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七日電)販售藥品的網路廣告日益增多,行政院衛生署和藥商協會均表示,用藥首重安全,國內並未開放網路藥局,無法受到正當規範,國外的網路藥局難以透過台灣法規管理,民眾最好不要透過網路購藥,否則可能買到偽藥,影響自身健康。
衛生署藥政處長王惠珀指出,藥品不是一般的商品,按國內現行規範,藥妝店和藥局都有藥師駐守,可以教導民眾用藥知識,如果透過網路購藥,民眾將無法獲得正確施藥。
王惠珀說,無論是處方藥或非處方藥,都不應透過網路販售,衛生單位發現國內網路藥品廣告時,將要求電信業者刪除網頁,並循線追查發出廣告的機構,按藥事法處以新台幣三到十五萬元的行政處分。
無法取得醫師處方的民眾,可能會透過網路向國外購買威而鋼、百憂解等處方藥物。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協會秘書長程馨說,民眾向國外購藥,將無法確認藥物是否來自合法廠商,可能購得偽藥、違禁藥,進而危害健康。
程馨表示,在店頭藥房購藥時,至少可確認藥品上是否有適應症、使用方式、藥品許可證等必要註記事項,透過網路購藥則無法獲得這些保障,買到假藥的風險大為提高。
中華民國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理事長李謀進表示,即使在開放網路購藥的美國,網路藥局如果賣藥給沒有醫師處方的民眾,也算是非法;以國內來說,由於全民健保的實施,民眾大致上都可由合法管道向藥局取得處方藥,網路藥局沒有市場。
至於非處方藥部分,李謀進表示,如果國內未來要開放這類藥物的網路販售,也需將網路藥局和藥妝店、店頭藥局一樣,納入一定的規範和架構之下。
永信藥品表示,藥品首重安全,但國內消費者普遍缺乏用藥常識,因此即使以藥廠的角度來看,短期內也不建議直接開放向民眾販售非處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