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姍娜:不得不有的「習慣」

李姍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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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訊】北京又開「兩會」了,我又按照他們的「慣例」失去了自由。他們的「慣例」也就成為了我的「習慣」,但這個「習慣」是強加給我的,是我無法選擇的,也是我不得不有的。

我無法跟他們說清楚開會和我無關,無法說清楚我並不關心這個會議。不管說什麼,他們就是不和我講理。也許他們認為我和這次會議有關吧!無聊至極!

我真的不關心這個會議,因為,我覺得就算是會上通過再好的建議,都只是表面文章。記得去年「兩會」把人權寫進憲法,可那有怎麼樣呢?我丈夫徐永海還不是照樣被莫以須有的罪名判了兩年徒刑。我還不是照樣有事沒事就被人監視、控制、帶走。憲法上的信仰自由,也是曾經在會議中被通過的,可那又怎樣呢?還不是照樣有大批的公民因為信仰而被打入牢獄。所以我鄭重聲明:會議跟我無關。

對這個「習慣」,我煩透了,也無奈死了。我是他們「黑名單」上的人,所以不管有什麼「風吹草動」,我都會失去自由;不管跟我有沒有關係,我都無法逃脫。被人跟蹤好可怕,就算去買瓶醋也會有3個以上男人跟著,心裡都不知道是什麼滋味。更可怕的是:你無法和他們講理,都是一個個無可奈何的樣子,說什麼讓我理解,說什麼他們也沒辦法,都是為了混口飯吃。我就不明白:吃什麼飯不行,為什麼非要吃這種沒良心的飯不可呢?

因為總被人跟著落下了毛病,有時候就算沒人跟著也覺得被人監視,覺得到處是眼睛。精神科裡有一種症狀叫被害妄想,我離這症狀不遠了。我看,我早晚會被他們逼瘋的。

有時候我想:假如我們瘋了或是死了,他們要多高興呀!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活著,而且要高高興興地活著,活給他們看,讓他們知道什麼困難也打不垮我們的意志!(2005.3.6)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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