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正:一個中華聯邦

劉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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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2005年3月4日下午,胡錦濤與參加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的民革、台盟、台聯界委員會面,並且參加聯組會。在會中,他聽取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

胡錦濤在聽取了委員們的發言後,他指出,當前兩岸關係中,出現了一些有利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新的積極因素,台海緊張局勢出現了,某些緩和的跡象,但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的鬥爭,仍然是嚴峻的、複雜的。

胡錦濤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提出4點意見:第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第二,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第三,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第四,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中共不斷地宣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兩岸人民,什麼都可以談!我今天以一個台灣人的身份來問,不知道這句話是真的,還是假的?

如果這句話是真的,那麼我以一個台灣人的身份,提出下列八點原則的要求,作為我個人支持台灣,參加中華聯邦的條件。在我提出下列八點要求前,我想先將前提立場說清楚,以便於中國能夠瞭解,我對這八點原則要求的原因。

我認為,台灣人民,從來沒有必要,否認「一個文化的中國」或「一個相同血緣的中國」的事實;台灣人民,也沒有必要,反對未來「一個中華聯邦」的概念。

我認為,台灣人民,並不是基於,歷史、文化、語言與血緣的原因,而主張台獨;台灣人民,是基於追求人道愛與正義、人的尊嚴與價值,也是基於信仰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幸福與和平的價值,因此在2千3百萬人民的意志之下,希望獨立成為國家。

在全球民主化的大潮流裡,台灣人民,這種「人民自決」的權利,是符合現代民主與人權的理念,中國沒有權利,剝奪或否決台灣人民,這個權利。

但是,中國可以在合理的前提條件下,盡量說服台灣人民不要獨立。我認為,除了中國主動提出,願意實行「中華聯邦」的建議之外,恐怕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了!

台灣人民,已經享有了,許多民主與自由的權利;台灣人民,不願意接受中國一黨專制的統治。在這種不同的政治理念與制度之下,兩岸人民,無法有和平合作的機制,這種客觀的分歧與差異,是可以理解的。

除非中共能夠順應,人類民主憲政的潮流,接受普世的民主憲政理念,否則兩岸人民,如何在理念與信仰上,有一致的共識?我認為,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不是嗎?

我認為,兩岸人民,以武力的方式,解決統獨問題,是十分愚昧與危險的做法;就算中國能夠以武力暫時統一台灣,難道不擔心海外的台灣人民,成立恐怖組織,永遠與中國周旋?難道中國要把這個定時炸彈,永遠綁在自己的身上嗎?

如果兩岸人民,能夠以冷靜、理性、符合正義、符合人道原則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這才是真正智慧的人民,所作的智慧的選擇。

我主張,兩岸人民,在八點原則的要求之下,共同推動「中華聯邦」!

我提出八點原則的要求,這八點原則的要求,就是中國接受多黨政治、開放言論自由、尊重宗教與信仰的自由、實施民主憲政、尊重人權、開放全民普選、採行軍隊國家化、成立聯邦政府。

我認為,這八點原則的要求,並不過分,它只是任何一個現代民主自由的國家,人民基本的權利。中國人民,也應該享有這些權利,因為這些權利,全部都符合《聯合國人權宣言》的基本精神與原則。

如果中國能夠接受這八點的要求,那麼我願意號召台灣人民,一同積極推動「中華聯邦」。我認為,台灣人民,基於未來生存與發展的問題,沒有必要在符合上述八點的要求上,拒絕接受中華聯邦的概念。

換言之,台灣人民與中國的分歧,只是對「民主自由」與「一黨專制」,有信仰與價值不一樣的認同罷了。如果中國能夠順應全人類民主的大潮流,實行民主憲政,不論是中國人民,或是台灣人民,都會樂見其成的。

所謂的接受多黨政治,包括台灣人民,也有權利來中國組黨,並且申請參加總統候選人的競選。其它地區的人民或民族,如果他們也願意參加中華聯邦,他們也有同樣的權利。

所謂的開放言論自由,包括在《聯合國人權宣言》的基礎上,人民應享有的各種自由。

所謂的尊重宗教與信仰的自由,中國應該充分尊重人民各種宗教與信仰。例如,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宗教人士、停止限制或迫害宗教人士等。

所謂的實施民主憲政,系指參考西方進步的民主憲政與聯邦體制,建立中國的憲政。例如,採行美國的聯邦憲法。

所謂的尊重人權,包括在《聯合國人權宣言》的基礎上,人人應該平等,人民也應享有的各種人權,例如,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政治犯、無條件同意民運與異議人士返國等。此外,中國應該取消,少部分人的所有特權,建立符合人人平等的社會,例如,反社會不公、反制度不義、反官員貪污、反特權腐敗等。

所謂的開放全民普選,系指按西方民主憲政的模式,舉行各地區首長的全民直選。例如,按照西方民主憲政的方式,選舉市長、州長、眾議員、參議員與總統等。中國可參考美國等民主國家的模式。

所謂的採行軍隊國家化,系指按照西方民主憲政國家的方式,讓軍隊由國家管理。換言之,改變中國過去以黨統軍的模式,將軍隊改為隸屬於國家的形式,並由總統任命國防部長。

所謂的成立聯邦政府,系指按西方聯邦體制的模式,讓各地區人民或民族,依照其意志,舉行邦的全民直選,以便選出邦首長,並且成立邦國。再由各邦國,推選邦國代表,參加選舉聯邦政府的總統。這種由各邦國,逐漸自由合併成為聯邦的方式,中國可以參考,美國由「邦聯到聯邦」的立國模式。我認為,美國成功的經驗,值得中國人參考與學習。

我希望中國人民,能夠誠心接受我的建議。為了兩岸人民的幸福,也為了亞洲的和平,我相信兩岸人民,絕對不願意兵戎相見,畢竟雙方都有相同的歷史、血緣、文化與語言。

我堅信,大多數的兩岸人民,都願意接受我的建議。我希望中國人民,能夠站在人道愛與正義的立場,信仰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幸福與和平的價值,並且實行民主憲政與聯邦制,如此未來的中國人,才能創造出,符合人性尊嚴與價值的偉大文明。

請問中國人民,是否能夠以考慮,兩岸人民幸福為立場,接受這八點建議,建立中華聯邦?

2005-3-7 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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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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