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家鄉滅門慘案 疑涉公安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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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亞洲時報記者海哮3月29日撰文攝影)中國泰州-兩年前在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長大的江蘇省泰州市發生了一起滅門謀殺慘案。該地一個家庭三口子加上外母全部被殺,事後一名男子向警方自首,承認謀殺罪名。原來,該嫌犯曾多次因盜竊和故意傷害被判數年徒刑,不過沒坐幾天牢兩次獲批“保外就醫”,據稱這跟嫌犯姐夫是一名刑警支隊長有關。該嫌犯已被槍決,但涉及案件,被指“濫權”的刑警支隊長至今仍沒有受到查處。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在江蘇泰州現場調查報道。

2004年7月11日晚上10時,江蘇泰州發生了轟動一時的“7‧11特大殺人案”。經營化工廠的楊友松,楊妻高小芹,楊的外母張蘭英,楊友松的獨子楊小榮被發現身中多刀身亡。事後,曾為楊友松外父別墅做裝修工作的工人梅德祥在家裏人的帶領下向當地派出所自首。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4年8月23日判處梅德祥死刑。同年11月3日,梅德祥被執行槍決。

受害者外父高慶兵向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透露,梅德祥在2003年秋天為高慶兵的別墅裝修。當時雙方談好工錢15000元人民幣,但高慶兵聲稱懷疑梅德祥在施工過程中曾經多次將自己購買的油漆和其他裝修材料偷走賣錢,高只是先付給了梅10000元錢,餘下的5000元工錢是一直沒有和其結算。

據公安調查,2004年7月11日晚,梅德祥在家與朋友一起喝酒。梅德祥帶上豹頭尖刀,騎著摩托車,來到高慶兵的化工廠內。把張蘭英,楊友松,高小芹,楊小榮四人捅死。


高慶兵聲稱,梅德祥的姐夫,泰州市公安局刑警副支隊長張海倫在事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又名張海騰的張海倫原來是泰州興化市刑警大隊大隊長,7年前,該人被調到新組建的泰州市公安局任職。

高慶兵指出,張海倫曾在梅德祥的請托下和興化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取得了聯繫;之後,興化市公安局的負責人曾在出事前打電話和高慶兵,並在電話中多次暗示,梅德祥是個“亡命之徒”,“千萬不要搞出什麼大事來”。

高慶兵表示,他當時毫不在乎地說:“我就不相信他還敢殺人(梅德祥2年前曾經持刀傷人被判管制)再說,我欠他的工錢是不假不過他拿走了我多少材料也是可以找人鑒定得出來的,你們還是讓他去法院告我吧!”

高慶兵指出,10年前,梅德祥曾夥同他人連續盜竊作案17起,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沒想到他後來獲得保外就醫。對此,高認為張海倫在中間應該有協助梅。2年前,梅又在大街上拿菜刀砍人,並致使多人重傷或輕傷,但梅只是被判管制一年,而且在沒有判決之前又一次得到保外就醫。


日前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在案發地調查時,不少當地群眾都認為,如果不是其姐夫包庇,梅絕對不可能在外面殺人全家4口。更讓人不理解的是,目前那個張副支隊長還沒有受到任何處分。

被處決時32歲的梅德祥,係興化市張郭鎮葛尤村人。梅德祥在家中排行第二,人稱“梅二”。 當地居民指出,“梅二”初中畢業後,便過早地進入社會,與一幫好逸惡勞的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專幹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成了當地的一害。

楊友松父親楊兆雄和高慶兵調查後指出,梅德祥早在1992年10月至1993年11月間,就因夥同他人瘋狂盜竊作案17起之多,於1994年被興化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五年,判決書生效後按照有關規定,梅德祥應當異地服刑。

可是,據楊兆雄和高慶兵指出,梅德祥竟然在興化看守所服刑不到一年即被保外就醫,且梅在看守所內如入無人之境,並且還常常被其姐夫以辦案為名帶出看守所,和其家人會面。就是被所謂的判刑後,五年刑罰的判決書形同一張廢紙,另外梅在保外就醫期間還能張燈結綵,舉行婚禮,並於1997年生一女孩(現年7周歲)。

