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何宏儒報導)國泰世華銀行打出「零利率」號召,歡迎消費者借錢;卻又變向「按月收取手續費」。公平會上週五裁定國泰世華銷手法「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裁罰四十萬元。裁定一出,消基會的申訴電話接到手軟;不排除提「團體訴訟」。
公平會的裁定一出,消基會及台中、台南、高雄各地分會,一天就接到三百通申訴電話;由於辦理這張「泰有錢」信用卡、進行借款消費者超過一萬七千人,消基會研判接下來將進入申訴高峰。
消基會要求國泰世華:對於已經「違法」收取的手續費,應主動賠償;還沒有收的,必須停止收取。而如果下週五之前銀行方面沒有具體回應,消基會不排除提出團體訴訟。
而消費者也可以依《消保法》要求損害金三倍的「懲罰性賠償」。消基會並要求金管會必須限制銀行:不可在費用的名目上玩花樣,挖火坑讓消費往裡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