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聯合國總部十三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大會今天通過旨在遏阻核子恐怖主義的國際公約。主管法律事務的聯合國官員邁可表示,聯合國大會依共識而非表決通過的這項國際公約,為幾乎所有形式的潛在恐怖行徑作出法律界定,這也是第十三項國際反恐公約。
俄羅斯於一九九四年領銜推動制定遏止核子恐怖主義國際公約,並於一九九八年向聯合國提案,歷經七年協商,終於獲聯合國大會通過一致通過。
俄羅斯代表柯努津表示,這是專注於防範而非回應恐怖行徑的首樁反恐公約。
美國代表賀利德表示,這個國際公約証明,聯合國大會能在反恐上扮演重要角色。
總共有二十八個條款的遏止核子恐怖主義國際公約,明確界定可被視為核子恐怖行徑的犯行,包括非法或蓄意持有、製造和使用核子物資,意圖造成死亡、嚴重殺傷、毀損財物或環境等行為。
此外,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放射性物資、設備,利用或破壞核子設施,蓄意造成外洩或引發外洩之虞,均構成核子恐怖犯行。
該國際公約預定自九月十四日起供出席聯合國高峰會議的各國元首和政府首長簽署,需獲二十二國批准才能生效。簽約國負有懲處非法持有核子裝置或放射性物資的個人及團體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