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裔青年福爾摩莎主題研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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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訊】僑務委員會「2005年海外華裔青年福爾摩莎主題研習營」活動,自即日起至4月15日止在僑一中心受理報名,本活動分為民俗技藝研習營與武術功夫研習營兩個營隊,即是福爾摩莎營活動之第三營及第四營,研習日期從7月11日至7月31日止,共為21天,申請者可依意願選擇參加營隊,歡迎海外華裔青年報名參加。
 
「海外華裔青年福爾摩莎主題研習營」活動,由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主辦,台灣發展研究院的國立台灣戲曲專科學校與國立台灣體育學院分別承辦,僑委會為鼓勵海外華裔青年認識瞭解台灣,懷念台灣,特別設計以台灣傳統武術功夫與民俗技藝為主軸,讓海外華裔青年藉由參與活動來體驗台灣傳統民俗之美外,並實地瞭解台灣各方面進步情形。

研習營隊:民俗技藝研習營,營區設於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國立台灣戲曲專科學校。武術功夫研習營,營區設於台中市北區404雙十路1段16號國立台灣體育學院。兩營隊活動日期自7月11日起至7月31日止,全程均各為21天。申請資格:(1)申請人須17足歲以上,23足歲以下(西元1982年7月1日以後至西元1988年7月1日以前出生者)。(2)現居海外且未曾回國參加本項活動之華裔在學青年。(3)同一家庭原則上限一名參加(雙胞胎不在此限)。(4)報名參加研習之青年須身心健康,無吸毒等不良嗜好,並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自願者。申請手續:需繳交報名表、健康證明、醫療保險影印本、出生證明或護照影印本及五張6個月半身照片(護照尺寸2X2),上述文件須於報名期間內送達受理報名單位,經審查後決定錄取與否。

參加活動費用:學員除自付往返機票費用及活動期間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外,並需繳交註冊費美金$500元以及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等其他費用,其餘學員在國內研習期間膳宿、集體活動、交通、行政等費用將由僑委會負擔(每人新台幣15,700元)。報名經錄取後,如因故未能報到參加活動之學員,至遲於6月10日前,請以書面通知原報名單位,所繳之研習註冊費必須扣除美金$100元作為行政手續費,其餘將於活動結束後退費,若未於上述期間向原報名單位提出退費,申請者將不能退費。

研習活動內容包括:國粹民俗、體能競賽、團康活動、節目欣賞及參訪遊覽。
有關簽證情形,研習學員停留超過三十天者,不能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赴台,否則將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

相關資料與報名表,僑胞可電詢僑一及僑二中心索取,或上僑一中心網站:www.ocac.gov.tw/la1下載,歡迎報名參加。
洛杉磯華僑文教第一服務中心電話:(213)626-7295
洛杉磯華僑文教第二服務中心電話:(626)443-9999
          (洛杉磯華僑文教第一服務中心供稿)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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