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一百八十一﹕ 我有急事3月中旬急需回國,我的J-1豁免正在辦理之中,因為我怕豁免批不下來﹐我想寫信給移民局撤銷了我,妻子,女儿的I-485申請,准備過二天就遞交I-824表,轉到海外廣州領館申請移民簽證。
1. 我回國了,我的J-1豁免一旦在美國批下來,還有效嗎?也就是說,我不用在國內服務二年了, 是嗎?
2. 我的I-140批准時間:2003年12月12日遞交﹐2004年9月20日批准,我女儿出生日期是 1984年3月27日,如果J-1豁免能批准,她能回國辦移民簽證嗎?在年齡上能享受21歲年齡CSPA保護法嗎?她現在身份是F-1。
3. 我還申請了加拿大移民,一旦批准下來,我女儿F-1登陸后能返回美國嗎?因為我們已經撤銷了I- 485,但上交了I-824表。(填了一張表,是以我本人來填寫的。)
4. 我們夫妻二人准備在中國廣州領館移民簽證來美國后,女儿再在美國調整身份可以嗎?
5. 我的J-1豁免一旦不批准,我回國服務二年,再在廣州領館作移民簽證可以嗎?听其他律師說,I-140批准后,一年之內必須要遞交調整身份,有這种說法嗎?
解答﹔(1) 仍然有效。也就是說﹐你不必在中國服務兩年。
(2) 當你有移民簽証時(2004年9月20日)﹐你女兒的年齡是20歲零6個月﹐減去你的I-140等待的時間﹐得出你女兒CSPA的年齡為19歲又9個月。如果她的I-485或DS-230 在之後的一年之內(2005年9月20日以前)報上去﹐那麼她的年齡就鎖進了19歲零9個月﹐從而享受CSPA。 如果妳擔心她超齡﹐你不應該撤消你和你女兒的I-485﹐因為你不能確定DS-230是否可以在2005年9月20日以前報上去。這是為什麼我在替客戶申請I-140時﹐總在I-140表上選擇領事館申請綠卡﹐因為申請I-824從調整身份轉為領事館的申請不知會用多長的時間。NVC 收不到移民中心的I-140檔案﹐就不能開始移民簽証的申請﹐即不能寄給你DS-230I 表。
(3) 是的﹐妳女兒到時候是以F-1身份入境。 如果I-485未撤消的話﹐她用F-1身份入境﹐那麼她的I-485就自動被取消。 如果她不想讓她的I-485被取消﹐她需要申請回美紙。I-485是否被撤消與否﹐不是你寄信給移民局要求撤消的那一刻﹐而是取決於移民局認可的日子。
(4) 可以﹐她可以在美調整身份。她的I-485派生受益人身份是基於你的I-485的申請。如果你的I-485不存在了﹐她的也不存在。當你經由領事館申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時﹐如果她的非移民身份一直都是維持好的狀態而且也沒有超齡的話﹐她可以申請I-485。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她將要超齡了。看來你是應該要留在美國調整身份並等待J-1的豁免。如果你的豁免批准﹐你的女兒也可以獲得綠卡。如果豁免被拒﹐在兩年的回國服務期後﹐你和你太太依然可以經由領事館申請獲得綠卡。 你處在進退兩難的境地﹐因為這樣做你將浪費兩年的時間留在美國等待豁免。現在你就知道為什麼一個人寧願不來美國也不用J-1身份來。
(5) 如我在(4)的解答﹐豁免沒批准﹐你可以在中國廣州領館申請移美簽証來美。I-140沒有作廢日。你的律師可能是指為了維持你女兒的CSPA年齡﹐她必須要在一年之內申請I-485或DS-230﹐否則﹐她就會超齡。對你而言﹐有簽証名額的日子就是你的I-140批准的日子。因為你不像其他三類優先的中國申請人﹐在你I-140批准後﹐你就有名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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