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1日訊】香港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仿似是天經地義的事﹐是耶非耶﹐大家不妨思考一下。
香港島于中英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根據一八四二年的南京條約割讓給英國。九龍界限街以南是一八六零年﹐英法聯軍攻佔北京後﹐根據北京條約割讓給英國。一八九八年的「拓展香港界址專條」再將九龍界限街以北和深圳河以南(即日後的所謂新界地區)租借予英國﹐為期九十九年﹐一九九七年為限。如果以條約為依歸﹐九龍界限街以北和新界地區的歸還中國當然是應該的﹔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則沒有所謂歸還不歸還了﹐因為已經割讓予人家﹐便是人家的土地﹐只可以怪自己的祖先無能﹐不爭氣。當然﹐從中國人一貫的立場來說﹐不平等條約一概不承認﹐何況是出賣疆土的不平等條約﹖
講到祖先的無能﹐則或有異議。清朝統治中土約三百年間﹐是外族統治﹐漢人的中國其實已經亡了國。漢人建立的明朝已被滿人建立的大清所取代。所以漢人大概可以挺起胸膛說﹐是滿人的祖先無能﹐不是漢人的祖先無能。但事實上﹐明朝亡後﹐時間一久﹐願意「入籠」的漢人便不是十個指頭數得了。始自康熙﹐漢化越深﹐任用的漢人也越多﹐一直至清末年間﹐在朝中任事的漢人著實也不少﹔況且漢人的大明一代不正是亡在那些滿族草胞的手上嗎﹖因此之故﹐在這方面也很難根根計較。
是我們的祖先無能也好﹐他們的祖先草胞也好﹐或者兩者都草胞無能也好﹐反正割地賠款的就是生活在「中國」這片土地上的營營役役的百姓。
滿清的割讓香港﹑九龍﹐是滿清政府以「中國」的名義將香港﹑九龍割讓予英國﹔而中共是以「中國」的名義收回香港。很簡單﹐如果中共不是以「中國」的名義收回香港﹐共產黨政府憑什麼可以收回香港﹖割讓香港的是滿清政府﹐不是中共﹐(那時還沒有中國共產黨這個組織﹐中共日後自己製造的喪權辱國的恥辱也夠多了﹐毋需把這個歷史的恥辱也算到自己的欠帳上﹗)就算要歸還也應該歸還滿清政府。不可以說﹐因為滿清政府不復存在﹐便隨便「歸還」給「另外一個」政府。如果可以這樣做﹐那為什麼「歸還」給中國共產黨而不「歸還」給俄國政府或者法國政府﹖顯然﹐「中國」是連接割讓的恥辱和回歸的鬧劇的基礎。
正因為俄國不是中國﹐法國不是中國﹐故其政府不能代表「中國」接收香港。中國共產黨恰恰就是以「中國」的名義接收香港。香港正是「歸還」給以(代表) 「中國」為名的中國共產黨。問題就出在這裡﹕中國共產黨憑什麼代表中國﹖不是在黨名上冠以「中國」兩字就可以當作憑據﹐或統治大部分的中國國土就變得名正言順。論正統﹐香港應該歸還給孫中生先生等革命先輩建立的國民政府﹐即中華民國。論認受性﹐香港市民是/應否接受中國共產黨的代表性﹖香港回歸中國涉及兩個方面﹐大家請勿混淆﹕一﹐香港一地屬於中國並非爭議之點﹔二﹐在中國大陸一黨專政的中國共產黨憑什麼代表中國﹐其統治的權力來源何在﹐而香港市民是/應否接受中國共產黨自封的代表性﹖
如果有人用勝者為王或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態度去回答這兩個問題﹐就等于接受了一個沒有公義﹑理性的社會。那也好﹐一個沒有公義﹑理性的社會從原則上就否定了所有論理的可能性﹔所有的所謂理據皆為借口﹗那麼﹐如果中國共產黨一朝被民眾推翻了﹐也會是一個沒有公義﹑理性的社會裡的幾乎是必然的現象。勝者為王嘛﹗但在一個公義﹑理性的社會裡﹐推翻中國共產黨卻不必然是不公義﹑非理性的行為﹗大家不妨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本文志在澄清兩個事實及提出一個問題﹕
一﹐香港歸屬中國﹐豪無疑問﹐非爭議之處。
二﹐論正統﹐香港于九七回歸的「中國」﹐不應該是共產黨治下的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論認受性﹐一個一方面非正統﹐另一方面又是非民選的中國共產黨政府憑什麼代表「中國」接收香港﹖
200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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