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北京十五日電)針對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遭到台灣與國際強烈譴責為破壞和平舉措,中國國務院今天下午特別舉行記者會,由國台辦副主任王在希進一步答覆外界疑義,但全部說詞毫無新意,模糊處依然模糊。
王在希在記者會的說詞,幾乎不脫中國總理溫家寶昨天在記者會的陳述;王在希答覆發問時多次使用「非常清楚」,結果,因為含糊其詞,讓聽他說明的人還是覺得「非常不清楚」。
記者會中,有記者單刀直入提問,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對台使用非和平方式和必要措施的地方,有三項前提」,可是,都很模糊,能否舉具體事例說明,以及,如果台灣推動防禦性公投是否視為可能引發中國採取非和平手段的「重大事變」?
王在希的答覆是:「我認為這個條文已經規定得非常明確,也非常的清楚。我想,只要仔細地讀一下這個條文,就可以找到答案。」
他又說,反分裂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採取非和平的方式及其他的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地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他說:「我想,這個條款是非常清楚的。」
又有記者追問,針對「反分裂國家法」第八、九條,到底誰擁有最後的決定權,是中央軍委還是黨?
王在希對此完全避而不答,以兩岸經濟情勢等言語遮掩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