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艦贈股案 投審會:待聯電正式申請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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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一日電)針對聯華電子函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對和艦公司移轉股權給聯電提供行政指導,投審會今天表示,聯電的做法並無前例可循,若聯電提出投資或技術合作的申請,投審會將會同相關部會依法處理,目前無法就此個案進行進一步評論。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天在媒體刊登廣告表示,和艦公司同意贈股15%(目前價值超過1.1億美元)給聯電,作為以往協助的回饋,並交換未來技術協助;聯電已致函投審會,請求給予行政指導。投審會表示,聯電的做法並無前例可循,投審會不確定聯電是否會提出申請、將以何種方式申請,無法進行進一步處理。但無論是投資、技術入股、技術合作,都必須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未經核准而「偷跑」,可處以新台幣5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投審會官員表示,依聯電在媒體廣告所述,和艦以15%股權移轉交換聯電以往的協助與未來技術協助,「 看起來是技術入股」,屬於投資行為,但投審會目前還無法評論聯電是否違法西進,必須等聯電正式提出投資申請,投審會才能會同相關部會召開會議審查、確認。 至於如果聯電不提出正式的投資申請或技術合作申請,經濟部將如何處理?官員坦言,目前「還不知道下一步怎麼做」,需待進一步研究。

根據政府規劃,台灣到2005年僅限開放3座8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目前只有台積電合法登陸,茂德、力晶申請案正在依程序處理中,聯電若提出申請,能否獲准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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