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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散布中共犯台新聞 檢警:已觸法難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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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一日電)一名大學生趁「四一愚人節」之際,在網路上假冒媒體發布「北京斬首行動、總統府遭轟炸」的新聞,此舉引發社會討論;檢警人員表示,張貼這則有關國家安全的不實新聞,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遭冒名的單位以及因為假新聞而蒙受損失的民眾,將可向「散播者」提起告訴或求償。

專責偵辦網路犯罪的刑事局偵九隊隊長李相臣表示,類似案例在國外可說司空見慣,但在台灣,這名學生的行為已侵害到被冒名媒體的權益,媒體有權對學生提告,其次,學生散布的內容已算是「不實謠言」,雖然沒有刑責,但恐會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要件。

社維法第六十三條第五項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秩序安寧,可處三日以下拘役、或新台幣三萬元罰鍰。

台北地檢署表示,這名學生之舉已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章,同法規定電腦、電磁記錄亦屬「文書」的定義,若有其他媒體或人轉載假造的新聞或其他因素導致被冒名媒體受到損害,媒體可以提告。

此外,檢方表示,若是有民眾因為這則假報導蒙受損失 (例如股票投資受損失),也可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提出侵權賠償,總之,學生恐無法以「今天愚人節」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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