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立案追查上海司法系統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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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秦越採訪報導) 針對上海天易律師事務所郭國汀律師近日被上海司法局沒收辦公電腦和律師證,並且可能給與停業1年的處罰的事件,《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近日發佈通告,將上海市司法系統的一些官員立案追查,其中包括上海市委副書記劉雲耕;上海市委政法委書記吳志明;上海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謬小寶;上海市監獄局黨委書記張淩;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副書記李繼斌;喬野生: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局長喬野生;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邰荀;上海市勞教局副局長翁善耀。郭律師曾受理多宗法輪功學員案子和其他著名人權侵犯案包括黃金秋、師濤、楊天水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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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就此採訪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發言人汪志遠先生。他說:上海司法局沒收郭律師的律師證,可能對其處以停業1年的處罰,使得他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不得不中止,所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會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查。

汪志遠說,此外,上海市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相當嚴重。對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虐待、酷刑、洗腦,導致至少一人被直接打死、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郭律師代理的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絕食長達780天;法輪功學員陳光輝2004年7月在蘇州監獄被迫害成近似植物人,昏迷至今。

汪志遠說:「而且有《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還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是誰迫害,誰負責。所有以各種形式參與迫害的,包括制定、傳達、執行各項迫害政策的各級官員都必需承担他自己應該承担的責任,而不能因為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就不了了之,這樣不行的。所以我們對制定政策的最高級,以至對下面,我們都分別對待,各自負責自己的責任。」

汪志遠說,根據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相關法律,那些犯有戰爭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將被限制入境或被驅除出境。他說:「2004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布什在華盛頓簽署的法案,其中有一條是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來。這個法案授權司法部門追踪犯有戰爭罪、酷刑罪、群體滅絶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害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者將其驅逐出境。另外,美國還有一項移民規劃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2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迄今為止,《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向美國海關提交102個名單,向加拿大皇家騎警和海關提交45個名單,這些人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民主國家將會受到法律追究。

汪志遠說:「受到追查的這些人,他們將會受到哪些影響?民主國家將會禁止他們入境,或者有些入境,也會驅逐他們出境;他們在海外的資產也會受到影響,在他們家庭的子女、親屬出國、出訪都會受到影響;對有些在國內對法輪功迫害嚴重的,受到法庭判決的這些人,他在海外的資產將會受到凍結或者沒收,用以賠償,他本人一旦出國,將會受到法律的逮捕和其他方面的法律制裁。」

汪志遠說:自從《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以來,已經有14個國家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了訴訟案,針對其他高官提出了47個訴訟案,迄今已經有3個案件勝訴,包括前北京市長劉淇被判濫施酷刑罪,和湖北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被判非法致死罪。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天下縱橫》節目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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