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彭思舟台北二日電)針對台灣方面有人批評教育部「獨厚」中國台校,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董事長葉宏燈今天說,在台校就讀學生的台商家長在台灣也是納稅義務人,安排子女在大陸讀書的負擔其實很重。
葉宏燈透過中央社台商網發表兩點澄清說明。
首先,他表示,台灣每年輔助給台校學生的三萬元是給學生家長、台灣的納稅義務人,而非給台校本身,台校沒有經手一毛錢。
其次,台商家長即使有每年三萬元輔助,相對台灣家長負擔仍重。
葉宏燈並說,台灣教育一個小學生的成本,每年需要九到十一萬,台灣納稅義務人子女可以完全在台灣享受義務的國民教育,每學期負擔不過三千多元。
同樣是台灣納稅義務人的台商家長,他們的子女在大陸受教育,所需成本每年還是要十一萬元左右,卻只能收到台灣三萬元的輔助,每年還要自行負擔約八萬元的教育費用,負擔其實相當重。
據了解,東莞台商學校共有一千三百多名學生,其中學生家長約九成是台籍幹部,薪水由台灣公司撥給台灣帳戶,並為台灣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