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5日訊】中共自說自話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說它“自說自話”,是因為對中國人民來說,根本不存在通過不通過的命題。這是中共綁架了中國,劫持了人大,強奪了中國人民的表決權的行為。
盡管在“反分裂法”問題上,全國人大能体現中共的意志,卻代表不了中國人民的意志。全國人大在外形上好似中國人民的最高權力机關,它与全國政協一起號稱“兩會”,擺出類似西方國家議會的架子,實質上是党的表決机器的巧妙延伸。在它身上,俱足了中共党文化表象上的欺騙特征。党的表決和人大開會的區別在于,党的表決是先關起門來決定,人大開會是開了門讓大家知道。
人大的非民主和一党獨裁性質在中共壓倒性的代表比例結构上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在十屆全國人大2,985名代表中,2,178人是中共党員,占了72.99%。其中干部(党員)占32.44%(968名)。中共公布的民主党派和無党派代表為480人,只占16.09%。但2,178加480為2,505,還有327名代表的党派身份無法解釋。其中的貓膩可能是,這327名代表是不宜暴露身份的“秘密党員”。如果把公開中共党員和“秘密中共党員”一起算上是2,505人,占人大代表總人數的84%。另外,在“民主党派和無党派代表”中也可能隱藏了一定比例的“秘密党員”。以84%以上的中共党員代表比例,加上分組分地區對另外16%代表的強大“思想工作”和選舉時已安排好的服從前提,當然可以保證任何党的紅頭文件順利地在人大高票通過。
然而,中共党員在全中國人口中只占5%。据中共中央組織部在中共16大前夕公布的中共党員人數為6,635.5万人,只占全中國大陸人口12.66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的5%多一點。中共5%的人口比例与其在全國人大中84%以上的壓倒性席位完全不相稱,其合法性成為根本疑問。要用占人口5%的党員去競選84%以上的人大議席,以中共50多年以來殘害中國人民的劣跡在民主選舉的條件下顯然是不行的,光靠“偉大、光榮、正确”、“三個代表”、以及“權為民用”等口號也是沒有用的,依靠打國民党時的“槍杆子”或文革時的“打、砸、強”流氓手段又太赤裸裸了。
中共是靠建立起來的依附在人民身上的層層結构實現它對全國人大最終的控制的。人大代表理應是由人民選出來的代表。但中國人大代表并不是真正由地方普選產生的,而是在基層以至市、省級的党委領導、主持和監督下,由各級人大逐步“選拔”上來的。從表面程序上看,1979年開始,縣級及城市里的區人大,都是由選民選舉產生。縣人大及區級人大可選出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再選出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再選出全國人大代表。縣級以下還設有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但從實際結果看,各級人大代表大多被党員干部占据。据官方《人民日報》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列舉的報告,選舉人大代表中存在“代表官員化”和代表“党員化”的“偏頗現象”。從數据上看,“官員”代表占70%以上。在調查中,某縣245名縣級人大代表中,副科級以上干部92名,占37.6%,基層村支書、主任、中小學校長120名,占48.9%、普通工人、農民、教師等17名,不足7%。在一般的縣級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員占78%以上;有些縣級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員占80%以上,非党人士占20%左右,有個別縣還不足12%。從這些官方公布的材料看,中共對全國人大的控制是從對基層人大的控制為基礎的,呈現出一個層層控制的系統結构。
除了在薩達姆、金正日、卡斯托羅等政權下,全世界找不到類似中共這种一党獨占的“人民代表”机构。僅此一點,就足以使一切國際期待化為泡影,使台灣方面一切努力徒勞無功,使中共聲東擊西的計謀易于得逞。台灣可以認為,獨立与統一由民意說了算。但中共認為,民意算老几,党是領導一切的。台灣可以認為,不武不獨。但中共認為,我說你獨,你不獨也獨;我要武,你不獨也武。中共類似北韓式的流氓手法使任何善意、理性的推斷和雙贏談判方式成為一廂情愿和愚蠢。今天党要通過“反分裂法”,“反分裂法”一定通過;明天党要通過“非和平方式解放台灣法”,就決不會有人再敢提“和平解放台灣” 。因此,要終結“反分裂法”及一切惡法,唯有先終結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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