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代表建議為反腐敗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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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六日電)中國社會的腐敗亂象令人詬病,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建議儘快為反腐敗立法,整頓貪污。

北京法制晚報今天引述周洪宇說,目前中國社會上出現的國家公職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或權與利交易,貪污、受賄、營私舞弊、挪用公款和公物等腐敗現象之所以「前腐後繼」,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還沒有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反腐法律體系,特別是沒有一部專門的「反腐敗法」,實行依法治腐。

周洪宇表示,中國應建立從中央到地方垂直領導的反腐敗體系,通過立法建立一個專門而獨立的反腐敗機構。垂直反腐監督機構從屬於最高權力機關,以保證執法的高效性、權威性。

同時,「反腐敗法」還要給予和保障新聞工作者得到更多的輿論監督權,以開創腐敗分子無處可躲藏、無處可逃避的局面。

此外,他建議,為國家公職人員建立終身只用一個銀行賬號的制度,如果發現賬目上的收入與其合法來源明顯不符,就應認定為腐敗所獲取財產,其罪與貪污、受賄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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