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江澤民動用中共國家機器對一億遵從「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的鎮壓,數百萬人遭無端逮捕刑求,數十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幾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強行注射損害神經的藥物,婦女遭到強迫墮胎,強姦,輪姦,電擊私處等非人折磨,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多人(包括老人和嬰兒)確認被折磨至死。
如同對SARS嚴重情況的掩蓋欺騙一樣,中共當局一直否認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人權迫害、酷刑折磨,以至虐殺。不少中國同胞或受矇騙或因為長期受中共毒害而相信了中共為鎮壓法輪功而編造的種種謊言。
然而,墨寫的謊言遮不住血染的事實。
就如同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無情揭穿中共有關SARS的謊言一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們連續五年在多項報告中指證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聯合國人權監察專員每年都發佈全世界範圍的人權狀況報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招致了人權監察專員越來越多的譴責。在很多報告中,和其他人權問題相比,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案例佔據的篇幅最多。這些譴責和報告有力的揭穿了中國政府宣稱的「人權最好的時期」的謊言。
在聯合國第六十一界人權代表大會期間,我們特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五年來年度報告中關於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的指證譴責部份翻譯彙編,以幫助世人認清中共在國際上的真實面目。
法輪功人權
附2000年報告
2000年度聯合國報告
(原英文報告49頁第218小節起)酷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問題」工作委員會主席就法輪功學員受到逮捕與酷刑折磨的問題於1999年7月23日向中國政府遞交了緊急呼籲信。據信,自1999年7月起,法輪功學員,包括老人和兒童,遭到警察的逮捕、監禁、侮辱和毒打。有指證說,警察使用了包括高壓警棒等刑具。一種叫「地牢」的刑具將受刑人的手腳用交叉十字的鐵鏈銬在一起,使人不能移動走又不能坐下。
酷刑監察專員特列舉以下三例報告:
13.1 趙金華於1999年9月27被張星鎮警察逮捕,在關押期間被打死。10月7日,她曾因被打昏迷而送入急救室,隨後又被警察帶回並用警棒拷打審問有關法輪功的情況。她死於當日。煙臺市法醫的檢查報告證實她除頭部外全身多處受傷和淤血,並指出她的死因是鈍物打擊。
14.2. 湖南省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虐待。于漢新於1999年7月24日在他的書店被岳陽市公安局逮捕,法輪功書籍被查抄,他的腳被公安局副局長打至骨折。李菊華於1999年7月25日被當地聯防隊逮捕並被強姦。周治(音)於1999年7月25日被抄家並當場遭受毒打。1999年7月26日,楊鞠華被湘塘市的第七聯防隊毒打受傷。
15.3. 張曉紅於1999年9月9日被捕。在獄中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背靠背綁在一起達23個小時,並不准吃飯睡覺或上廁所。從9月10日至9月14日,她們又被背銬著而不能躺下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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