國內繼續做一些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