值得令人懷疑和不解的是,興化7.11殺人案發生後,警方和公訴機關的偵查筆錄,梅德祥卻供認其在大豐大中農場服刑,而他們被害人家屬向大中農場瞭解得知,1994年至1998年11月間大中農場服刑人員中根本沒有梅德祥其人。那麼梅德祥究竟在何處服刑改造的呢?其實就是梅的姐夫,時任興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張德倫(騰)為了照顧自己的小舅子而沒有將梅送到大豐大中農場。

據楊兆雄搜集到的資料顯示,2002年9月30日晚8時,梅德祥吃飯時和三青年因言語不和而發生糾紛,最後梅德祥抓起大排擋菜板上的菜刀,而將對方三人砍倒在血泊之中。後來經過所謂的鑒定,他造成兩人“輕傷”、一個“輕微傷”。實際上,傷者面部傷口長110餘毫米,至今導致面容被毀,另外一人腦側耳部刀傷,傷口長80毫米,一人腦後部刀傷,傷口長50毫米。重傷變成了輕傷,是否涉及梅姐夫張海倫,已經成為焦點。

可圈可點的是,梅德祥每次出事,都總會因故得到保外就醫,似乎他的身邊有人對司法方面的“遊戲規則”十分熟悉。梅德祥於同年10月1日被興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興化市批准逮捕,而2003年1月10日即取保候審。

2003年7月22日,興化市檢察院以興檢刑訴(2003)132號起訴書向興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起故意傷害案件造成一個輕傷、一人重傷、一人輕微傷,興化法院僅由法官吳宇宏獨任審判,而未依法組成合議庭,導致一審判決量刑不當,公判管制一年,羈押一日抵算二日(實際管制時間為五個月零九天)。

按一般的司法思維,興化市公安局執法者本應對罪犯多次犯罪十七次,結合其本性、德性進行思考,依法執法而對其懲處,而恰恰相反,興化市人民法院2003興刑初字第242號刑事判決書對嫌犯甚為“有利”。楊兆雄懷疑,有官員貪贓枉法,導致了梅又一次逃避了應有的懲罰。

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曾數次前往了江蘇省大豐大中農場和興化市市區和張郭、唐劉等鎮進行了實地調查。大豐大中農場的有關負責人透露說:“這個人絕對沒有到我們農場來服刑,至於什麼原因,我們這邊一點都不知道。”

而在2002年9月30日晚8時許被梅德祥用菜刀砍傷的吳世龍、梅廣順、楊加兵三人則表示,“完全認同”楊兆雄夫婦和高慶兵的說法。吳世龍對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說:“法院在判決書中說,梅已經賠償了我們三人的損失,其實我們到現在一分錢都沒有拿到。當我們想去要錢時,又怕梅和他的姐夫找我們麻煩。”

吳世龍等人最後還表示,他們的傷其實絕對不可能是輕傷,現在他不但被毀容,而且面部神經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對於梅能殺人全家,連10歲的孩子都不放過,甚至還連捅17刀,他們三人一點都不感覺到吃驚,因為當時不是他們跑的快再加上菜刀不鋒利,他們三人也早就沒了命。

奇怪的是,兩次為梅德祥做病情鑒定的興化市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以前給梅德祥做鑒定的原始記錄已經找不到了,原因是前段時間檔案室“被人偷了”。針對醫院的說法,有知情人質疑:“蟊賊其他不偷,只能單單要去偷什麼檔案?”

另據知情人透露,因為死者家屬的四處上告,張海倫已經被調離了原來的崗位。不過死者家屬至今感覺到,因為地方官員官官相護,枉法的員警法官們才一直逍遙法外。他們計劃去北京告狀,據他們指出,一天不將為虎作倀的員警法官送進監牢,他們絕不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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