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5日訊】就即將被選產生的新特首任期,應該為兩年抑或五年,香港的各個黨派之間爭論不休,為此人大常委曾憲梓假設了一個場景:「一旦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搞到行政長官選不出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無可奈何下唯有釋法,以確保香港的穩定。」
不成立的「假設」
曾大人好一個假設,聽起來很耳熟,不禁讓人想起基本法23條的立法,當時的立法提議也是以香港「可能」成為「煽動顛覆」和「煽動分裂」的地區而要急速立法,直接推出草案,以至香港數十萬市民走上街頭表示反對,才不得不將23條的立法擱置。在香港有足夠適用法律的情況下,以一個難以出現的假想作為前提來立法,其結果是一個國際笑話,照此看來,這次的「任期釋法」有些23條的影子,也是以一個不成立的假設為起點。
在香港「回歸」之前,「一國兩制」和「五十年不變」是一個強調的重點。「一國兩制」,意即香港是「資本主義」,內地是「社會主義」,兩者之間的政體是相抵觸的,利益標準也是完全不同的,兩地法律不可以互用,為香港制定的「基本法」的意義也在於此。但是97年以後,「人大」已經在1999年就「居港權」及在2004年就「香港普選」,兩次對香港的敏感問題,以其利益標準來開展「釋法」,令香港的「一國兩制」和「五十年不變」成為一句空話。
香港曾經是一個高度法治的地區,予全球眾多投資者信心保證,前來香港投資交易。看過《九評共產黨》的人都會了解到,以「共產主義」為標牌的中國共產黨,已經開始承認和實行「私有制」,其存在的根據──「共產主義」,從一開始就是一句謊言,這個黨實質已經死亡,由中國共產黨操縱之下的「人民代表大會」,實質是一個「橡皮圖章」,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試問法治基礎何在?換言之,「釋法」是對香港基本法的破壞與否定,並非是「無可奈何」,而是「如影隨形」,以及「隨心所欲」。
法治與人治之爭
是次爭拗,從表面上看是特首任期的長短,但其實質核心是香港法治制度與中國人治思想之間的爭拗,「法治」與「人治」之間的爭拗。
董建華由中央政府指定的「八百人選舉團」選出,其領導下的「問責制官員」們醜聞不斷,提出的香港發展路向變幻無常,反映出「人治」與香港法治的衝突。而由曾憲梓高調提出「釋法」,是中央政府對「港英背景」的曾蔭權「不放心」。中央政府與香港市民利益標準的差異,令到「放心」的標準也相去甚遠。從97年開始,由中央「放心」的董建華管治香港期間,香港的社會爭議和衝突不斷,香港市民非常的「不放心」,以至要時常走上街頭去抗議。
不只是中央政府的「放心標準」令香港人心大亂,其「形式主義」也搞亂大家的看法,比如香港將花一大筆公帑進行「補選」,要選一個任期兩年的特首,不但浪費,而且沒有意義。
「補選」的形式和「正式」選舉,都是「八百人選舉團」,無論從方式和過程,都會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那為什麼補選出來的新特首,與正式選出的特首任期不同,令人費解。選舉一次,需要花費數千萬港幣,又成了新財赤的一部份,而在兩年之後,還要再來一次,香港納稅人的一大筆錢就可以讓中央政府的一個「不放心」浪費掉,怎麼能讓香港的市民對中央「放心」呢。
由此看來,無論「釋法」,還是「補選」為期兩年的特首,都是令香港混亂的形式主義。香港唯一的出路,就是實行普選,由香港市民自己選出能夠任期五年的特首。(//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