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去年底在中國大陸一個權威機構曾經作出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社會調查:問什麽人在當今社會生活感到最幸福?答案是:中國農民感到最幸福。答案一出,便被群起而攻之,攻擊這個歪理邪說的倒不是廣大的農民而是城市各行各業的人士,老農無不驚訝、譏諷的說:“哦,原來俺們是最幸福的人呀”?!而描述當今農民生活真實的、遭到當局查禁的《中國農民調查》一書,字字血,行行淚。
在21世紀發生在遼寧省建平縣青峰山鄉趙家店村的趙家店共產黨官商、黑社會勾結對村民土地的強征暴斂,把農民從自己的土地上趕走,一貧如洗,剝奪他們的生存權。走投無路的村們進京上訪十六次,去省三十三次,去市六十三次,犯法違法的人仍逍遙法外。看看農村共党幹部的所作所爲,您就會明白爲啥共産盛世叫屈的人那樣多了。
12年間250畝地“蒸發”土地補償款肥私
村民說:92年我們趙家店村組有耕地450餘畝,人口298人,人均土地面積1.5畝。到2004年有耕地不足200餘畝,人口360人,人均土地面積不足0.6畝。在這十餘年中,先後有250餘畝耕地被征占。絕大部分土地都是鄉、村違背國家的方針政策、利用手中的權力搞暗箱操作,剝奪了我們群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我們村民一再要求“村務公開”可村幹不召開群衆會議,不同群衆商議,私下裏用地方交易簽署合同的方式出賣了村裏土地,他們以低價山售,再轉手倒賣,從中謀取暴利。所收入極少的土地補償費,也被他們巧立名目,揮霍一空,老百姓根本就沒有得到補償。
村幹制作假合同欺騙村民
村民反映:2003年我們爲了討回應該屬於我們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幾經上訪,他們不得不將做了手腳的土地合同公開幾份,通過假合同,我們從中查出了24萬餘元的土地補償費被鄉、村組挪用和貪占,只追回18萬餘元發放給群衆。
可是250沒畝地,如果按一畝一萬元計算,那也是250萬元那!何況土地年年增值到底賣了多少錢呢?這些錢哪去了?我們的合理補償款哪去了?
被變賣了土地的農民如是說
我們認爲:賣地的事情是大事。應該有透明度。地已經賣出無法要回。當村、鄉政府沒有權力轉賣我們的土地,土地是集體所有,應將93年徵用的30餘畝耕地轉賣的所得歸還給村民;向群衆公開全部出售的土地合同,要求明確被征地塊、征占面積、被征時間、金額、上級的批復等;按照土地管理法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時足額地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清繳到位,讓群衆及時得到補償和安置;要求重新簽暑或修改未經群衆同意的不合理地,非法的合同和協定、以便澄清合同上面積少,實際占地多的問題;對查出有貪污和挪用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的責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
混亂的村務帳目,村幹一筆爛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紐織法的規定,財務事項至少每6個月公佈一次,接受村民的監督。可是我們村、組長期以來.從沒按規定公開過財務帳目,每當村民要求看財務帳目,村幹說:“群衆沒有這個權力,帳沒啦,讓耗子吃啦,失火燒啦”。沒有監督,造成了村、組財務帳的混亂。當我們仍然要求徹底清查我們村、組的財務帳目。
我們要求是:清查93年至2004年每年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複印成帳單,以供群衆審查和監督;對於做假帳、毀帳、貪污的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村民心裏有本帳,清清楚楚的。
3000萬幹部揮霍農人爲40元自殺
鄉幹徐國平、張漢卿等人90年—95年近六年的時間裏,貪污、揮霍、浪費掉青峰山人民血汗3000多萬元,在縣城蓋高樓,有大小車輛13台,每往返於縣城與青峰山之間,爲數幾個人服務,一年得用多少錢?這是與青峰山人民的實際收極不相附的。而農民謝景堂,95春分地時因40元錢交不起,而服毒自殺。
村民筆筆帳目心中有數
