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平均薪資較整體受雇者低37%
【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六日電)台政院勞工委員會調查發現,身心障礙受雇者去年八月平均經常性薪資為二萬五千五百零八元,平均加班費四百八十八元,合計二萬五千九百九十六元,較整體受雇者的四萬一千四百一十二元低百分之三十七。
為了解身心障礙者就業型態、職業種類,勞委會辦理「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以年滿十五歲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調查對象,有效樣本數為一萬二千一百二十三人,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百分之零點八九。
調查指出,去年八月十五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有八十二萬九千零五十九人,其中就業者有十五萬二千二百三十八人,佔百分之十八點四,失業者二萬六千多人,佔百分之三點二,非勞動力有六十五萬多人,佔百分之七十八點五。
在工作時數方面,身心障礙就業者平均每週正常工作時數為四十二點一小時,平均每週加班工時一小時。
身心障礙者從事的前五項行業分別為:製造業、保全、環境衛生、宗教、汽機車維修美容、洗衣、美髮、停車等服務業、公共行政業、批發及零售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身心障礙者有近百分之八十希望是全時工作,期待每月的收入以兩萬元至未滿三萬元的比率最高,佔百分之四十一。最希望從事的職業分別為: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事務工作人員、非技術工及體力工、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
有近百分之五十的身心障礙失業者希望政府提供最新就業資訊,提高職業訓練者佔百分之二十九,提供快速、便捷的就業媒合佔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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