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八,郭起真到河北省公安廳示威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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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2005年2月17日下午一點,我帶領儿子和妻子到河北省公安廳門前打起<郭起真蒙冤十載,誰來主持公道?>的橫幅示威,在其儿子進行拍照時,遭到偵勤武警的阻止。下午一點四十五分從公安廳走出一位中年男性,他聲稱可以去見負責滄州上訪工作的有關人員。

一位負責滄州信訪工作的薄姓中年男人在河北省公安廳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公室接待了郭起真全家,他對滄州新華公安分局在長達十年的時間里對其一系列的迫害不聞不問,卻對到門前示威大加指責。他對我在98年初向有關部門反映被公安當作殺人犯的王蘭歧,而遭到新華公安分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將其兩次關押和扣押電腦等物品不開具扣押憑證等行為視而不見,卻厲聲質問我“你既不是當事人,又不是當事人的直系親屬,更沒有受當事人的委托,你到底在王蘭歧案件上扮演了什么角色?”

“我一個平頭百姓扮演什么角色,可能并不多么重要,那么我請問,你做為一個在河北省公安廳擔任要職的政府工作人員,你這位“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的‘三個代表’和‘人民的保護神’,在今天面對基層公安單位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關押近三年,造成其母气絕身亡,其父精神嚴重失常和滄州數十万的人民蒙受著欺騙,你應該扮演什么角色?你扮演的又是什么角色?”

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是每一個公安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的遵守法律,任何人都必須接收法律的監督,任何人都沒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任何人都有責任和義務与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作為一個在省公安廳負責接待上訪工作的主要成員,不去調查和落實基層執法犯法,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不去查處基層打擊迫害見義勇為和為民請命的惡警,卻要對見義勇為、為民請命、理應受到社會肯定和表彰的人橫加指責,他的行為令人匪夷所思嗎?不!他扮演的角色昭然若揭--他無視人民的生命,他在公開的庇護和掩蓋基層公安机關少數人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滄州公安系統的少數人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關押數年,在我向有關部門反映后雖沒有得到及時的糾正,已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嚴重后果和极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但是時至今日蒙冤受辱的無辜百姓畢竟得到了釋放。這也足以證明我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通過合法的渠道向上級反映民情不僅合情合理,同時才避免了一起更大的悲劇發生,而我這种自覺的維護法律尊嚴和為民請命、匡扶正義的行為是傳承了民族美德,理應得到社會的肯定和弘揚。而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卻反其道而行之,在光天化日之下卻藉此在98年(北京召開十五大前兩天)對我進行監視居住,01年和02年(北京召開十六大前兩天)兩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予以逮捕,所扣押電腦、軟盤等物品不開具扣押憑證(至今未歸還),并且在兩次取保釋放時均扣押取保釋放證明。

根据<公安机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公安机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察,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變化,應該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而新華公安分局在02年12月22日對我進行取保釋放至今已長達二年有余!

綜上所述,我有理由,我也有責任在這里提醒在滄州市居住,不!在河北省居住的所有人,必須具有隨時都可能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惡警方們用酷刑折磨的皮開肉綻,并被誣陷成為殺人犯戴上手銬腳鐐打入死牢的足夠思想准備;

提請有良知和正義感的朋友們,當你看到多么傷天害理、斷子絕孫或欺世滅祖的行為,都必須要保持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麻木不仁,最好修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佳境,否則,你就會触犯了執法犯法邪惡勢力,他們就會給你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并挖空了心思、絞盡腦汁的迫害你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載,使你永遠地生活在生不如死的恐怖之中;

提請所有的母親遇到自己唯一的親生儿子無緣無故地被嚴刑拷打成為殺人犯,命懸一線也要保持冷靜,因為你即使懮傷、悲憤過渡气絕身亡,也沒有人為你隨風飄蕩的冤魂喊冤叫屈或主持公道;

提請所有的警察老爺們,你們在執法的過程中遇到破不了的大案,特別是一些引起了當地人民的恐慌和上級督辦的大案和遇到剛正不阿、疾惡如仇,敢于与你們据理力爭、分庭抗爭、對薄公堂,并敢在“太歲頭上”動土的“刁民”,大可不必惊慌,你們只要是為了向上級邀功請賞,為了發泄自己的私憤,你盡可以理直气壯,甚至明目張膽地將其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或什么殺人犯的罪名收監入獄,你們只要恪守一條--執法犯法和凌辱、虐待、蹂躪、屠殺他人的生命,才是升官發財的最好選擇。即使你們無法無天的惡行東窗事發,甚至暗箱操作的卑鄙勾當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只要用財和色編織和啟動起龐大的關系网,也會逢凶化吉、遇難呈祥,就會無往而不胜;

借此也給罪犯透個風,在滄州的地盤上你犯的罪惡越大,那怕是犯下了人命關天、十惡不赦的大罪,以至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你越是高枕無懮、有惊無險,你更用不著惊惶失措的亡命天崖,因為素有“人民保護神”美稱的警察老爺們,早就為你找好了替罪羊!

這是什么世道?如此駭人听聞,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的慘劇還要發生多少才能夠引起“三個代表”的重視?這樣的世道還要在“与時俱進”、“依法制國”、“以民為本”的“人權狀況越來越好”的大陸延續到什么時候?

“你要走,必須要把你剛才打出的<郭起真蒙冤十載,誰來主持公道?>橫幅交出來!”這是我离開河北省公安廳人民來信來訪接待站時,尊敬的薄先生留給我至今記憶猶新的最后一句話。

且看下篇《郭起真全家在省政府門前示威,遭到公安的毆打和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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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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