在一份寫給中央的檢舉信中寫到:1994年徐國平利用二年鐵礦鐵粉款340萬元,做個人買賣,從鞍鋼轉到淩鋼加工成鋼管,一次賠款90萬元,下在鄉財政帳上,剩餘部分和市地土局在本鄉石腦合辦石材加工廠,時間不久,由於虧損而停業,市土地局抽回一百萬元投資,不但沒承擔賠款,徐國平還用青峰山一家的錢付出利息35000元,再剩下的錢,仍由徐國平越權支配批給派出所18萬元,計生辦18萬元,土地所20萬元,果樹站15萬元,礦產辦13萬元,最後剩下在鄉財政帳上。
張漢卿1992年6月任副村長主管鄉工業期間,利用手中權利,從鄉大杖子礦支出4萬元現金,買了4台金城100摩托車,實給大杖子礦邱廣一台,工業站站長曹振清一台,會計商清一台,錢歸已有。
1992年張漢卿主管鄉工業時,與礦產辦主任楊望山,從大杖子礦支款做買賣,說從阜新往廣東運麻腦石,半個月後回來說,賠了4萬元,下在礦產辦帳上,其實兩人分了。
1993年秋張漢卿夥同楊望山以著裝爲名,去赤峰買皮大衣、皮褲等,幾個人分了,花款1萬多元。
1994年楊望山無故打壞縣礦工人陳真(重傷害),張漢卿簽批單據,從鄉財政支款5.6萬元,賠陳真私了。
張漢鯽與楊望山利用手中權利,自1992年至1993年多報飯費和其他單據3萬元多元。
1995年張漢卿任正鄉長期間,各單位按插親信,最典型的是孤家村,村長潘文林,貪占集體財産,群衆意見紛紛導致1995年下紅帽子組土地分不下去,100多畝地一年沒種,群衆損失6—7萬元。
九五年張漢卿任正鄉長期間,大杖子村民耿樹才打壞了人輕傷害,法院讓他賠損失,不知是啥關係,張漢卿讓村民組拿錢包賠現金又是從大杖子礦支取的5000元。
劉子連自從任地所長以來,全鄉受害者在95%以上,91年,92年連打兩次房身,收款沒有標準。凡要求批房身的得首先送500元至1000元現金,錢到位就批房身,不開單據不下帳,這些年劉子連的非法收該有多少?
村長成海(外號:成霸天)搶佔耕地建房引發暴力衝突
國家規定在耕地上不可以搭建住房。2003年村長成海爲了達到在我們組耕建房的目的,強行在我們組耕地搞開發,群衆百分之九十不同意,沒能達到其目的,於是又強迫群衆在耕地上栽樹,我們爲了保護住自己的耕地不受侵犯,投入萬餘元將樹栽上。事隔兩日,成海的親屬王學、將我們己栽好的樹當著群衆面拔掉,強行建房,氣焰十分囂張。
我們找到村裏、鄉里要求對撥樹人給以嚴肅處理,可是鄉、村幹部置之不理,反而讓群衆繼續修樹盤,群衆對此事不服,拒修樹盤。村長成海找來了副鄉長于彩學和鄉派出所幹警五名,在修樹盤現場,對拒修樹盤的村民拳打腳踢,並往車上抓人。群衆跟他們評理,他們不但不聽、反而下令警察毆打百姓,村民劉淑閣、張洪清、周素芝等多人毆打致傷。後來在過路記者的干預下,他們不得不停手、倉惶離去。可見在他們心中,哪有什麽百姓,哪有什麽人權,這一毆打群衆事件至今也末解決。村長違反國家規定耕地建房,影響極壞,群衆反映十分強烈,帶來惡果,村民爭相效仿。
黑社會介入村幹警匪一家
2003年7月25日外組村民王學在我組掄占耕地建房,群衆不同意,其內弟于躍河以黑社會頭子的身份出現,那天開來四台包車,十多台摩托車,從中下來60多人,他們有持彈簧刀的,持鎬把的,群衆發現不好,就有人及時報了青峰山鄉派出所,在黑社會頭子于躍和的大聲赫令下,這些土匪對群衆大打出手,場面極端恐怖,當場有10多人被鎬把打傷、被刀捅傷,對我組群衆大打出手,場面極爲恐怖,當場打傷群衆數人。青峰山鄉司法所所長高偉華還揚言,我就是玩法的,我今天來就是代表政府來的,誰告訴你們不要攔者,你們不聽。這些土匪在臨走時還揚言,如果不服,下次就整死幾個。
我們打了110電話報警,可是警察遲遲未到,等到歹徒離去後,警察才到達現場。在現場草草問了幾句就走人了。可見黑勢力的強大。
黑社會的保護傘
在這以後我們村連續發生了兩起黑勢力毆打老百姓事件,其中一起更爲嚴重,動用了槍支,向老百姓開槍,打傷多人。我們認爲光天化日之下,黑勢力這樣倡狂,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這也證明了在我們有關部門存在著庇護黑社會勢力,充當黑勢力的保護傘。
我們要求儘快解決,嚴懲打人兇手。建平縣還有沒能公道,光天化日之下,黑社會勢力如此倡狂,並且還是在拿著人民血汗錢的幹部指使下,毆打老百姓。難道法律對他們就沒用嗎?難道法律就是給遵紀守法的百姓用的嗎?
高偉華作爲青峰山鄉司法所所長他的行爲已構成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94條之規定,對犯本罪的組織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高偉華的所作所爲,在社會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在百姓的心中十分恐懼,我們現在不敢外出,天不黑就關門,過的是恐懼生活,時時都有不祥預兆之念。黑社後不鋤,我們沒有安寧的日子。(//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