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生罕見「狗咬狗」高額索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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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12日電)5年前一宗「狗咬狗」事件,竟然演變成金額2千萬港元的索償案。這宗罕見的索償案1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

這宗罕見的索償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訴訟雙方都是專業人士,提出索償的兩名原告,首原告Grace Chin是一名心理學家,在香港大學兼職任教,次原告是她的丈夫吳在勳,一家律師行合夥人。兩名被告Yan Su Zher及Kate Richdale夫婦,都是從事財經及投資銀行工作。4名涉案主角,只有吳在勳一人到庭。

「太陽報」報導,興訟雙方同為香港九龍西貢禾塘崗村的居民,被告夫婦在1996年遷入,吳在勳夫婦聲言早在1999年中開始,已經感到被告飼養的狗隻有潛在威脅,終於在同年6月19日發生「狗咬狗」事件。

根據吳妻向漁農自然護理署講述事發經過,她當晚與8歲的愛犬「Sha Sha」及「Mufin」散步,7時許返家途中,經過被告住所門外,「Sha Sha」走近大閘時,被被告所飼養的兩頭大狗突然伸頭出大閘鐵欄空隙,合力將「Sha Sha」扯進屋內,其後「ShaSha」被咬至奄奄一息。

吳妻當時心急如焚,一方面想拯救於垂死中的「Sha Sha」,另一方面又要保護另一愛犬「Mufin」,更加害怕兩頭大狗會進一步撲出大閘襲擊她,終於不敢走近大閘阻止「兇案」發生,只懂抱著「Mufin」在屋外;期間一位鄰居聞聲趕出,拿起鐵剷把兩頭大狗趕回屋內花園,但「Sha Sha」已傷重而死,吳妻只能取回一具狗屍。

代表吳氏夫婦的律師補充說,愛護動物協會翌日派員到被告住所,發現屋內無人,圍欄約高4呎,兩頭大狗曾撲上大閘作攻擊狀。

綜合其他村民的口供,不少村民、孩童或村民所飼養的狗隻都曾遭逞兇的兩頭惡犬追趕或襲擊,吳氏夫婦事後曾發起村民聯署,促當局把兩頭大狗列為「危險狗隻」及人道毀滅,漁護署一度草擬命令,有意把兩隻狗列作「危險狗隻」,建議被告將屋外圍欄加高。

不過,被告一方在回覆漁護署時,否認自己的狗隻曾走出他們的住所、撲上大閘或圍牆,又聲稱案發前3年曾有非法入境者闖入他們的住所,反問漁護署狗主是否有責任保護不請自來的人和狗。被告一方質疑吳氏夫婦講述的「兇案」版本,認為是「Sha Sha」擅闖民居先作挑釁而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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