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0日訊】香港電台前節目助理及製作公司董事夫婦3人,被裁定串謀偽造報價單,詐騙港台74萬港元的合約罪名成立,法官押後判刑。法官批評港台處理外判文件混亂,而港台回應說,由於案件尚未完結,不適宜詳細評論。
3人上週已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鮑理賢昨天繼續宣讀判詞。鮑理賢指被告清楚香港電台的招標程序,但故意並以不誠實手法避過程序,從而取得製作合約,損害港台利益。
法官還批評港台處理外判文件混亂,很多報價單都沒日期,也沒簽名,而這種情況很普遍,但港台高層採取視而不理態度。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等候3人的家庭背景報告。3人還押監房看管。
港台發言人說,他們十分重視機構內部的運作和監管,近年港台就外判工作及採購服務方面不斷檢討和改革, 包括成立制度審核組及中央行政組,以及把管理系統電腦化,加強監察管理,以確保營運制度及程序運作良好。
案發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間,3名被告包括:張健民(27歲)為港台前節目助理,何苑儀(34歲)及余紹祺(35歲)均為一間製作公司的董事兼股東。他們在港台為外判節目招標時「圍標」,偽造其他公司的報價單,製造競投假象,詐騙價值74萬港元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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